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12007380 上传时间:2023-03-2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大力构建和谐校园,建设和保持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校园卫生管理发范围:是指校园内围墙之内的地面和地面上所有绿化和建筑物、水面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第三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总要求:1、环境卫生:道路平整、水面清澈无漂浮物、下水畅通、无垃圾污物、无卫生死角。2、教室内卫生窗户洁净、玻璃明亮、四壁无尘、陈设整齐、地面清洁。厕所无蝇、无臭。第四条 校园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后勤处,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并对所分管的责任地段负主要责任,实行后勤为主,各部门为辅,专兼结合,人人有责,层层有责。第二章 卫

2、生公约第五条 教职工卫生公约:1、人人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废物,不乱倒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2、各处室应坚持每天小扫,每周未大扫;做到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墙壁及天花板无积尘、蜘蛛网,工作场所无杂物。并做到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3、各部门所属卫生责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杂草、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每周末组织人员彻底清扫,平时安排人员巡视保洁。第六条 学生个人卫生制度:1、讲究文明风貌,着装整洁清爽;2、每天刷牙洗脸,经常洗澡理发;3、不喝生水陈水,不酗酒,不吸烟;4、搞好寝室卫生,保持教室整洁;授课:XXX5、维护公共卫生

3、,不损花草树木;6、不乱丢废弃物,不随地乱吐痰。第七条 学校爱卫会应经常督促各部门清扫室内外卫生,每周各部门自查,爱卫会每月集中检查1次。检查按抽查和普查两种形式进行,并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评分表”认真评分,及时公布。第三章 卫生宣传第八条 认真贯彻有关卫生及保健保洁的法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洁意识,共同努力把学校建设为一个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的工作和学习场所。制定卫生宣传工作以总务处为主,各部门尤其是校医室、团委、政教处等部门要做好各自的卫生宣传工作。第九条 认真做好卫生宣传咨询工作,校医室利用学生就诊,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校系两级学生心理咨询室,也可结合开展卫生宣传咨询

4、工作。第十条 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工作 后勤处经常到食堂,边检查食品边讲解有关食品的卫生知识,认真做好食品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按照市卫生局有关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要求,教务处可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健康教育课程;各有关部门与附属学校,应结合本职工作,适时地开展健康教育。第四章 环境卫生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负责。第十七条 广大师生要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及时制止不文明和不卫生情况发生。第十八条 校办公室楼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教学楼卫生由所属班级负责,学校为各部门配备专职卫生员承办卫生保洁工作,并负责公共地段和公用场所卫生保洁,卫生保洁和绿

5、化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划分卫生责任区到各处室或各班级,并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第十九条 各部都要做好垃圾袋装化管理和收集工作,校内垃圾集中倒入垃圾屋,一日一清。第二十条 后勤处做好道路、绿化带和信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责任到人,定期考核。授课:XXX第五章 教学卫生第二十一条 班级教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清扫保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公用教室及多媒体教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卫生大清扫。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板书规范,符合标准,语言清晰、生动,带头讲究文明风貌。第二十三条 教室室内环境清洁、宁静,黑板、讲台、课桌椅清洁、无灰尘。第二十四条

6、 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且听课认真,注意力集中,学生听课时,无疲劳感。第二十五条 后勤处必须保证教室内灯光照明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二十六条 班委会要负责教室定时开关门窗,更换空气,保持空气清新。第二十七条 后勤处和学生处不定期的对教室卫生进行测评,记录教室卫生状况。第二十八条 班级卫生要求:1、门窗干净明亮。2、地面无纸屑、痰迹等污染物。3、物品摆放干净整齐。4、室内用具干净整齐,工作场所无杂物。5、墙壁无随意张贴、乱画现象。第六章 宿舍卫生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的卫生由政教处负责,每个宿管员要确保所管楼层卫生整洁。第三十条 学生宿舍应有优美整洁的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清新、舒适、雅观的学习、生活

7、场所。第三十一条 宿舍卫生的要求:1、宿舍地面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污染物。2、日用品清洁,排放整齐。3、门窗干净明亮。4、床上用品清洁干净,衣被叠放整齐。授课:XXX5、宿舍走廊清洁,专人负责每日两次打扫。6、水沟畅通,杜绝污水泄漏现象。第七章 厕所卫生第三十二条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的厕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第三十三条 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停积。第三十四条 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消毒一次。第三十五条 校爱卫会对厕所卫生

8、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三十六条 垃圾、粪便处理办法:1、校内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专人定时清扫垃圾,并组织车辆将其运至垃圾场。2、各垃圾点每天清理二次;厕所化粪池,每学期清除一次,杜绝粪便积存、外漏等现象的发生。3、后勤处指派专人对垃圾、粪便进行消毒处理,并作好记录。4、校内的厕所、垃圾、粪便卫生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和监督。第八章 奖惩及罚则第三十七条 校园是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保持校园安静、整齐,设备设施完好是每个教职员工应尽的职责。学校对破坏校园卫生状况的要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罚款,并将卫生状况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第

9、三十八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园卫生,特作如下规定:1、不准在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汽车不得在校内鸣笛,非公务车不准入内。2、校园内经营承租户不得占道和超时经营,并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禁止校外小贩入内推销物品。3、禁止在建筑物上张贴广告,乱写乱画。所有通知须在指定位置书写张贴,事毕由总务部门负责清除。授课:XXX4、禁止乱倒垃圾、污水、废物,做好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工作。5、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园内停放汽车,自行车停在存车处。不准在校园内乱堆放物资、器材。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轻者给予批评,直至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元100元罚款并承担有关清理费用。 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后

10、勤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生晨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学生晨检工作的管理。3、职责3.1 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负责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4、程序4.1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晨检内容有:1) 统计本班缺勤学生的姓名查问缺勤原因等,发现情况,立即报告本周值周领导。2) 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

11、卫生。3) 观察学生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发现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皮珍、腹泻、呕吐、黄痘等症状的患者,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4) 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 4.2 班主任应对早上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学生因病请假期间要做好家庭电话联系。在学生病愈返校上课后,要对学生患病情况进行询问并做好补充记录,如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及时和医务室联系进知排查。 授课:XXX4.3 告知每位学生,若晨起后赶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性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学习。 4.4 对已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及

12、科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不得边上课边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给学校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院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乡医院进行查验,班主任见到乡医院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4.5 上早课的老师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每天须认真填好晨检记录并如实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值周领导要根据每天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各班报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特殊导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6 要求班主任、科任教师、值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如有晨检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酿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授课:X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