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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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夏夏 -0-10 21:45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构造,是中央集权浮现后的产物;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到地方,必然会出目前中央和地方在集权上的矛盾,也因此会浮现一次中央和地方在权力上的调节。一部中国行政区划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节史。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以政治为首要因素,同步顾及自然、经济,最为抱负的状态固然是三者兼顾,若不能,则会只考虑政治因素。从政区地理的角度考察,行政区划基本上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二是幅度;三是边界;四是行政中心。一、秦统一前的地方行政区划的浮现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分土而治,可以说没有行政区划。1) 最早浮现的地方行政区划是

2、县。县最早并非指基层政区的县,而是指国都之外的效野乡聚之地,与“鄙”同义。春秋时,诸侯国开疆拓土,对新得的土地,不再进行分封,而由国君设县直接统治。作为行政区划的县有自己的特点,即:中央直属,置官分守,各有分地,县长官食禄不食邑,临民不临土,流动不世袭。2)郡亦浮现于春秋,但较晚于县。一般设在边远之地,具有军事防守的性质,经济开发限度也相对低于县。一郡之长称守,由将军充任,可征发一郡兵力,进行征伐;一县之长称尹、公、大夫、后又称令。边地郡大,遂分置数县;内地事多,遂在数县上置郡以统之。于是才逐渐形成以“以郡统县”的制度。整个战国时代,郡县制与采邑制始终并存,至秦统一,郡县制才正式成为全国划一的

3、地方行政区划。二、郡县制的确立)郡级政区公元前2,秦统一中国,设36郡,后来逐渐总共形成0个郡级的政区。秦汉之际,项羽以梁楚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其他分封18诸侯王。刘邦因之,分封异姓诸侯王7人。为了维护刘家的天下,又翦除异姓诸侯王,大封同姓诸侯王9人。文帝时,用贾谊计,“以亲制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用分地的措施削弱诸侯王。景帝时,用晁错计,“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从而引起吴楚七国之乱。平乱后,诸侯国幅员大为减小,政治经济特权被剥夺,诸侯仅衣食租税,王国的地位与郡相似。武帝时,用主父偃计,行推恩令,使诸侯国不断缩小,汉郡不断扩大。后又取消了王国的置吏权,再行左官之法,

4、使王国的官吏与同级郡的官吏相比,级别减少。因此,到武帝时,才正式实现了郡县两级制。)县级政区秦县约0个。西汉末年为1587个,东汉为110个。西汉县级政区除了县尚有侯国、邑、道。东汉时县一级尚有公国,其她与西汉同。县级政区的稳定性和统县政区的多变性,是古代政区变化的基本特性。 三、州郡县三级制的确立和解体1)州的设立:汉初中央直属仅15郡,故而不似秦在郡设郡监,吏治由丞相派员视察,无常设官员。汉武时,汉郡增至109个,于是分十三部刺史州(冀、兖、豫、青、徐、幽、并、凉、荆、扬、益、朔方、交趾),加上内史,共设1个监察区。西汉刺史仅六百石,与县令同,但“位卑权重”。每年月巡行所部,岁终向丞相报告

5、,由丞相处置,并无固定驻地。东汉时,刺史有了固定驻地,职权不限监察,尚有黜陟权,成为郡国守相的上司,但治官不治民,不干预地方行政。黄巾民变后,8年,汉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一州军民,从此,州由监察区逐渐变为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由秦汉4的郡县两级制开始进入此后4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初的州郡县三级制。三国时期开始稳定的州郡县三级制。永嘉之后,州制开始混乱,州的数目不断增长,西晋有州19个,至南北朝后期,南北共有州252个;西晋有郡173个,南北朝后期,南北共有郡508个。甚至还浮现“双头州郡”,两州两郡合治一地,一人兼任两刺史或太守。事实上只是州直接领县,郡形虚设。中央对地方完全失去了控制,地方

6、权力也近乎解体,至此实行了0近年的州郡县制完全处在崩溃的境地了。2)东晋南朝的“侨置郡县”和土断。四、道路制度的浮现与演变)二级制地方行政制度89年,隋统一,在全国履行州县二级制。6改州为郡,时有郡90个,县15个,隋实行州县制共4年,郡县制。6,唐立,改郡为州;72758年,又曾一度改州为郡,但仅,因此隋唐以州县二级为多。唐代州一级行政区划中“府”的建制,是唐代的创制。一般在首都、陪都及皇帝驻跸过的州设立。如首都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岐州为凤翔府,益州为成都府。领县政区的级别:根据地位轻重、辖境大小、人口多寡、经济开限度等。唐一代约有358州,县57。627年,根据自然山

7、川形势分全国为10道(关内,潼关以西、秦岭以北涉及河套地区;河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河北,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河东,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陇右,陇山以西,远及新疆地区;山南,秦岭以南、长江以北,淮南,江淮之间;江南,长江以南;剑南,剑阁以南;岭南,五岭以南),曾设有十道巡察使、十道存抚使、十道按察使,负监察任务,不常置。733年,分为十五道(关内道分出长安所在地区为京畿道;河南道分出洛阳所在地区为都畿道;山南分为东西二道,江南分为东西二道,新设黔中道),每道置采访处置使,有固定治所,行使监察权。)中唐的节度使制度。唐代沿袭北朝,在军事重地置总管,后称都督,管辖几州军事。永徽年间,为加强防务

8、,给边境诸州都督带使持节,以增其权力,称节度使,后为定制。开元末,节度使除军事外,兼度支使、营田使、采访处置使,兼军政财监大权,其辖区称镇、方镇、藩镇或道,从而形成道、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划。3) 唐另有羁縻府州制度。4)到了宋代,其她地位重要的州也建为府。府与州同级,但地位略高于州,但到了明代大部分领县政区都建为府了。五代两宋时期地方行政区中还浮现军、监。军,设在军事要地及交通要冲。监设在由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处。宋有州级政区30余个,辖1234个县级政区。宋代领县政区长官有京官出守列郡,是为差遣,故其长官名称都是京官带原衔知某府、州、军、监。宋代分路而治。安抚使(帅)、提点刑

9、狱(宪)、提举常平使(仓)、转运使(漕),总称监司。其特点是:其一,不在府州以上设单一的一级行政机构和单一的长官;其二,诸司分路不同,治所不一;其三,府州不通过监司,直接向中央奏事。因此不能算是三级制,可视为二级半或虚三级。 五、行省时代与中央集权的加强行省制度实来源于魏晋以来的行台制度。凡地方有事,临时代中央执行任务,事毕即罢。至金,普遍派出行省。蒙古占有金地,也仿金朝实行行省制度,但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元除中央宣政院外,分为中书省和1个行中书省。2)明取消行省,把一省之权分为三司,有承宣

10、布政使司,上与中央六部直接联系;有都指挥使司,上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有提刑按察使司,上听命于刑部和都察院。三司即是官府名称,又是省一级民政、军事、监察三区划的名称。明全国分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合称十五省。3)督抚明一省分三司,权力过于分散,自宣德后,开始有派六部、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巡抚”职衔督抚地方的临时措施,景泰后来,渐成常制。清代,总督、巡抚成为地方实官。乾隆年间,长期固定为直隶、两江、陕甘、四川、闽浙、湖广、两广、云南总督,为清一代常制。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5巡抚。直隶、四川、甘肃三省无巡抚,由总督兼,山东、

11、山西、河南三省无总督,由巡抚兼,亦也定制。)明代一省之长为布政使,清一省之长为巡抚。以省级长官,有督(制台)、抚(抚台)、布(藩台)、按(臬台)四员。边疆实行军政合一的制度。由中央委派重臣,授以将军、都统、大臣等职。如东北有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伊犁将军,将军下设副都统、参赞、办事大臣等辖区。设有西藏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内蒙古实行盟旗制度,南疆实行伯克制度,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最后形成“内地十八省”的格局。5)层级元:中央行省路府州县 府州 县 州县明:中央省府州县清:中央省府厅州县州县厅6)土司制度元明清在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履行世袭的土司制度,设宣慰司、

12、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工官司等和土府、土州、土县,上属省管辖。改土归流)道:元明清三代在省与府州之间设 “道”。元有两种:一是宣慰司道,分理偏远地区;一是肃政廉访使道,主监察,属御史台和行御史台。明有两种:一为分守道,助布政使分管一部府州县民政;一是巡道,助按察使主刑名按劾。清同明制。)民国时期民国初年,行省县二级制。19,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另设个特别区:京兆地方,128年裁;热河,1928年建省;察哈尔,18年建省;绥远,198年建省;川西边区,939年建西康省;东省特别区,治哈尔滨。改直隶为河北(198),改奉天为辽宁(92),划甘肃省宁夏府及内蒙古套西二旗设宁夏省(1928)

13、,划甘肃省西宁道置青海省(198),1928年,取消道,恢复省县二级。江西履行行政督察专人制度,辖区即称专区,后来全国履行,大体相称于明清的道。另设局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相称于清代的厅。又设市一级政区,分院辖市和省辖市。六、行政区域划界的两大原则)山川形便山川形便的意思是以天然山川作为行政区划的边界,使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相一致。这个原则是最直观最自然的原则。特别在高山大川两边的地区,往往具有不同的地貌、气候和土壤,形成不同的农业区,也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区。近代西方才以经纬度为界。在中国,作为山川形便根据的,最重要的高山大川有:东西向有秦岭、南岭、淮河、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南北向有太行山、山

14、陕间黄河、武夷山、雪峰山。秦始皇以山川形便为原则,至西汉,由于中央蚕食王国土地,始与此原则相背离,如西汉临淮郡跨淮河两岸,西河郡据黄河东西,但也有豫章郡与今江西省完全一致。两汉魏晋的州界更符合山川界线。南北朝由于州郡分割,此原则破坏。隋代简化层级,郡界也是以山川形势而定,比秦还要齐整。唐开国,正式提出山川形便原则。划天下十道,后改为十五道,南方某些方镇奠定了今天皖、浙、闽、湘、粤、桂等省部分或所有边界。唐后来,地方区界基本稳定,如浙江,南部大多为丘陵山地,每个州即为一种小流域。2)犬牙相入山川形便容易形成割据,为中央集权所不容,因此自秦开始即实行犬牙相入(犬牙交错)的原则。元、明、清时期这一原则发展到极致。元行省跨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使任何一种行省都不能成为完全的形胜之区。并且唐代的道分划以横向为主,而元代的省以纵向为重。明代又新造犬牙交错区,南京(南直隶)的设立,跨江南、淮南、淮北,因此使浙江过于局促,分嘉兴、湖州入浙江,从而又把太湖流域分属两个不同的高层政区。另有河南突入黄河以北,广西沿海海南海北道即今钦廉地区划入广东,使广西没有海岸线。四川突入贵州,遵义为四川省地,清雍正年间划给贵州。清代陕西分出甘肃,以延安、西安、凤翔、汉中四府的西界为省界;湖广分置湖南湖北,以原岳州府北界为省界;江南省分安徽江苏,竖切一刀,取肥瘠搭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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