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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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方便我市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从 2005年10月 1日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人员范围及其参保险种1、范围。取得本市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本市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有经济收入的自由职业者以及从事临时性、灵活性就

2、业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通过交通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2、参保险种(见附件一)。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农业户籍及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手续1、社会保险登记。上述人员参保时应分别携带以下材料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第一批名单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1)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应携带青岛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等相关材料;( 2)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及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3、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3)本市农村户籍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的,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暂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业证明(或其他在青从业的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参保登记时,应与交通银行签订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并开设卡折合一缴费账户(原已在交通银行开设的卡折合一缴费账户可继续使用)。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应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通过应用系统对数据信息确认后方可受理。2、社会保险费缴纳。(1)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收入为基数(缴费基

4、数应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由个人自行申报,其中申报基数为上年度社平工资200及以上的,需提供实际收入证明材料),缴费基数确定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更改。( 2)上述人员应于每月 1至 10日将当月(也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预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存至开户的交通银行缴费账户,交通银行应向参保人员提供存款凭据。( 3)交通银行每月 11日至 24日期间分三次(每月 11日、 18日、 24日,遇节假日提前)代扣代缴当月的社会保险费,每次扣费成功后,于次日将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汇集至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并将已扣费成功的人员缴费明细情况同时传递至所在地的社会保

5、险经办机构。( 4)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 28日将交通银行各区市支行代扣代缴成功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划拨到市办交通银行结算户。1( 5)参保人员在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无故停止缴费。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当月扣款不成功的,交通银行应及时向参保人发出催缴通知,并根据政策规定重新进行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期限为三个月。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中止缴费,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重新缴费的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并重新签订委托书。中断缴费期间不再进行补缴。交通银行应将此类情况逐月汇总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查。( 6)因交通银行方面原因

6、,造成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无法履行的,由交通银行协调解决。3、办理社会保障卡 、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证。参保人员于扣费成功后次月,凭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携带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到办理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银行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 、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证 (以前已申领的可继续使用,不再重新办理)。4、票据传递发放。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经交通银行代扣成功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出具缴费收据。参保人员可通过劳动部门咨询电话、自动查询机或社保网站查询缴费情况,也可通过交通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查询机查询缴费情况,或到交通银

7、行任一网点在本人存折上打印补充登录扣款信息。需要缴费票据的参保人员可按月、季度、半年或一年为期限, 到交通银行任一网点专门窗口凭本人身份证打印领取缴费收据。一年内不领取缴费收据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交通银行不再提供缴费收据打印服务。交通银行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每年定期向参保人员打印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参保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领取。5、终止缴费。参保人员要求终止代扣代缴委托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当月 10日前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填报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代扣代缴委托手续。请他人代办终止委托手续的,参保人须提

8、供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凡撤销交行太平洋卡的,只能由本人办理。委托终止后,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交通银行应将此类情况逐月汇总后同时报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区就业服务中心,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终止缴费的人员调整资源信息。参保人员在委托代扣代缴期间不提出终止代扣代缴委托的视为连续缴费。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提出终止代扣代缴委托。6、委托内容变更。 参保人员在委托代扣代缴期间要求变更代扣代缴委托内容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当月10日前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填报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

9、书,办理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手续。请他人代办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手续的,参保人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凡变更太平洋卡持卡人信息的,只能由本人办理。其中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参保信息有误须更正的,须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交通银行方可修改。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后,交通银行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交通银行应将此类情况逐月汇总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查。7、2005年底前已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交通银行统一集中办理变更参保缴费手续。(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2

10、005 年12月 10日将上述人员的名单提供给交通银行,交通银行为所提供人员统一办理缴费账户的开户手续,并于 2005年 12月31日前将缴费账户银行卡和存折经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 2)上述人员于 2006 年1月 1至 10日到原参保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领取缴费账户银行卡和存折,并办理签订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等手续。2( 3)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将上述人员签订的 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进行汇总, 并于 2006年 1月 15日前报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后统一报交通银行。( 4)上述人员 2005 年底

11、前因故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仍由原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负责代扣代缴。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由青岛市统筹范围外转入本市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需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属省内流动的, 直接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属省外流动的,应先到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部门盖章确认后,再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由本市转至青岛市统筹范围外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应携带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函或接收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中,转移到省外的还需到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

12、构财务部门办理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四、社会保险待遇1、上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建立并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满15年(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实际参保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按上述规定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也可由本人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中止养老保险关系。2、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合计)由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法定继承人和受益人办理一次性支付业务。其中,退休后死亡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待遇。3、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五、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征缴服务窗口,为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提供方便。附件: 1、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险种、基数及缴费比例表第一批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名单2、二五年十月十七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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