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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安监站制度一、工作会议制度乡镇安监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安监站站长主持,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平安消费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月工作,及时处理日常监管中发觉的咨询题,布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消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季度平安消费情况,分析平安消费情势和存在的主要咨询题,研究各项平安防备措施。二、平安消费检查催促制度乡镇政府对各村(居) 、各消费运营单位、各重点场所每月组织一次平安消费检查。对矿山、车站、危化企业、加油(气)站、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公众聚拢场所、其他高危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以及节假日、集会、严重
2、活动等重要时期要建立常态检查催促机制。乡镇平安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各行业平安消费工作进展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检查要认真执行行业平安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随时填写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 踪监管,期满复查验收。发觉严重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安监及有关部门。三、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死亡事故、3 人以上重伤事故、3 人以上遇险的重特大未遂事故、重特大事故险情,乡镇安监站要在接报后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及县安监和有关部门,并由乡镇政府报告县政府。 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完毕时,要做好续报工作。四、平安信息及档案治理制度乡镇安监站应落实人员负责平安消费文书材料与档案治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平安消费监管台账;按文书材料与档案的标准化治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归档工作。五、平安消费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平安消费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乡镇安监站设立并公开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乡镇政府应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