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路北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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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皇城路北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皇城路北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的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的合法权益, 妥善解决被征收人补偿和安置问题, 根据国务院 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号) 、内蒙古自治 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年月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 稳步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号)和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赤政发 号),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皇城路

2、北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二、征收目的、依据和范围 征收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征收依据: 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内 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赤峰市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赤政发 号)。征收范围:东至住户,南至道路,西至原健元鹿业,北至耕 地,共户。三、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征收主体: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征收部门: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单位: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东西城街道办事 处。四、签约期限及搬迁期限签约期限: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为初步评估结 果公示期满之日起日内。搬迁期限: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3、之日起日内。五、房屋征收评估(一)评估机构的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自房屋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之日起日 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通过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的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家。通过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机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并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 收人的过半数票。(二)实施评估。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人员和评估机构入户实地查勘,保存影像资料,被征收人应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 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由

4、房屋 征收部门、评估机构、街道办事处或林东镇政府工作人员签字见 证,有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说明。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 内公示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 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 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日内向赤 峰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专 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仍有异议的,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按照征收 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六、房屋、土地性质和面积的确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 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

5、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 记簿为准。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由旗人民政府 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 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按照认定结果进行补偿。对违法 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土地面积和性质以土地使用权证为准。七、征收补偿内容及方式补偿内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的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本 方案规定的签约奖励。补偿方式: 征收个人住宅, 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已登记的房屋按照同等建筑面 积、类似新建

6、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在旗人民政府搭建的商 品房信息服务平台中购买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的,由平房调换至 多层住宅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比例调换;由平房调换至高层住宅 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比例调换,互相不找差价。八、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已经登记的房屋(有证 房屋)及附属房屋。 附属房屋是指房屋登记面积以外的已建建筑。(一)补偿金额的确定、有证房屋的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房屋登记面积以外的已建建筑按其重 新建造的成本价值折旧评

7、估补偿,未经批准在原有房屋上后加建 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元平方 M (有证房屋占地面积除外)、装修装饰补偿。补偿金额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般 不超过元平方 M无证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内的装修不予补偿。、其他附属物及附属设施按评估结果补偿。 其中空调补偿迁 移费元,有线电视迁移费元;养殖花卉(草)、饲养鸟类、鱼类、 鸡、牛等补偿实际发生的本市之内的搬运费;手压管井每眼元; 杨、柳、榆树等未成材的,每棵补偿元,每平方M补偿不超过棵, 成材的按市场价补偿;果树:结果的按产量每棵补偿元,苗木每 棵元,每平方M补偿不超过棵;葡萄:结果的每棵元,未结果的 每棵元,每平方M补偿不超过棵。(二)搬迁费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费按有证房屋面积元平方M的标准支付,每户不低于元,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被征收房屋为生产用房的,搬迁费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 对其他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用,不低于房屋评估金额的。(三)无证住宅房屋认定 对于无房屋所有权证但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住宅房屋, 一般认定居民住宅院落中初始建造的居住性主体住宅房屋一栋为有证 房屋。一层以上不予认定。(四)住改非房屋的补偿 征收范围内二层以下(含二层)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补偿,按经营状况及纳税 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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