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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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不正当竞争案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工商公处字2008 X号当事人: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住所:XX市勤俭路中心商厦1号楼办公用房601室法定代表人:高X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兀,实收资本:贰佰万兀经营范围:XXXX成立日期: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X2008年9月11日上午,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XX 市勤俭路中心商厦1号楼办公用房601室的XX市XX房地 产评估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07年7月8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付“咨询服务费” 14697元,在2007年9月25日向交通银行XX分行支付 “评估手续费” 2

2、881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第一款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 款规定,当事人涉嫌商业贿赂行为,遂于当日报经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签订 合作协议,从 2007 年 4 月 1 日起成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指定不动产抵押个人贷款业务评估机构和咨询 顾问。为维持合作关系,在 2007年 4月 1日至 2008年 4月1 日期间的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由当事人支付,在相应的评估项目收费的12.5%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的 中间业务收入。当事人在 2007年 7月 8日以“咨询服务费” 的名义支付给交通银行股

3、份有限公司XX分行人民币14697元,在 2007 年 9 月 25 日以“评估手续费”的名义支付给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人民币28810元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1. 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付“咨询服务费” 、“评估手续费”的事实。2.2008年9月11日下午对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XX进行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付“咨 询服务费”、“评估手续费”的事实。3.2008年10月10日,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 行私人金融部副经理(个人贷款中心主任)汪XX的询问笔 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交通银

4、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实施商业贿赂的事实4. 于2007年4月份委托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房产评估的陈XX的调查笔录一份; 证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在评估过程中没 有付出相应劳务的事实。5. 高xx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市xx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6. 汪xx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 分行出具的指派汪XX接受工商部门调查的委托书一份; 证明证人的身份情况。7. 陈XX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明证人的身份情况。8. 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XX分行支付“咨询服务费”、“评估手续费”的记帐 凭证、发票和转帐支票复印件共四份;证明当事人曾支付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款项的情况。9. xx市xx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三份; 证明当事人实施商业贿赂的事实;10. 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评估费的部分发票复印件九份和评估报告复印件四份及XX市XX房地 产评估业务报告签发单复印件五份;证明该评估业务收费与支付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的商业贿赂有关。2008年11月1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X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听证告知书(X工商公听字2008 X号),拟对 当事人处

6、以罚款叁万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未申辩也未 提出听证申请。本局认为:当事人为取得房地产评估业务,向其房地产 评估业务的取得有决定性影响的银行支付不当利益,构成商 业贿赂,理由如下: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收取中间业务费、业务协作费、 回扣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不合理或非法费用” ,已经明确表 明该费用的非法性。2. 我们在2007年4月份委托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 限公司房产评估的陈XX进行了调查笔录中,了解到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并没有为其评估业务付出过任何 劳务。退一步讲,就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为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

7、限公司复印评估资料(身份证和房产 证)、送达评估报告,而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支 付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的“咨询服务费”、“评 估手续费”高至上千,低至几十,远远高于市场上正常的劳 务价格,体现了这些费用的不合理性。另外,银行在办理抵 押贷款过程中派信贷员去现场勘察、收集有关资料等,是其 为了解抵押物的真实性、避免银行贷款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履行的是正常的“核保”职务性行为,是银行的份内事,并 非提供额外的中间性服务。3. xx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XX分行对在它那里申请贷款的个人,指定XX市X 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房产评估,申请贷款人无自主选 择

8、权,银行向贷款客户“介绍”评估机构的做法,实际上是 利用掌握放贷优势而向客户实施一定的强制性影响,带有 “指定”性质,不符合居中撮合交易的性质。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其实质是利用银行掌握 放贷优势向贷款客户实施一定的强制性影响,为了获取房产 评估业务而向银行支付不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 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 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 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和关于禁止商业贿 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

9、段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为此,根据关于禁止 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 “ 经营者违反本规 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 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 收;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 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 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的,予以没收。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 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 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 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上缴国库。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XX银 行X市支行营业部(地址:X省X市X路X号,账户:XX XXXXXX)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章)二00八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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