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民政医院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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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医院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和规范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制度的落实,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由被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转变成自觉的行动,切实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的对象(一)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剂等卫生技术工作的初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人员。(二)临床住院医师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尚须参照医学类初级职称学分要求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三)、非卫技人员培训考试参照本办法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2、: 1、全院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均应达到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值及徐州民政医院科教科组织的院内业务学习不低于12学分的规定。2、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院实行继续教育“四挂钩”制度,即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相挂钩;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相挂钩;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相挂钩;与执业再注册考核相挂钩 3、每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省、市、县、院等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4、各科室应尽量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为科室成员参与继续教育学习提供方便。 5、所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应

3、有继续教育专用记录本,每次学习培训认真记录,科室每月检查并登记。每年11月底前继续教育学习本由科室负责人搜集齐全后上交科教科。 6、每年学分未达标者取消当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年度考核不评“优秀”等级。次年不晋升薪级工资。 7、参加科教科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人员,发放由科教科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自己保存,用于连续记载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8、凡院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年度内累计学分未达到科教科规定的人员,科教科年终一律不予补办。9、发表论文或院外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科教科备案。二、培训考试管理办法 1、每次培训(考试)由科教科下发通知到各科室,各

4、科室主任、护士长、质控员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未通知到本人后果由科主任、护士长及质控员承担(一人次未通知到扣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质控员各10元),已收到科室通知未到者后果由本人承担。 2、参加考试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后及时将请假条及请假人员名单上报科教科。如在外不能及时上交请假条者事后按上述程序补交假条。因请假未参加考试者事后回院上班一周内主动联系补考,上班一周内未主动联系补考者按缺席处理。凡补考及格标准为90分。 3、参加培训(考试)人员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签到。每次培训实行会前及会后两签名制度。无正

5、当理由迟到或中场离开者扣发绩效工资50元,无故迟到15分钟(含)以上取消当场考试资格,按缺席处理。无故缺席或缺考者扣发绩效工资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 4、科教科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技术操作比赛等,培训次数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5次,每次主讲人授予2学分,参加者每学时授予0.5学分。科教科组织的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5、参加培训(考试)时应将手机调为震动,接听电话应尽量不影响他人。6、考试时一律不准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考场(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等),

6、只准带蓝、黑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挎包)在考试前放置到指定地点由监考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完毕后领回。 7、考试前5分钟下发试卷,参考人员检查试卷是否相符并填写姓名、科室,在监考人员发出答题指令后方可开始答题,答题必须用蓝、黑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答题规范。 8、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不得离开座位。违者按缺考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 9、对试卷有疑问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答题内容。10、考试时间一般定为120分钟,也可视具体情况决定考试时间。开考30分钟后

7、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考试终止时间一到,参考者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整理好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11、为保证业务学习的质量,对主讲人作出如下规定: 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务人员为主讲人主体,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讲座(院长批准不参加者例外)。 外院进修学习归来的医务人员,在院业务学习上必须汇报学习心得。 外出参加由院方支付费用的各类学术活动归来的医务人员,在院业务学习上必须汇报学习心得。 参加讲课的人员务必与每年1月1日之前把课件题目报到科教科,科教科将按照报到顺序统一安排。 主讲人课件形式必须为PPT。12、每次考试成绩全院通报,一次不及格(及格标准为80分)批评教育并扣发次月绩效工资100元。第二次不及格扣发次月绩效工资200元。连续三次不及格试用期人员不予聘用,次月解除劳动合同。 在册人员次年不晋升薪级工资。凡考试一次(或以上)不及格者取消当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年度考核不评“优秀”等级。 徐州医院 2014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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