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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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风险评估1.6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机制2.1市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成员单位3.监测预测3.1预防3.2监测3.3预测4.预警4.1预警分级4.2预警发布4.3预警响应4.4预警变更与解除5.信息报告5.1报告主体5.2报告时限5.3报告内容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6.2分级响应6.3指挥与协调6.4现场指挥部6.5处置措施6.6扩大响应6.7应急联动6.8社会动员6.9应急结束7.恢复与重建7.1善后处置7.2事故处理7.3社会救助7.4保险理赔7.

2、5总结评估7.6恢复重建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8.1信息发布8.2舆情引导9.应急保障9.1队伍建设9.2通信与信息保障9.3经费保障9.4技术储备与保障9.5医疗卫生保障9.6治安保障9.7救援力量保障10.宣教培训和演练10.1宣教培训10.2应急演练11.责任追究12.附则12.1预案制定12.2预案修订12.3预案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xx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可能对我市有影响,以及涉及我市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结合,依法规范;安全第一,

4、防范到位;专业处置,平战结合。1.5风险评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数量迅猛增长,使得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1)人为因素。机动车驾驶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车辆因素。部分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状况差、日常安全检查保养不及时,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道路因素。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夜间无照明设施、标志标线不健全,对行车缺乏应有的提示、警告和规范作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4)气候环境因素。

5、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湿滑、驾驶人视线受阻,也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1.6事故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4个等级。1.6.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道路交通事故。1.6.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1.6.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级)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1.6.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发生一次死亡

6、30人(含)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2.组织指挥机制2.1市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农机局、市气象局、xx保监局、xx警备区、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事项;组织指挥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示省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7、;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区(市)政府做好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长担任。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

8、置工作;负责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承担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新闻报道,做好应急处置新闻发布,收集、研判、引导网上舆情。市教育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调查取证、控制事故当事人,适时调度消防部队做好车辆破解和灭火施救等工作。市民

9、政局: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民政部门开展善后工作,视情救助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救援经费。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督导所辖单位及时清除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路障,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运输;负责对营运车辆、驾驶人的营运资质以及营运路线的审查,对事故发生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及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监测,负责或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并依法依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市政府外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外

10、国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市农机局:负责协助做好拖拉机等农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气象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报。xx保监局:负责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支付或垫付伤者抢救费用并开展理赔。xx警备区:负责协调防化部队支援地方处置严重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等处置工作。3.监测预测3.1预防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3.2监测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区(市)

11、政府、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单位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可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巡查、公众投诉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进行预警,对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3.3预测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道路交通事故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4.预警4.1预警分级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

12、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4.2预警发布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等方式发布。4.3预警响应预警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应当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应对处置:(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2)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13、;(3)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以及可能发生衍生事件的级别;(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公布咨询电话;(5)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6)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8)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9)调度有关应急队伍赴现场进行处置;(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的其

14、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4.4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道路交通事故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信息报告5.1报告主体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并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接报的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属地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区(市)政府。5.2报告时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区(市)政

15、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道路交通事故,亦应在1小时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告。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5.3报告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初判级别,已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市政府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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