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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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 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 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 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答案】B【考点】法与社会【详解】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作为上层建 筑的组成部分,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序、法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不是法 律自身能够决定的。人们

2、在紧急状态发生时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是符合社会对正当性与合理性的普遍评价的,因此法 律不应对紧急避险的行为予以限制或制裁,否则将由于违反人类普遍的行为方式而不能被遵守,这也正是“紧急状 态无法律”这句格言的内涵所在,故选项B为正确答案。【点评】本题考得比较灵活,乍一看,并无直接的考点对应。做这样的题最好采用排除法和常识法。A选项“紧 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显然错误,我们宪法里规定了紧急状态,我们还有突发事件应对法、戒严法。C 选项也显然错误,法律是用来规范紧急状态的,法律的制定并不否定紧急状态的存在。D选项“任何时候,法律都 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也显然错误,紧急状态在生活中毕竟

3、是少数、是例外,法律主要是以正常 状态为规范对象的。7. 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 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 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 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 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答案】D【考点】法与社会【详解】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的这句话深刻揭示了法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重要的社会 规范和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法律以社会

4、为基础,社会的存在决定着法律的存在,社 会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律的发展变化。故A、C项正确。法的社会基础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基础;同时还可以 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故B项正确。法以社会为基础,并不意味着法能脱离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而独立发展,法的社会发展过程就是不断研究与实践的过程,立法本身就是一种造法活动,司法则是法对社会调整的重要方式,而法学研究是对法学自身体系的丰富 与完善。离开理论与实践,法也就不能成为法了。故D项错误,当选。【点评】这一题表面很活,实际上是在考教材上的原话的题,见教材(卷一)第77-78页,

5、所以,法理学的复习 必须要以教材为主。8.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 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 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 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 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

6、一体的B. 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 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 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答案】B【考点】法产生的规律、法的特征、奴隶制法【详解】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彼此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摩奴法 典是古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典,里面充斥了大量的宗教、道德规范,与原始习惯法相互渗透,浑然一体,故A项 正确。古代法与现代法一样,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B项错误,当选。古印度实行种姓制度,婆罗门为最高阶层即统治阶级,首陀罗为社会底层即被剥削阶级,摩奴法典作为统治 阶级的法公开维护

7、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故C项正确。摩奴法典宗教色彩浓厚,如“死后投生豺狼腹内”等规定具有迷信和神秘主义色彩,不符合现代法律理性 与科学的价值追求,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项。【点评】本题也是表面很活,但考的内容很传统。A选项考法产生的规律,B选项考法的特征,C、D项都是考 奴隶制法的特点。所以,考生做题的时候不要被题干所“吓倒”,从选项入手才是正途。9. 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A. 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 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

8、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 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详解】法理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的推理,其核心目的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 由,事实和真相只是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而非目的,且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事实和真相无绝对可言,因此A 项错误。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分割的。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必然要运用法 律推理;而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常常需要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后才能运用于具体案件事实。因此B项错误。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但同时法官也在进行价值判断,其综

9、合考虑价值、利益、历 史、目的诸因素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为法律适用过程的组成部分。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形态,在 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得价值冲突难以避免,因而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需要运用价值引导 的思考方式。故C项正确。法律推理不仅包括形式推理(如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还包括辩证推理、设证推理等推理模式,它作为人的一 种逻辑思维活动,其主观能动性决定在推理过程中必然要受到个人价值观等主观要素的影响,故D项错误。【点评】此题的考点很传统,就是教材(卷一)第57-58页,唯一的新意在于将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放在一起考, 以此来增加题目的综合性。1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0、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 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 是错误的?A. 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 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 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 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答案】B【考点】法的要素、法的适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详解】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

11、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 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根据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协商、调解、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据此可知该规定 属于任意性规则,故A项正确。从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适用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就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法律适 用中必然包含了法律推理,因此B项错误,当选。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

12、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身就是对诉讼程序的规定,故C项正确。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从立法技术上具体分为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该法条 对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规定了几种不同的方式,故属于不确定的指引,D项正确。【点评】本题的综合性非常强,四个选项分别考了四个考点。但本题的难度并不高,如果从常识法的角度,一 眼就可以看出B选项是错误的,因为法律推理对于法律适用是必不可少的,法官在进行法律适用时不可能不进行推 理、论证。11.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 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13、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 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 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 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答案】D【考点】法的要素、法的作用、法的渊源、法律解释【详解】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

14、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 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 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该法条对天 然孳息的取得规定明确,属于确定性法律规则,故A项正确。法的预测作用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本身的 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根据该法条,物权孳息当事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得到明确的指引和预测,故B项正确。习惯作为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法无明文规定或规定不明时可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以弥补成文立法的不

15、足,故C项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自身的目的所做的解释。文理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 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对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首先应采用文理解释,故D项错误,当 选。【点评】本题的综合性仍然很强,四个选项考了四个考点,并且都是非常基本的知识,D选项属于新增考点, 考察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顺序,如果考生对此熟悉的话,相信很快能找到答案,因为教材上给出的法律解释方法的 顺序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所以客观目的解释是最后才用到的 解释方法,D选项错误。考生需要注意的是B选项中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各自的作用对象。12.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 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B. 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C.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 法律的最高价值D. 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答案】B【考点】法的要素、法的价值、法的作用【详解】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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