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11700523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9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顺世纪大都会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录十三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 编制: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小区项目部 2013 年12月 1日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适用范围1.3编制依据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4、组织机构及职责4.1应急组织体系4.2指挥机构及职责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5.2预警行动6、信息报告程序7、应急响应7.1响应分级7.2响应程序7.3处置措施7.4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7.5应急心理辅导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8.1常用物资装备8.2社会应急资源9 、应急结束10、应急恢复11、检验与更新12、发布与实施13、附

2、表1:触电事故危险因素表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的触电、漏电等意外伤害事故以及并发的其他安全事故,能迅速做出安全应急反映,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控制局面,消除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现场在触电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指导性措施。1.3 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3、理条例1.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3.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1.3.8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1.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触电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见附录十:触电事故危险因素表)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可能造成人员烧伤,甚至发生死亡事件。3、应急

4、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4、组织机构及职责4.1组织机构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小组(详见附件一: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小组名单)总指挥长:罗建全(项目经理) 电话: 刘绍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 成 员: 李克(施工员)电话: 杨利德(施工员)电话: 欧海龙(施工员)电话: 郑敏(资料员)电话:领导指挥小组下设现场指挥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现场消防保卫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若有人员变动,按照“以岗定位”的原则,成员随之就位开展工作

5、。4.2职责分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副经理、总工长办公室。(二)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负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三)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总指挥长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协调、组织和获取

7、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负责与项目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四)各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现场指挥协调组组 长:罗建全(项目经理)副组长:宁柘(项目副经理)、刘绍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覃兆华(项目总工长)成员:李克、杨利德、欧海龙、何裕、张聪常、高武光、郑敏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技术专家组:组长:刘绍明成员:欧海龙、何裕 职责:对险情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抢险施工方案,并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

8、行事故调查,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现场抢险救灾组:组长:宁柘成员:李克、杨利德 职责:实施抢险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报告组长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现场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覃兆华成员:高武光、郑敏职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提供合格的

9、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现场消防保卫组组长:罗建全成员:张聪常义务消防队成员职责:实施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项目部抢险救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财产安全;抢救救援结束后,保护事故现场,直至收到解除指令,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善后处理组组长:宁柘成员:李克、杨利德 职责: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安抚、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组 长:刘绍明成员:欧海龙、何裕 职责:负责开展事故调查或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5、预防与预警5.1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对危险源监测监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桂五建司安字2009144号关于在公司内推行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5.2预警行动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登记建档,并按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监控,并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报分公司施工管理科备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习;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按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每个季度、分公司每月、项目每周应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在公司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

11、“生产例会”和“安全例会”“生产会”上通报等形式传递危险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控制、降低损失的目的。一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6、信息报告与处置6.1信息报告与通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管理处(1)分公司应急领导指挥小组人员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分公司内部应急求援联系电话详

12、见附表三;(2)社会应急求援联系电话详见附表四;(3)项目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电话详见附表五。6.2信息上报(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2)事故的分类与报告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

13、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一般事故的信息上报程序a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报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管理处,以上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b事故发生项目部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在取得公司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的确认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监、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14、应当及时补报。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信息上报程序a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联动,立即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公安、武警、医疗救护等部门报告,争取最快时间实施抢险抢救。b在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社会求援的同时项目部还应向分公司报告,分公司接到报告后向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管理处报告,以上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分公司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C事故发生项目部在取得公司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的确认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监、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故的正式快报报到分公司施工管理科。(3)信息上报内容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快报表样详见附件七。6.3信息传递 (1)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 项目部 分公司 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管理处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小组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7、应急响应7.1响应分级发生事故后,针对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