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理基本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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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管理基本知识问答1、 什么是城市管理?答:从广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整个城市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公安交通、城建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 从狭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的管理。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城市管理。2、 什么是行政执法?答: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3、 什

2、么是市容?什么是市容市貌?答:市容,主要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容貌。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4、“门前三包”责任是什么?答:门前三包是指:(1)包卫生保洁。负责清除门前垃圾、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污物。保持门清洁。(2)包绿化。负责保持门前花草树木,制止攀折花草树木,不准任何人占用公共绿地。对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街道办事处处理。(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贴乱挂、发出高大声响等行

3、为。5、 什么是市政?什么是市政管理?答:狭义地理解,通常认为市政是指工程技术方面的事,比如像给水排水、路灯 、道路建设等的城市工程和物质设施,因而市政管理就是管理城市的公用设施与建设。广义地理解,市政是指城市管理的各种业务的总称,它包括城市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基础设施和建设方面的综合管理,这不仅仅是市政工程业务方面的事,也可把市政或市政管理理解为城市管理。6、 什么是城市道路?答: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己经征用或划拨的红线范围

4、内的道路建设用地。7、 什么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如何做到依法行政?答: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超越其规定的范围;否则,即为违法。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加强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行政机关使行政权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再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必须依法定内容、程序和形式进行行政活动,必须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最后,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8、 如何执法才不违法?答:“有

5、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决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而不得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具体地说,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 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妥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行为必须在其法定职权或委托范围内,不行越权;代表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必须是该机关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2) 行政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即行政执法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都是

6、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的。(3) 被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4) 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拘留、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必须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实施罚款,必须出具罚款收据;没收财物,必须制作清单。9、 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哪些?答: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指有权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1)国家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如治安联防队基于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使某些治安管理权。其行政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10、 什么是行政许可?答: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

7、申请,依法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力能力或法律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形式上有两个特征:一是证书形式;二是直接规定许可从事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行政许可都是一种使用很广泛的法律制度,即许可证制度。许可是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赋予。11、 什么是行政处罚?答: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的惩戒性制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1) 诫罚,即对违法者进行谴责的处罚形式,如警告,通报批评。(2)自由罚,即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期出境、驱逐

8、出境。(3)财产罚,即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价出售、强制收购。(4)能力罚,即限制违法者某种特定的行能力的处罚形式,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

9、2、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为了维护和保障行政职权的正确、合法、及时行使,对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执行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类:(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传唤、强制履行等。(2)对财产的强制。如强行变卖、强行划拨、强行扣缴、强行折除等。(3)对一定行为的强制,如专利法所规定的强制实施许可。13、 行政强制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答:(1)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负有一的义务;(2)相对人逾期非客观原因拒不履行;(3)由有关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14、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答:(1)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不能先裁决,后取证;(3)告知处罚理由说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4)给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注意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5)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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