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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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熟悉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山东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22X)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76-202X),结合山东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需进行除险加固的所有小型病险水库。 第三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一般可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竣工验收前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征地补偿

2、和移民安置、档案等)和阶段验收(年度、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验收为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为政府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检查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对工程做出全面评价;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及时移交工程;查验竣工决算及审计结论,检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是否

3、规范。 第六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第七条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等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第八条 竣工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02X)进行质量评定。 2、必须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第九条通过验收的加固工程,其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工程不得通过验收。第十条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

4、会(或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主任委员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以上的验收委员会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十一条验收委员会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十二条验收委员会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资料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制备。参建有关单位应按附录a的格式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编写和资料查备工作,及时提交项目法人统一印制。项目法人以及

5、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验收所需提供、备查资料详见附录b。 第十四条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第十五条 第二章分部工程验收 第十五条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全部合格。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个单位以不超过2人为宜。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单位审核备案。第十七条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鉴定该分部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第十八条分部工程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 检查工程。 2召开验收会议。1)宣布验收会议程;2)宣布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3)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汇报;4)观看工程声像、文字资料; 5)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签证”;6)验收工作组成员在“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十九条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其格式见附录c。鉴定书原件不少于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竣工验收前分送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并按要求存档。 第二十条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竣

7、工验收应在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视加固工程项目情况运行一段时期,并应在完工后6个月内进行。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加固工程设计批复的全部内容。 2.竣工决算报告须经过有关部门审计。 3.加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4管理设施及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范及正常运行管理要求。 .必须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6.技术档案基本齐全完整。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工作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工作由所 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竣工验收委员会由有关地

8、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投资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的质疑。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应及时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提前将竣工验收资料送达验收主持单位。验收主持单位审查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并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等有关事宜。在竣工验收5天前,项目法人应将有关验收资料送达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套。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审查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检查工程

9、建设和运行情况,鉴定加固工程质量;查看竣工决算报告及审计结论;检查工程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第二十六条竣工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 1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有关验收会准备情况汇报,确定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2.检查工程。 召开验收会议。)宣布验收会议程; 2)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报告;)观看工程声像、文字资料; 5)分专业技术组讨论并形成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 )听取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8)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

10、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会可采取停止验收移交等措施,并及时报验收主持单位。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d。“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和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水库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的份数,应满足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理等单位各1份的需要。第三十条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

11、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三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接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质量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未规定之处,各市可参照水利部有关验收和质量评定的规定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录a: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项目法人提供)11工程概

12、况 包括工程位置;立项、加固设计批复文件;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主要技术特征指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布置;工程投资;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1.工程建设简况 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主要工程开工和完工日期;主要工程施工过程;主要设计变更;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防汛度汛等。 .3专项工程和工作 包括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 14项目管理 1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参建单位(项目法人、项目代建机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移

13、民安置机构、建设协调机构等设置和工作情况。 1.42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 1.4.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安排;投资来源、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 14.4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等。包括设计、监理等合同。 14.5材料及设备供应。主要反映石料、土沙料、水泥、油料、电力及主要设备等的供应方式,材料及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清。 .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包括项目法人筹资方式、资金筹措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 1.工程质量。

14、包括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主要项目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实际达到的标准、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质量等级评定等。 1.6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文明工地建设、环境保护、安全事故与事故处理等。 17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专项验收等情况。 .8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工程移交等内容。 10工程加固初期运行及效益。初期运行情况、效益和工程检查观测等资料分析。 1.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工程审计结论提出的问题及整改

15、情况等。 3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1.14工程尾工安排15经验与建议1.16附件: 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加固设计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2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 2.1工程概况。简要说明本单位所承担的工程在整个项目中的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 22工程投标。包括投标过程、投标书编制以及合同签订等。 2.3施工进度管理。阐明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总进度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附施工场地总布置图和施工总进度表),分析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主要项目施工情况等。 2.主要施工方法。阐明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情况。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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