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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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答: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答:答:1.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第一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办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第二、第二、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

2、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期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他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没有法律许可,或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成果,否则,知识产权所有人可指控其侵权,并请求排除侵权B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3.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

3、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因为:第一,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确认或授予智办成果完成人享有知识产权,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派斥他人对期智力成果的非法侵犯、仿制、假或剽窃,而并不排斥他人经许可而使用其智力成果。第二,许多国家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学艺术繁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还规定了对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对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作适当限制。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权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所有人

4、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区别。5.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3、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答: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

5、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保障他们在物质上的经济利益和精神上的人身权利。这就是国家用法律手段从根本上调动人们从事智力创作和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出更好更多的智力成果。 国家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的知识财产权不受侵犯,禁止并制裁各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不仅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且是法律制度上给予智力成果完成人物质上和精神上提供的法律保障,理所当然地会激发人们创造智力成果的积极性。(2 )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 )为国际经济技术贸

6、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论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答:第二编六、论述题1、试述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答:(一)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统一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报送商标局。该申请书应当使用钢笔、笔笔或者打字机填写,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商标注册申请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的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有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章戳;对于国外申请,要详细填写申请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申请书中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服务

7、说明。(二)商标图样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十张),并附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应当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或者绘制,也可以用照片代替。但必须清晰,便于粘贴,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少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三)其他文件1、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作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2、 申请人在必要时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商标局审核申请人的主体资格。3、 申请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等商标注

8、册,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批复文件,也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人用消毒剂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外国申请人在申请上述商品商标注册时,也必须提交其所属国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4、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5、 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6、 用报刊、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应当提交国家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

9、登记证。7、 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其中,申请证明商标注册,同时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备栓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外国申请人也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并附送中文译本。8、 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9、 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除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外,尚须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其优先权请求无效。2、试述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程序。答:我国经营者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协定和协定

10、书的规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1、 申请人资格凡根据协定、协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以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2)在中国有住所;(3)拥有中国国籍。2、 申请方式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输或者邮寄办理。3、 申请书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有关事宜的,可以使用并按照国际局提供的英文或者法文书式用打字机填写,也可以使用商标局制定的中文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书式填写,但需缴

11、纳翻译费。除申请书外,申请人还应附有关附件:(1)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2)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3)委托代理人的,应附代理委托书;(4)商标图样2份,不大于80mmX80mm,不小于20mmX20mm;(5)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国侨民,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一份。4、 申请时应注意的事项(1)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协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至少应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协定书缔约方;而以国内受理商标申请为基础申

12、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2)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名称一致;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图样也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该商标颜色及其组合;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的类别顺序排列。(3)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都只能用法语。5、 申请日期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30天内将申请文件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

13、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6、商标国际注册的审核国际局收到我国商标局寄送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即予以国际注册,并通知该申请指定保护的国家。如果该申请在一定期限(按协定指定的为1年;按议定书指定的为18个月)内未被指定保护国驳回,则该国际注册的商标即自动得到指定保护国的保护;且这种保护与商标直接在该国进行注册所得到的保护相同。但是商标国际

14、注册的有效期(协定为20年;议定书为10年)是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的,因而国际注册具有一定追溯力。 3、试述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及申请裁定的程序。答: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议。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的程序:(1)提出争议裁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人对新注册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的申请,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送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副本各1份。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编号、注册商标公告的期刊及时间;同时还要明申请争议裁定的具体理由。申请人在申请书落款

15、处加盖印戳后,连同应附送的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2)受理争议裁定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是负责处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事宜的法定机构。对于符合规定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争议裁定的申请后,应通知被争议人,并限期提出答辩。答辩是被争议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保证争议各方平等地行使权利的重要程序。被争议人在限期内不提出答辩或拒绝提出答辩的,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查,作出裁定。(3)争议的裁定:对争议申请进行裁定,是整个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活动的最重要一环,也是争议裁定的最后一道程序。裁定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因此

16、,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受理事,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充分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加以分析研究,然后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作出符合事实的裁定。争议不能成立的,作出撤销争议商标的裁定;争议不能成立的,作出维持争议注册商标的裁定,驳回争议申请人的反对意见。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为终局裁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同时将通知抄送原核转机关。对裁定撤销被争议商标的所有人,应当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并原商标注册证交由所在地的核转机关寄交商标局。注册商标的争议裁定,不是商标注册活动的必经程序,而是在注册商标发生矛盾或冲突时采取的一种补救的特别程序。4、试述我国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答: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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