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错时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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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烟草专卖局错时检查制度为加强区局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龙泉 区局专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辖区终端零售市场净化率,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区局全体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 要求扎实开展错时检查工作。第二条开展烟草市场错时检查,应根据终端零售市场 实际情况制定错时检查计划,经审批后,遵照执行。未经局 领导未批准,不得擅自出动。第三条错时检查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无证经营户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逐步 减少辖区无证户,提升持证经营率。查看卷烟持证零售户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存储、销 售“假、私、非”卷烟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天价烟”的 情况,发现有

2、违法行为时,要依法查处;查看持证零售户许 可证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 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发现有不符合情况时,要如实、准 确记录,并依法处理;查看持证零售户订货总量、紧俏品牌 分配等情况,发现不符合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规定的,要依法 查处。错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向经营户宣传烟草专卖法 律法规, 并与经营户进行交流沟通, 收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 错时检查的工作规范: 错时检查要文明执法,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烟草专卖执 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 物;检查完成后, 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

3、尽可能的复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 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 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进行处理。第五条 区局每周开展 1 次夜间检查, 1 次大队检查, 1 次周末错时检查,每周二开展 1 次联合检查;机动中队每周 开展 1 次八小时外检查, 1 次路检路查;各中队、专卖所每 周开展 2 次中队检查, 1 次八小时以外夜查。具体检查计划 每月定期报局领导审批。开展错时检查的详细情况要在 24 小时内录入专卖管理系 统。在结束错时检查返回单位后,分管领导应向局领导就外 出执法、办案的情况进行汇报。第六条 错时检查工作由每日值班人员完成,并严格填 写值班记录本 ,报分管领导审阅。第七条 建立错时检查外出执法派遣登记,登记的内容 应包括:外出执法时间,执法内容,出动人员,带队干部,领导批示,局领导必须在领导批示一栏签字同意后,稽查人 员方可行动。对于特殊情况不便于立即进行书面批准的,应电话向局 领导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并在执法完毕后及 时补齐相关的批准手续。第八条 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群体性事件、车辆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立即汇报局领导外还应将事情的起 因、经过、处置措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书面报告 市局。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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