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招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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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措施(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聘高校毕业生(如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毕业生招聘质量和效率,优化湖北省电力公司(如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构造,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措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公司毕业生招聘遵循的原则(一)需求导向、专业对口;(二)流程规范、原则统一;(三)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四)从严审核、宁缺毋滥。第三条本措施合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如下简称“各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重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原则的

2、制定;(二)负责审批各单位毕业生招聘筹划;(三)负责组织实行毕业生招聘工作;(四)指引、监督、考核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第五条 各单位的重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贯彻公司毕业生招聘政策;(二)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筹划;(三)负责毕业生报名受理、资格审核、面试初步筛选、岗位志愿填报等招聘工作;(四)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第六条公司成立招聘考试工作小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有关生产业务部门构成,其职责是制定招聘考试方案,组织实行招聘考试工作及其她招聘考试有关平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招聘对象及条件第七条 公司系统招聘毕业生的对象

3、及范畴为: (一)属于国家统招筹划、一般高校全日制应届二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属于国家统招筹划、一般高校全日制应届三类本科(独立学院)主营专业毕业生;(三)属于国家统招筹划、就读于高职高专一的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应届主营专业专科毕业生;(四)通过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具体招聘条件和程序见本措施第五章);第八条 网络生、民办院校、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函授等国家统招筹划外办学性质的各类毕业生不在招聘范畴内;国家统招筹划外的军事院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畴内。第九条应聘毕业生需具有如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背校规等不良记录

4、;(二)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下列条件:专科(高职)生22周岁、本科生5周岁、研究生研究生2周岁、博士研究生3周岁。对于条件优秀、单位急需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以合适放宽。毕业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录取入职年份的6月3日。(三)身体健康,满足湖北省电力公司新员工体检原则,符合有关岗位工作规定。第四章 招聘筹划编制第十条 各单位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筹划,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发展规划、业务开展、劳动定员、人员构造、自然减员等因素,充足征求用人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 毕业生招聘筹划一般由需求单位、工作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专业分类、招聘需求数量、需求因素等要素构成。第十二条

5、招聘筹划一经下达,须严格执行。当某一岗位的招聘筹划在实际招聘中不能完毕时,筹划中各专业、岗位之间可以作合适调节,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但非主营专业的筹划不得挤占主营专业的筹划。第十三条 编制招聘筹划应符合如下条件:(一)超员单位无特殊因素不得申报非主营业务专业招聘筹划,缺员单位及有特殊因素急需招聘非主营专业的单位必须行文专项报告,并满足如下毕业生招聘筹划的专业设立比例:主营业务专业不低于编制筹划总数的90%,非主营业务专业不超过编制筹划总数的10。供电单位(含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主营专业范畴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继电保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运营、供用电技术、输

6、电线路等电工类专业;基建及综合单位主营专业范畴为:电气工程、热动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输电线路、电测、工程测量、水文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起重、液压、焊接、机械、金属材料等电工类或工学类专业。非主营专业范畴为: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法律类、金融财务类、文秘类、公司管理类、工程造价(供电单位)类。(二)毕业生招聘筹划中国家“211工程”、“98”重点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招聘编制筹划总数的30%。(三)省会都市的单位和大型重点供电单位,招聘毕业生应以研究生为主,可适量招收一类本科院校、二类本科电力院校的毕业生。(四)其她地市单位,招收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艰苦偏远市县的

7、单位,可面向电力院校招收少量的电工类专业三类本科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四)公司急需专业的储藏性人才招聘,由公司制定储藏性人才招聘及培养锻炼筹划,招聘分派后各单位按照培养锻炼筹划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毕业生筹划按年度进行管理,不得跨年度使用,筹划执行以当年国家电网公司批准毕业生报到截止时间为限,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筹划。第五章招聘工作组织与实行第十五条招聘工作程序:(一)招聘筹划编制:.每年10月初,各单位将次年的毕业生岗位需求筹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招聘需求筹划,结合各单位定员水平、人员构造、岗位需求、自然减员等因素,编制公司招聘筹划,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3.国家电

8、网公司批复筹划下达后,公司根据其批复调节各单位上报需求筹划,拟定形成公司正式招聘筹划,并报公司领导审定批准。(二)招聘组织实行:1.提前批招聘:在国家电网公司正式招聘筹划下达前,公司统一组织按照上年度实际录取人数的4%提前开展主营业务专业优秀毕业生招聘工作(重点保证储藏性人才和“95”、“11”重点高校毕业生);.其她主营专业及非主营专业招聘程序:(1)报名受理:在公司正式招聘筹划下达后,通过宣传媒体向高校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需求岗位及其岗位招聘的具体条件,各单位做好受理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工作,严格审核其应聘资格,并组织应聘毕业生面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面试筛选:各单位要对报名的毕业

9、生组织规范的面试,裁减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对符合招聘条件的“211”、“85”等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予以优先考虑。(3)资格复审:公司复审笔试名单后,取消资格不符毕业生的笔试资格,各单位不得再补报笔试毕业生名单。()笔试内容:笔试分主营专业、非主营专业分别进行,其中主营专业笔试内容重要为计算机(%)、英语(0)、语文(0%)专业基本知识(4);非主营专业:笔试内容重要为计算机(2)、英语(20%)、行政能力测试(3%)、申论(30);()公示:公司将于考试后一周内在公司网页上发布考生考试成绩,并根据考生填报岗位志愿分类,由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三)拟定拟录毕业生名单:根据毕业生笔试成绩,

10、结合其在校学习成绩和体现,在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拟定拟录取人选,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四)国家电网公司审批:按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拟录毕业生有关信息资料,待国家电网公司审批通过后,公司下达招聘毕业生录取名单的告知。(五)体检:各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合同书前,安排毕业生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原则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新员工录取体检原则及用人单位明确告知的行业、工种的特殊规定执行。(六)合同签订: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审批成果,由各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意向合同和就业合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审批。(七)录取资格审核:次年7月份,各单位初审拟录毕业生的入职资格,并将成果和有关资料报公司人力资源

11、部予以复审。(八)报到: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各单位办理报道有关手续。第六章 留学回国毕业生的招聘第十六条 公司系统招聘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基本规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从事、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和民族安全、名誉和利益的活动。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系统招聘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应遵循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规定(见本措施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鉴于国外院校学制的差别以及留学生回国办理有关手续等状况,留学回国毕业生于国外高校毕业后的本年(或次年度)参与公司组织的招聘考试。第十九条 留学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前必须提供如下有关证件及资料,如有证件资料缺失的状况,单位一律不予录取:

12、(一)出国前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二)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三)国外学习成绩和论文;(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五)护照;(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十条 留学回国毕业生办理好有关手续后,到公司或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开具毕业生接受函,凭毕业生接受函到教育部开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差遣报到告知,凭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差遣报到告知到各单位报到。第七章 招聘规定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应聘时,需填报统一原则的应聘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她必备材料。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合同书时要明确告知和清晰记载

13、如下事项,对不能满足如下条件,取消其录取资格:(一)毕业生在规定期间内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及英语级别、计算机级别、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二)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所获学位以第一学位为主,第二学位不纳入招聘专业范畴;(三)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湖北省电力公司新员工录取体检原则和用人单位明确告知的行业、工种的特殊规定; (四)毕业生的推荐资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隐瞒生理缺陷、病史、处分、休学等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事项,提供的成绩单未隐瞒补考、缺考、考试不及格等状况;(五)毕业生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六)双方需要明确商定的其她事项。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入职手续应于每

14、年国家电网公司规定期限之前办理完毕。未按规定期间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毕业生录取名单办理报到手续,如有毕业生毁约的状况,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安排解决,各单位不得擅自安排其她人员进行补录。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加强录取毕业生信息管理,通过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精确、具体记录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岗位变动状况。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报到、培训、实习后一律按其筹划招聘的岗位安排工作,各单位不得进行调节,并严格执行毕业生基层生产一线班组工作政策,因工作需要调配到管理岗位的,应当满足一定的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其中研究生不少于3年、本科生不少于5年、专科生不

15、少于8年。第八章 招聘纪律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招聘筹划,不得超筹划指标录取,不得招聘不符合筹划规定专业及学历资格的毕业生。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任资格。 (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蓄意修改毕业生学校及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三)应予以取消资格的其她情形。第二十九条 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干部人事纪律有关规定解决。(一)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她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二)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背规定擅自聘任毕业生、擅自补录毕业生的;(四)协助更改或隐瞒毕业生信息的;(五)违背本措施的其她情形的。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措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步废止。附件一:湖北省电力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附件二:湖北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意向合同书附件一:湖北省电力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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