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11599739 上传时间:2022-11-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图书馆(室)管理理制度 一、图书馆(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和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馆(室)的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图书馆收藏书应包含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

2、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法标准,书刊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的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要做到书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

3、,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上述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好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目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

4、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条件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馆(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帐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阅览规则 1、本室陈放的图书资料和报刊,供全校师生员工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2、凡进本室内读者,只限带笔记本。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的地方。 3、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4、本室内陈放的报纸,部分工具书,小册子实行开架阅读,阅后请放回原处。本室内陈放的期刊和图书资料对学生闭架押证借阅。

5、本校教职工须在阅览登记簿上签到,选阅后将读物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5、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如有上述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赔偿。 6、不得任意搬动和损坏阅览室设备。 书刊赔偿规定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和期刊,所借图书和期刊不得污损、撕剪、圈战点、批注,如有上述情况和遗失,应以相应版面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如确实购不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均以现价为书价加倍赔偿,具体规定为: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书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作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书价三倍赔偿。 3、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三至五倍。 4、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

6、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依照上述规定赔偿,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5、读者所借阅图书如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室)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逾期一个月之后尚未来馆(室)办理赔偿手续,暂停图书借阅。若逾期超过二个月或离校前,按规定以遗失处理。 6、对学校教职工处以的赔款,图书馆(室)通知学校在工资或其它收入中扣除;对学生,通知班主任由学生到财务室交纳赔款。 7、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图书借还规定 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加速图书周转,做好图书借阅流通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教研和读者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借书证的发放和

7、使用 1、学校教职工须领取借书卡。教师每人发10张,职工每人发5张。 2、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教导处出具的学生名册,交本人一寸半身照片1张和押金20元领取借书证。 3、领取借书证时,要在借书证登记簿上签收。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4、凡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交还借书证。 5、要爱护借书证,妥善保管。若使用中途有遗失或离校时不能如数交回,要交付一定的工本费。 二、借书范围,册数和期限 6、馆藏图书中,各种辞典、字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等工具书及画册、善本书、绝版书等,一般不外借,可在阅览室查阅或经学校领导和图书馆(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借。 7

8、、借阅册数。凭借书证和借书卡借书。教师一卡一册,学生一证一册。 因教学需要,任课教师指定学生借用的教学参考书和资料,不在此限数内。 8、借书限期。教师借用教学参考书限期6个月,因教学科研需要延期使用的专业参考书,可办理一次续借。职工借用图书限期3个月,学生借用的图书限期2个星期。 9、凡是限期借阅图书,按限期规定归还。 10、每学期清理一次借出图书。 11、对逾期末还的借书者,逾期多少天,停借多少天,直到按遗失处理。 12、借出图书,如遇本馆(室)需要时,不管借期是否到,可随时索回。 三、借书方式 13、教职工开架借阅 14、学生单个借书须查阅书目,填写索书单,凭借书证借书。已开架或半开架的图书不须填写索书单。集体借书须有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签单,由指定人借出。 四、借书进书库要求 15、不准带书包和其它物品进入书库。 16、教职工进书库前,先在借书处“进书库登记簿”上签到。在在书架选借图书时,不准乱插图书,弄乱藏书排架。 17、严禁在书库和借书处吸烟,高声喧哗。 五、爱护图书 18、读者要爱护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19、读者不能在图书上划线、圈点、批注,以免损坏图书,影响别人借阅,更不得污染、撕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