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防污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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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金属防污指导方案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范围及工作重;工作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切实加大我市涉重金属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的整治力度、确保重金属行业有序发展、加快重金属行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涉及重金属开采或加工的相关企业,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及已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区域、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和各类金属砷、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涉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动员部署、集中整治、督查核查、考核验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具体材

2、料详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涉重金属行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大我市涉重金属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的整治力度,以整治促资源节约和污染减排,以整治促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以整治促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整治促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确保重金属行业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总体目标 在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的基础上,加快重金属行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重金

3、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三、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涉及重金属开采或加工的相关企业,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及已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区域。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和各类金属砷,重点防控行业是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选矿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防控企业是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防控区域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者由于历史原因已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区域。四、工作任务 (一

4、)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者位于环境敏感区、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督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完善环境审批手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 (二)涉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整治。深入开展土壤、灌溉水及农作物重金属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消除或者解决污染问题;开展重点防控企业职工职业病调查和重点区域高风险人群健康检查,对特征病例进行治疗。 (三)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规范新建项目审批程序,促进涉重金属行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五、工作步骤(二)集中整治(

5、*月21日*月31日)。对应关闭或拆除生产线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关闭或拆除;对所有拟保留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由市发改、环保、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现场核查,对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维护运行情况等逐家进行认真分析,依法查处存在问题,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对应关闭、搬迁和停产治理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停产。凡未列入保留范围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三)督查核查(*月1日*月5日)。市发改、环保、国土资源、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四)考核验收(*月6日*月10日)。市

6、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将实施“一票否决”;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整治工作未完成的有关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本辖区涉重金属污染行业治理实施方案和防治规划,切实把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企业。市发改、环保、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大对各乡(镇、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7、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对涉重金属行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强化日常巡查,建立监管记录,对违反环保、安全、职业卫生防护规定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严防已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推进涉重金属行业规范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由各乡(镇、区)负责人负责,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区)负责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的关闭、拆除及整治工作,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土壤、农作物污染现状调查,完成对高风险人群健康检查治疗工作;负责解决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统筹辖区内无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经费和各项调查经

8、费;负责加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无害化处置;负责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督监管,定期通报全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验收;调查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范围和污染原因,指导各乡(镇、区)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应急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审查和重点监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环保局、财政局、煤炭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加大落实产能淘汰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振兴规划;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和编制奖励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进行引导性奖励;制定全市涉及重金属行业产业的准入标准,并对现有企业中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会同市环保局将淘汰落后产能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区)、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加强节能管理,将淘汰落后与节能目标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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