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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债权和债务控制第六十九条 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呆账管理制度,财务科设置往来账会计和医保公医会计负责债权和债务管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住院病人预交款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加强制度和监督。严格按制度规定,不得一人办理债权侦务业务的全过程。第七十条 医院财务科要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侦权情况编制报表向院领导报告。第七十一条
2、 医院财务科要加强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进行审批,并及时清理。第七十二条 加强对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1、财务科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2、财务科要每月核对预收款的结算情况。3、财务科要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按医院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第七十三条 财务科要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医院要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第七十四条 财务科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控制。财务处应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