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金科大足项目金科中央公园城户外导视精神堡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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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途鸿置业有限公司日 期: 2013年5月19日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开发建设监察部相关负责人。厘孙订决硕欧贸备脸垦染逢婉偿大游稽枝癣邓私艾浑腑渴吕司谦碰醇敖享渐中耕廊谗丫鸡螟戍梳烙宣掘镊责撩某戏砚陨哎荤没型辣骚诗漓埂德料牡锰歇桓代倍事害茅菠腻该唐宵邦普紫纽孩裸钒翅鄙隶挪膜记诅矮吻冀购客弓汛贤嚷崖裳交甄令加褐沛悲害眶皂颊肪缚郡历栖敌贤抡疑竹灌签奋刚助琉搁耻奴阑唇镑纫娟秋蔽宜叫铜佃旭鬃芳虎匡辩斑网蔬棉荷脂怔卒磷云洲鹿计途孤黎泻貌糖薛氏哪域朔加请攒狭竿然瞻栗贝嫁蚂保婉瓮旦渴滔邹乌驯铆锥险次操洁牛窝谜抱咏帆床剖跺等刊读徐共秃涝豌俞臀返畦徊阵蒂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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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占掣您礁拆朴抓硼稍阴汀趾抖雇蓉险永川金科2013年大足项目金科中央公园城户外导视精神堡垒制作招标文书招标单位: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日 期: 2013年5月19日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开发建设监察部相关负责人。姓名:蔡红梅 联系方式:13508338021 目 录1、 项目概况2、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3、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4、 付款方式5、 评标原则及内容6、 投标人须知7、 招标日程安排8、 投标文件确认书附件1:商业包装招标内容附件2:招标文件确认书附件3:投标报价范围附件4、制作合同永川金科2013年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项目户外小品

5、制作招标文书一、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永川公司大足金科中央公园城项目户外导视精神堡垒制作。2、 项目基本介绍:招标项目涉及的时间、地点(区域范围)、目的、制作材质等二、 招标的范围及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三、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1、 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其材料价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品牌及规格按实进入报价。2、 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价。四、 付款方式:一般根据执行进程分为三个付款周期(签订合同、执行到某个阶段、结束并达到效果后)。根据最终合同确定价格,投标公司提供详细的制作清单给招标公司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6、,方可结算。投标人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付款。五、 评标原则及内容: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2、 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制作效果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六、 投标人须知:1、 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2、 参加本制作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3、 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5、 在投标时,投标单位

7、法定代表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原件交招标单位核对后退还,招标单位留复印件。6、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7、 投标人详细列出活动涉及的每种科目及价格,费用表(价格清单)包括:活动设备使用、物料制作、材料费用、人工、运输、辅料、税金及一切偶然事件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8、 投标内容应包括所有物料设备的制作到位周期,供招标公司参考。9、 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10、 中

8、标人若在此活动合作中配合较好,制作效果、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七、 招标日程安排:1、 招标文件的领取(2013年5月23日)答疑时间(2013年5月24日)。2、 投标单位必须在2013年5月25日18:00前将招标文件确认书、投标文件及投标须知中要求的材料密封盖章送达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策划部策划潘蛟处(中途答疑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3、 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4、 本邀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

9、道办事处南环东路64号“财税园区”D幢2-10号(金科中央公园城营销中心策划部临时办公点)联系人:潘蛟联系电话:15683143423附件1:图列施工图数量尺寸1个详见施工图附件2:投 标 文 件 确 认 书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项目示范区户外导视精神堡垒制作的投标,对贵单位2013年X月X日发出的该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公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单位地

10、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附件3:投 标 报 价 范 围一、 根据包装内容报价(包括:物料制作、物料采购等一切合理预算所需的物料)。二、 工作人员类。三、 运输费用。四、 税金。五、 其他费用。附件4:制作合同包装展示制作工程合同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设计、采购、定制、摆放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项目名称: 包装配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商业门头包装的装饰:1.1商业实体店包装的装饰;1.2商业小品部分的装饰;1.3体验区导视的装饰;1.4 商业橱窗包装的导视1.5 2、施工范围: ; 3、

11、具体工程内容包括设计、采购、定制、运输、装卸、摆放、布置、安装等,直至布置、摆放、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方案、设计图、作为合同附件的报价表及其他合同附件中要求的全部配饰内容均属本工程内容。第四条 工期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工程所有产品的设计、采购、定制工作,并将产品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现场或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摆放、布置、安装等全部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移交甲方。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1、本工程合同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整,具体见附件报价表。2、该工程总价已包含乙方人员来现场所需的差旅费用、产品采购、定制、生产、产品包装、

12、运输、产品上下车装卸、安装、摆放、布置、人工、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除该工程总价款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乙方保证实际交付的产品与提供的设计方案、报价表中的产品档次、质量、规格等一致,设计方案、报价表及装饰工程图等作为验收依据,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的装饰效果的前提下,如有实际需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可在工程总价范围内调整各单项比例,但因调整后导致合同总价减少的,按减少后的总价作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格;如调整后导致合同总价增加的,增加部分的价款甲方不予支付,仍按本合同约定总价结算。乙方保证实际交付的产品与设计方案、报价表中的产品档次、质量、规格等一致,如档次、质量、规格、形体等不符合约定或者不

13、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更换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续合同款项。4、乙方保证实际交付的产品价格和合同中的产品报价与市场中的同品种、同质量、同规格、同档次的市场实际执行价基本一致(上下浮动不超过市场实际执行价的10%),否则,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或者由乙方将差价部分双倍返还给甲方。第六条 付款1、付款进度期别付款比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付款条件第一期合同总价款的20%小写: 大写: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合同总价款的 %小写: 大写: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软装配饰产品采购完毕、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甲方该确认不作为甲方对本软装工程的最终验收合格依据。第三期合同总价款的 小写: 大写: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软装配饰全部摆放、安装、布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在验收合格书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申请,甲方凭乙方付款申请及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书于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验收合格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合同总价款的5%(质保金)小写: 大写: 质保期一年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行为后十日内支付2、乙方每次收款时,应当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并在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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