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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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htt:/ww.xiiebangom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

2、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

3、批评教育。 3.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24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4、,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生产管理网 hp:/ww.xxiebg.co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

5、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

6、免处罚。 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

7、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

8、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

9、)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

10、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

11、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

12、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2X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3、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

14、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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