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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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 为深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步骤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深入明确“打非”工作职责,有效建立“打非”工作长期有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依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等要求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方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监管力度,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关键关键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

2、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三、工作标准区政府组织乡镇、办事处及各村、小区开展排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果断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工作职责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研究确定关键村庄和关键人员,实施包村、包户、包人,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报当地派出所。公安分局负责打非侦查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一是对闲置的厂房、空闲民房、砖瓦窑厂、城镇出租房屋、养殖场、大棚等逐一进行排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并要严查原材料、进货渠道、销售渠道;二是对违反国家要求,妨害公共安全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

3、处理爆炸性危险物质的,依法给治安管理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和燃放实施许可和监督检验;四是对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以上三种物品的汇报进行查处并追缴物品。五是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就地封存,并组织销毁、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二是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制品或已经许可的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杜绝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三是发觉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立刻汇报区政府,并立即向公

4、安等部门通报情况,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取缔。工商局负责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经营者办理登记手续;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发觉经营“私炮”的要立刻吊销其营业证照,发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立刻取缔;运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强化方法,堵塞非法产品的流通渠道。交警一大队、三大队负责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验,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要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执法局负责根据市区整体计划,对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摊点进行合理布局。宣传部门负责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和专题行动的跟踪报道,宣传专题行动中优秀事迹、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并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5、的单位和个人给曝光。五、专题行动根据市政府统一布署,从11月30日至2021年2月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地毯式”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方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六、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非”工作实施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区政府区长对全区“打非”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打非”工作安排布署,协调区相关执法部门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分管副区长详细负责“打非”工作的详细开展;各乡镇、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对辖区“打非”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本辖区“打非”工作的排查;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负责打非行动的详细执法工作安排和查处。区政府、乡镇办事处、村委会要层层签署打非责任状,村民和村委会要签署打非责任书。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对应的领导机构,制订打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方法,确保打非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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