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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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区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领导任副组长,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每年至少召开领导会议两次以上,传达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分析和协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

3、问题,进一步研究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措施。 2.做好预警排查工作。全区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区镇、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困境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指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原因得不到适当监护的,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造成无人监护的,因家庭困境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其他因被拐卖、非法雇用、故意伤害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流浪未成年人)实施动态排查预警,做到应急响应、主动介入、积极干预。区镇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预警巡查,由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城管队员等人员组成;村(社区)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预警巡查,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民警、热心市民和志愿者等人员组成。

4、区镇和村(社区)的预警巡查要形成动态机制,分别在辖区范围内通过重点走访、街面巡查、跟踪随访等方式,随时掌握新增或困境程度发生变化的困境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及动态变化情况。 主要责任部门:各区镇、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 3.建立分析报告机制。在摸底排查和动态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区镇要收集汇总村(社区)掌握的基础数据,进行困境未成年人分类分析,进一步明确困境未成年人的分布、类型和困境程度,初步预判所需要的社会保护资源,将相关分析情况及时报送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制定针对性的社会保护方案,联动相关责任部门,着手开展分类保护。在

5、应急响应工作中,区镇和村(社区)一旦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或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应及时妥善处置。如本级不能处置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主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区镇。 4.完善分类保护措施。按照“救助保护、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六大任务要求,由领导小组牵头,在本辖区内建立“救助保护工作小组、教育帮扶工作小组、司法保护工作小组,就业扶持工作小组、医疗保护工作小组、精神关爱工作小组”六大工作小组,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明确各工作小组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区民政部门负责保障困境未成年

6、人基本生活救助、家庭监护监督和安置等工作;区教育部门负责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入学、困难家庭教育资助等工作;区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及时出警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违法行为;区人社部门负责保障未成年人技能培训,为适龄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和技能提升、鼓励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创业等工作;区公安、城管部门负责保障遭遇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告知、引导、护送等工作;区卫生部门负责保障遭遇困境、监护缺失、流浪患病未成年人就医,落实定点医疗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和救治等工作;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关爱帮扶和社区矫正,对进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根据其年龄、心理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帮助其重新融入

7、社会,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进行关爱帮助,对困难家庭涉罪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区妇联、团区委负责保障对遭受家庭暴力和困境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关爱、提供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和社工服务等工作;区残联部门负责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等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 5.探索社会参与方式。积极发动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动员、全社会关注、全社会保护、全社会宣传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鼓励热心市民、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有资质、有能

8、力、有资源的社会组织优势,探索多元化、专业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主要责任部门:区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 6.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充分调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保护政策和配套措施,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加快建设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人员培训;要将日常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 主要责任部门:各区镇、区财政局。 7.实施评估督导办法。各级政府要通过随机抽查、年度评估等方式,督促保护工作开展、改进工作不足、防止辖区范围内发生困境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

9、处。同时,要积极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专家督导评估机制,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提供督导评估建议。 主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区财政局、各区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

10、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3.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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