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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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严禁任何人在饭店范围内擅自焚烧废物、树叶、垃圾等物品.2施工工程中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用明火申请审批手续,并遵守以下要求方可动火施工。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2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3 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5 对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3厨房、餐厅、锅炉等生产用火,必须专人值班,做好防火监护工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4。 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在营业时间动火施工.5 员工严禁在饭店内吸烟。 漠视动火规定,擅自动用明火者,以严重违反店规,破坏饭店安全,给予除名处理。7.如因违反规定酿成火灾事故者,将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及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中如有不足,请您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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