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参考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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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至二级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一、工程概况(一)基本概况至二级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市区村附近以平面交叉的方式与友谊路相接,途经村、那沙、段甘坡、坛哩、那孟、新村,终点位于水库景区大门,全长13.929km。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m,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1.5m,全线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涵洞1/50,抗震设防烈度7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设计批复的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988121m3,挡土墙32415m3/5723.2m,路面1551

2、42m2,桥梁1401.6m2/116.8m,涵洞790m/43道。本项目主线工程总预算金额为2.237亿元人民币。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工期24个月。(二)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市人民政府授权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建至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代表业主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组织、管理和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赵喜斌。2.勘察单位: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中标金额(万元)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甲级K0+000-K13+929路基、

3、路面、桥涵、交安设施 3.设计单位: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中标金额(万元)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甲级K0+000-K13+929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 4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范围及内容中标金额(万元)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甲级K0+000-K13+929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258.09965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里程及内容中标金额(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K0+00

4、0-K13+929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12728.9978二、质量安全监督依据(一)质量监督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年第687号)。2.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6号)。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通运输部交安监发201686号)。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

5、/1-2017)。8.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交基建200525号)。9.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奖惩制度暂行规定(交基建200527号)。10.其他现行或后续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11.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12.依法签订的该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13.审查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文件。(二)安全生产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

6、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年1月9日国发20042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7.其他现行或后续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三、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范围(一)本项目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

7、服务设施。(二)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试运营阶段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等。(三)本项目各合同段交工前的质量检测、竣工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四)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转、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等。四、本项目监督人员主要职责(一)全面执行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计划。(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监督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服务的精神,不徇私枉法,不打击报复,及时、主动完成监督任务。(三)有权对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各方违背质量意识并对工程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四)

8、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现场质量失控时,有责任向上级部门如实汇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质量。(五)对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因渎职或监督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损失的,按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六)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体系的健全和运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野蛮施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避免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相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五、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一)工程开工前1对项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和有

9、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确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监督人员,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印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2受理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备案申请,审查是否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格的工地试验室,符合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二)工程施工阶段1监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由专业人员组成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和监理、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2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工程是否相符;监督其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3对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监督(1)单位资质证书及资信登记是否与该项目的要求相符;(2)实际到

10、位的监理人员及其资格是否与合同承诺相符;(3)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监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是否严格履行监理程序,对施工现场质量能否实施有效控制;(4)中心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是否按要求建立和运作,人员、设备是否与要求相符,试验、检测程序和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其结论能否正确指导现场施工,抽样试验频率是否满足要求;(5)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反规定介绍施工队伍和推销材料的现象,有无与施工单位共同弄虚作假、欺骗业主的行为,有无以权谋私、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权钱交易现象;(6)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符合要求,现场监理能否坚守岗位,旁站人员

11、能否坚持过程旁站,有无因监理人员工作迟缓而影响施工进度。4.对施工单位的监督(1)有无违法分包,合法分包队伍的资质能力是否与项目要求符合,有无以包代管的现象;(2)实际到位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是否与合同承诺相符;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作情况,工地试验室建立与运作情况;(3)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缺陷抽查或随机抽查。A、路基工程重点检查路基填土CBR值及有关标准试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查填土层厚、压实度,检查桥涵台背、填挖交界处、新旧路交界处、推堆区等质量通病的治理情况,涵洞、挡墙基底处理情况,检查涵洞、砌筑工程的原材料、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B、路面工程重点检查路面各结构层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设

12、计和规范要求,各层次的施工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监督过程中,重点抽查路面各结构层的原材料质量指标、铺筑层厚、强度、压实度、水稳层水泥含量、沥青面层含油量、弯沉等质量指标。C、桥梁工程重点检查用于桥梁结构物的水泥、钢筋、钢绞线、碎石、砂等原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抽查支座、伸缩缝、锚具等桥梁产品是否合格。检查桥梁地基基础、基桩、结构砼、钢筋安装等各种关键工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对现场文明施工、结构物外观进行检查。D、按有关规定对交通安全设施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实体质量进行检查。E、按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容和检测结果存入监督档案,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主要依据。六

13、、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计划(一)工程开工前,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了具备上岗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员,是否完善了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是否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编制了重要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紧急预案及事故上报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按规定制定“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方案。(二)施工阶段,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是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生

14、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实处,是否对施工班组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对危险性大的工程如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爆破工程、水下工程、高空作业等进行重点安全监督。(三)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是否正常开展,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推进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四)凡项目发生人员死亡、重伤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我局。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我局,我局将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七、监督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处理要求(一)监督检查方式为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或者为调查质量举报,监督组主要以不定期巡

15、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有关工程质量指标进行抽查。(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是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三)监督检查频率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及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工作频次要求组织,一般不少于2次项目年。(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要求1.根据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的程度不同,可由监督组现场签发监督抽查意见,或由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问题严重的由市交通运输局签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或停工通知书。2.建设单位应当对监督巡查提出的问题,组织逐条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完成,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核实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负责汇总、填写、报送质量安全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安全督查整改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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