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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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将安全投入列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 从 3 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二) 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有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的标准,还要通过决策予以 保障。为了解决谁投入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根据不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的不同,分别规定:(1) 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决策机构董事 会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2) 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决定安全投入的资 金;(3) 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

2、,由其投资人即股东 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三) 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由 于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即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 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 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

3、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 万 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和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 机构和人员保障问题,从两方面做出了规定:(一)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 职管理人员(二)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对此又分两种情况分别做出规定,一是强制性规 定必须配置机构或者专门人员的,即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4、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二是选择性规定,即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可以不 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 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资质条件。安全生 产法从3 个方面对此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5、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水平状况。从大量事故教训看,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从业人 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缺乏 安全操作技能,因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提高从业人 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强并强制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 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从3 个方面对此做出了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二)安全培训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包括3 个方面:(1) 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三) 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虽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培训,但是培训质 量不高,未经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从而导致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安全生产法要求 从业人员不但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而且还要经过考试合格才能 确认其具备上岗作业的资格。从业人员只有经过考试合格的,才能 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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