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审计管理办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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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审计管理办法篇 书目 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方法 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教化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根据肯定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运用特地学问和技能,为托付人供应有偿中介服务并担当相应法律责任的财务审计、工程询问、资产评估等专业机构。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以下简称托付审计),是指审计处在专业力气不足或者缺乏专业资质的状况下,报经

2、主管校领导批准,将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建设工程等审计业务托付中介机构或者聘请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 校内各单位托付审计业务,由审计处统一归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机构的,校内相关单位须向审计处备案说明。审计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力气等状况,确定是否对外托付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 托付审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提出托付审计项目建议、审核中介机构资质、监督托付过程、检查审计质量、协调处理问题、审核审计费用等。 第六条 托付审计程序 (一)审计处将拟托付审计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审计处按规定以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三)学校与中介机构签订审计业

3、务约定书; (四)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并向审计处提交审计报告; (五)向中介机构支付审计费用。 其次章 托付审计招标 第七条 托付审计遵守兰州高校选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方法等有关规定。因各种缘由不能实行招标的审计项目,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中介机构参与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 托付审计招标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选择社会信誉好、业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中介机构。 第九条 托付审计招标一般采纳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一)项目具有特别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中介机构中选择; (二)项目具有

4、时限性,按公开招标程序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三)其他特别状况。 第十条 依据项目的审计金额或审计费用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类、财务类审计的项目招标起点分别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审计费用5万元。起点及以上的根据项目单独招标;起点以下的根据年度整体招标,确定中介机构及费率,分类集中实施零星托付审计项目。 第十一条 托付审计的招标程序 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报送学校审批、发布招标公告、资格资质审查、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十二条 采纳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发布招标公告;采纳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初选3家以上的中介机构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

5、十三条 中介机构在报名时须供应有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由审计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中介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二)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注册地一般应在兰州,在外地注册的机构应在兰州设有正式的分支机构; (三)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6人以上;工程询问机构具有乙级以上资质,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具有甲级资质;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5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惩罚或通报,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限制制度; (六)具有担

6、当审计风险的实力,能够依法维护托付人的权益并保守隐私。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依据项目特点,设定科学合理的评审内容、标准、分值和权重,在商务报价、工作方案、人员配备、工作业绩、执业记录、质量限制和招标人评价等方面分别计分,综合评判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 第十五条 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监督部门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并举荐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 评委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评议,评标采纳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举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其次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第十七条 中标单位对承接的审计业务,须自行完成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机构帮助担当部分

7、工作(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除外)。否则,招标人可中止其中标资格。 第十八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依据,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内容、费用、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 托付审计实施 第十九条 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审计处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将审计目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和受托中介机构名称以及详细要求等通知被审计单位。 其次十条 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要求,中介机构必需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根据业务约定书完成审计项目,切实维护

8、学校的合法权益。 其次十一条 审计处对中介机构的执业立场有管理监督的职责。在托付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处应参加相关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监督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其次十二条 中介机构在结束审计业务后,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审计处提交审计结果,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调整明细表、工程量计算底稿等审计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关电子文件送交审计处存档。 其次十三条 审计处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并报送学校党政领导,同时发送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 其次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根据兰州高校审计结果运用管理方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提出的看法和建议进

9、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状况书面反馈审计处。 第四章 罚则 其次十五条 中介机构未按审计业务约定书实施审计或供应审计(审核)报告时,审计处要 求其补充相关资料或者重新审计。 其次十六条 中介机构供应的审计(审核)报告严峻失实、审计结论不精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订正的,审计处终止托付审计业务,停止支付审计费用。 其次十七条 审计处必要时可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质量检查或复审。若项目复审的审减率超过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审计处将解除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责成其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十八条 对存在以下问题的中介机构,审计处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未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实施审计或供应

10、审计(审核)报告、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结论避重就轻,且拒绝订正的,1年内不得托付其从事审计业务; (二)供应的审计(审核)报告存在严峻失实、结论不精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订正的,2年内不得托付其从事审计业务; (三)存在未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事项等重大错漏的,3年内不得托付其从事审计业务; (四)通过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等不正值手段取得托付审计业务,审计(审核)报告未真实、客观反映状况或揭露问题,泄露国家隐私、商业隐私,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5年内不得托付其从事审计业务。 其次十九条 校内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国家隐私、商业隐私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赐予党纪政纪

11、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托付审计费用分别在学校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或相关经济业务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学校审计处按规定对第一医院、其次医院、校办产业、联合中专等独立核算单位组织实施的托付审计项目,审计费用由被审计单位各自担当。 第三十一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托付审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方法范文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程序和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健全公司约束机制,保证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健康运行,依据有关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

12、次条 适用范围 (一)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选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二)由总裁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三条 审计时间 项目审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间的审计,可视详细状况酌情确定。 第四条 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范围、实施方式、工作内容、奖罚方法等内容进行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条 被审计项目应供应的资料 (一)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如工程设计、预(决)算的审批文件等。 (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设备选购及主要材料的订货合同

13、(附分包商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 (三)招标投标文件; (四)工程设计文件; (五)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六)施工分包商供应的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 (七)有关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 (八)工程的概预算及决算,工程价款结算状况的资料; (九)相关来往帐目; (十)工程项目建设缴纳有关税、费的规定; (十一)工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设计修改鉴证和技术审核文件以及设计变更记录;材料、设备等调差价记录; (十二)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十三)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帐簿及凭证,工程竣工决算的财务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十四)项目经理的述职报告; (十五)项目审计所要求

14、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主要审计内容 (一)工程项目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状况、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遵守状况、财产物资的管理状况; 1、工程项目在审批、设计、招投标、合同等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工程分包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2、项目部在实施期间的内部限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项目成本核算制和成本管理的建立和执行状况,成本分析的执行状况和效果; 4、项目目标成本、安排成本的执行状况,成本报表的编制状况; 5、审查各阶段资金到位状况是否落实,资金的支出、成本、效益是否合理,债权债务是否刚好清理; 6、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规定,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改变状况是否合理; 7、审查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结算状况,往来帐项的核对状况; 8、审查材料物资选购的合规性; 9、审查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各项票据是否真实、精确; 10、对项目税、费计缴状况进行审计; 11、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竣工决算报表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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