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11359917 上传时间:2023-11-0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全市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编号: 菏泽市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工 程 名 称: 买方:( 甲 方 ) 卖方:( 乙 方 ) 单位:(丙 方) 年 月 日买方:( 甲 方 ) 卖方:( 乙 方 ) 单位:(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 3、 监理单位: 4、 工程名称: 5、 工程地点: 6、 工程设计单体建筑面积: m第二条 混凝土的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2、1、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约 m(以实际数量为准)。2、合同总金额: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1、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要求。2、 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其他项目试验结果以国家(最新)本行业相关标准为准。3、 产品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第四条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式、特殊要求等(见下表):强度等级自 卸(元/m)泵送类型增加费(元/m)特殊材料增加费(元/m)单价合计(元/m)计划数量(m)金额(元)备注合计备注:1、因原材料大幅度调整时,导致混凝

3、土单价上下超过5%时,双方应协商调整混凝土结算单价。如果甲方不能执行现价,在三日内结清乙方商砼款后,方可使用其他厂家的商砼。 2、上下调整价格时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调价通知为依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未达成价格调整共识时,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商砼,甲方则不能视为违约。 4.使用商混在50 m以下,甲方需要附加1000元泵送费用。第五条 订货、送货:1、 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采用电话通知时,应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联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录音为准

4、。当甲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7天以上通知乙方。2、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第六条 验收: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技术要求、方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签收人签字确认。甲方对每批混凝土提供的结算单必须即时签收并核定,如有异议须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否则,视同认可。由此引起不能即时供货由甲方承担责任。2、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确实有质量问题甲方有

5、权作退货处理。3、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有争议的情况下按本合同第十条第5款解决。4、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出厂时间为准),造成坍落度损失太大无法施工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混凝土数量计量:混凝土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签收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方法,对乙方送货量进行抽

6、样检查(随机抽查三车以上,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如发现乙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2%以上,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为当批次混凝土结算数量。第八条 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元作为定金,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定金不予返还。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终止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2、货款支付方式: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达7日,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所欠商砼款,直至付清后协商供应。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商砼款,乙方有权暂停供应混凝土,如果甲方使用其他厂家的商混,必须在三日内付清乙方全部商砼款后,方可使用。5、双方按照合同规定

7、的结款方式结款。合同解除或双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必须在7日内结算清所有货款及相关费用。6、甲方结算支付货款时,必须以乙方出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款单据为准,否则无效。第九条 双方义务:甲方义务1、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送机械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业负责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如果乙方车辆进入工地后,出现车辆堵车、误车和人为事故现象,由甲方负责协调和处理,出现损失由甲方承担。2、应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占道、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未办占道手续导致车辆被扣(扣证。),因混凝土浇筑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3,、应指派

8、专人(发货前通知乙方验收人名单)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字。4、应遵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施工、浇灌,不得随意往搅拌运输车内加水和添加任何其他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5、甲方有保护乙方进场设备的义务,乙方设备进入现场后,根据乙方出据的设备清单由甲方现场签证,如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丢失应有甲方照价赔偿。6,乙方输送泵、输送管道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安装、就位及拆卸等工作。7、甲方须按照本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养护,否则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8、其他 。乙方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相关标准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产品质量应符合国

9、家标准要求。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必须使用相同的原材料和配合比。2、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运输和泵送期间乙方应有专职人员在工地随时进行调度,保证内(搅拌站)外(工地)信息互通。3、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4、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5、浇筑混凝土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和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十条 双方责任1、 合同签订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

10、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能逾期付款,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所有货款结清。如逾期不能支付的,甲方需按逾期欠货款总额的每日1%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4、 在甲方通知要求的供应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出的混凝土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为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5、 对混凝土质量现场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权威检测机构申请进行鉴定,鉴定费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 混凝土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停电、进场困难、设备故障、订货数量过多等)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质量

11、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7、 其他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条款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管辖并向该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终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 运距超出25KM时,增加费用1元/KM.M(以实际运距为准)。3、 在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丙方应承担合同中乙方的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

12、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壹份用于甲方在办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机构提交备案,壹份由乙方提交市预拌混凝土专委会备案,壹份交丙方(建设单位)存档。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担保单位或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电话: 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电话: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咨询。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