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具)进场及使用要求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11334293 上传时间:2022-09-26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机械(具)进场及使用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施工机械(具)进场及使用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机械(具)进场及使用要求(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005.10施工机械(具)进场及使用要求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实行施工机具准用证制度问题的通知(穗 建筑200051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 理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520号)的要求,现将施工机械(具)的进场及使 用要求归纳如下:一、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具)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严 禁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工地使用。二、物料提升机、塔吊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施工机械:(一)施工机械安装、拆除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和符合相应等级的安装单位 负责,安装单位要在市建委办理资质的备案手续。施工机械使用单位不得聘用无 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安装

2、施工机械。(二)施工机械要有相应的出厂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严禁使用无出厂 证明书及技术档案的设备。(三)安装(拆除)前应由安装单位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并由安装单位 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四)取得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后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对于塔式起重机还需满足以下要求:(五)塔吊安装前,须到区安监站和市建委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塔吊安装后 先进行自检验收,并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办理塔吊的检测手续。(六)塔吊的顶升及拆除,事前须由监理单位向区安全监督站监督员报告,塔吊的拆除作业,监督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人员上岗 资格;每次的顶升加节作业,必须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本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监理机构旁站监督,塔吊加节后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我区安监站备案。(七)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每天要对塔吊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定期将检查 情况向区安监站监督员汇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暂停使用,做好人员保护 并向区安监站汇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