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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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板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_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入学和建档: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第三条班级建档。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第四条新生建档。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F.学生照片上传。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第五条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

2、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第六条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第七条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第八条由其它省市转入,由于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只能按新生为其新建电子学籍档案。第九条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于转入学校及班级在系统中不可见,只能按流失处理,选择流失原因为“转至市外”,并在备注栏目注明“转出至。省或市”,上级审批

3、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第十条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第十二条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第十三条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落后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留、跳级的相关规定,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第十四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复学后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按前述转学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达_个月以上,可办理休手续,由学校向

4、休学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自动生效。第十六条学生死亡,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生流失栏中注明。第十七条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期满,成绩符合毕业规定,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填写正确的毕业证书编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第十八条有电子学籍的小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后无需再为其重新建立电子学籍档案。1.小学将已毕业的班级直接设置为已毕业状态即可。2.初中学校根据招生情况,新建需要的班级。3.初中学校按招生规定将属于在本校就读的学生选定,指定正确的班级后,学籍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新生电子档案录入。4.初中升高中,由另外的中考与招生系统进行管理。第十九条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或初始建档时发

5、生错误(如重新分班、学生依法更改姓名或信息录入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修改,保证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第二十条学生法定临护人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学籍管理员必须及时在系统中予以修改更新,正确反映监护人的信息。第二十一条学生照片的更新上传。照片与文字信息不符,如果能够置换学生照片来更新,应先分别在系统里下载学生的照片保存后,重新上传覆盖,使文字信息和照片一一对应。如果找不到与文字信息对应的照片,要及时上报并补照后上传。第二十二条班级的毕业和解散。现有班级因为毕业、重新分班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学校管理员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新。第二十三条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后,转入学校必须进行接收确

6、认后,县区级管理员才对审批通过。学校管理员应及时查看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工作,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确认。第二十四条小学高年级整班转学。因教学的调整,乡镇内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升级就读高年级时,需整体转入某个中心小学,乡镇学籍管理员须正确的进行整班转学的操作。第二十五条管理员要有安全和保密意识,禁止泄露自己的密码(或口令)给他人,并杜绝共用同一账号的情况(可据需要在系统中新建用户)。所有用户在系统中的任何录入和修改更新,系统将自动记录用户名和时间等信息。第二十六条各授权用户,不得在系统中任意篡改数据,严格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二十七条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录入、修改、审核相关数据。第二十八条以上

7、各条解释权为忠信小学校行政.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板(二)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有效规范常规工作。认真执行省、州、县、镇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做好“转学、借读、休

8、学、复学”等常规工作为切入口,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规范操作,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台帐,并及时归档。三、转学、借读办理规定。(一)办理条件1、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转学:(1)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2)父母外出打工,随父母就读的。(3)父母因工作调动的。2、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借读:(1)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_)。(2)来石羊投资或务工的。(3)父母在石羊工作的。(二)办理程序(若学生要求从a学校转学或借读到b学校)1、学生(或监护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b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b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

9、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3、学生(或监护人)向a学校提交申请书,并出示b学校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4、a学校审核同意,则出具转学(或借读)证明。5、学生持转学(或借读)证明等材料到b学校办理手续。(三)有关要求1、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来邮务工或投资人员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在邮居住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4、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签名。四、休(复)学办理规定。(一)办理条件1、休学

10、。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2、复学。休学期满,可以继续学习的。(二)办理程序1、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学校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3、因病申请休学的到指定部门复检;4、符合休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学校上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并备案;5、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三)注意事项1、因病休(复)学须提供市级医院或市级传染专科医院出具的疾病(或康复)诊断证明及有关附件;2、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它学校上学;3、提供

11、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五、建立学籍审核制度。1、学校要建立学籍审核制度。学校每学期审核一次学生学籍。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的准确。2、学籍审核要保证学校名称、代码、年级和班级设置等学校基本信息的准确、学生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中各字段的规范和完整;在校生数、毕业数、招生数、学籍变动情况等各种学籍数据要保持一致。3、学籍审核中要特别_。招生和毕业学生情况,一年级新生学籍审核以“小宗报表”为依据,经审核无诈后方可办理学籍。上学年休学与本学年复学情况,辍学情况,转学和借读学生

12、情况。防止辍学不登记、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不吻合,转学和借读无手续,流动人口子女不标注的情况发生。六、建立定期上报制度。1、每年_月_日前为学校学籍管理数据上报时间点,上报上年学生考试人数至新学年学生数的变化,各校的学校信息、学生基本(含其他)信息、学籍变动信息。2、审核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校长的责任。篇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模板(三)一、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二、转学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

13、,有正式的转_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_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教行科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三、借读1、非本学区的学生的学生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2、非本学区的学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本校上学的学生为借读生。经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后编班

14、上学。学校不接收低年级时无人接送,无人管理,无学习能力的借读生。四、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2、如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休学超过半年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3、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五、退学1、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2、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在_周岁以上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家长签字盖章后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准予退

15、学,退学后不与复学。3、因病、伤残、休学后长期不能康复,年龄到_周岁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盖章,小学和初中生还应到镇政府审批。经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方准予退学,退学后不与复学。4、小学外省市借读生不办理退学手续。六、流失凡未经批准中途不上学的在校生视为流失生,小学流失生是违犯_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现,制定措施如下:1、对于符合退学条件而不到校上课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办理退学手续。2、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班主任、年级主任要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作动员工作,如多次动员无效,由教导处上报镇政府主管镇长,镇政府采取措施无效者,超过一个月即上报教委行政科。3、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动员返校上学的,各年级班级必须接受,但根据考勤规定要给与必要的、恰当的批评教育。七、毕业、结业、肄业1、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2、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不合格又超过_周岁的发给结业证书。3、未完成小学学业,中途退学并办理手续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篇三: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潘桐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_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_未成年人保_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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