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一参考答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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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一参考答案1. 在议会现代化:改革上院中提出的新上院的作用有( )。A.对公共政策提出不同的看法B.成为英国社会更广泛的代表C.制约与平衡权力D.在公共事务上作为联合王国的发言论坛参考答案:ABCD2. 日本首相的提名权属于国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 美国政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主要有召开州的党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大会的代表和州预选的方式直接由党员选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两种方式。(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 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 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盗伐林木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

2、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C盗伐林木罪D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BB项是刑法413条第2款的规定,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5. 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等对在另一国领土之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形式司法管辖权。清末“领事裁判权”,也就是所谓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则是指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称为民事刑事诉讼

3、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制裁,所以,领事裁判权又被称为“治外法权”。 观审制度。所谓观审制度即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按原来不平等条约中的规定,涉外案件均依被告国法律。但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后,西方列强逐渐强迫中国政府同意,既使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礼相待。如观审官员认为审判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这种观审制度是对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1864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

4、章程规定: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一的案件,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是无约国人,也须由其本国领事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其名,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间的案件最终也须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也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延伸。 第一,领事裁判权是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侵略,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 领事裁判权制度就是“国中之国”的突出表现,首先,这种特权侵犯了一个国家的属地主权,破坏了国家主权完整,“将属人管辖权原则提高到属地管辖原则之上,从而建立一种国际地役权”。其次,这种特权与欧荚所奉行的国际法原则是不相符的,其根据

5、也是错误的。顾盛说:“按照欧美奉行的国际法公使或领事不能保护他的国人,当地法律是必须奉行的”。然而,西方列强还是以强盗的手段把他们强加于中东殖民地国家的特权枷锁套在了中国人民头上。 第二,领事裁判权的发展扩张与中国近代社会半殖民化过程相适应。 领事裁判权是在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化之时产生的,伴随着列强以武力为主的侵略过程,其发展扩展也呈现出阶段性,同时这种侵略特权的扩大,也与清朝统治者在殖民化过程中对待西方列强的心态变化相关联。有人指出: “领事裁判权确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侵略者在中国势力日渐扩张,其制度也日渐扩张,直到20世纪初,已完备建立。”到了1900年以后,清政府曾

6、乞求列强取消领权,但殖民者一再拖延,同时又提出更多的政治、经济权益的要求。清朝统治者从“于万般无可奈何之中,一切不能不勉允所请”到“坚持一心、曲全领好”,再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心态变化过程,也就是列强攫权、扩展领权和各种侵略权益的过程。 第三,领事裁判权的实行及列强撤消领权的许诺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近代化同时又具有半殖民化性质。 领事裁判权作为一种政治侵略手段,促使中国社会趋于完全殖民化,同时领权也对中国古老的传统法律趋向近代化产生了微弱影响。19世纪末叶的改良主义者曾从处理中外交涉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学习西律,认为“以西律治西人,则彼无可规避,以西例治华人,则我亦免偏枯”。从西方列

7、强来说,为了殖民利益,他们早就要用西方的“道德”影响改良中国法典和法庭,他们曾以中国法制落后为借口,以后又以此为由迟迟不愿放弃这一特权,1902年中英续订通商行船条约称:“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愿予协助,完成之后,英即允弃其治外法权。随后,美国、日本、瑞典等国也在与清政府订约中做了同样规定。这对清朝统治者足具有一定的诱惑和刺激作用的。1902年以后,清政府决定设立修订法律馆,并聘请一些外国人参加,在几年时间内,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编订和起草了几部中国法典,包括民、刑、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各种,但绝大部分末及颁布施行。在司法行政方面也有几种法典颁行,

8、规定设立三级新式法院(地方、上诉、最高法院)。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这种法制上的变化在形式上有了些微进步,抄用了资本主义国家法典的形式和条款,在体例、刑名上与封建法典有所区别,甚至还写入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有了设立议院的规定,司法也采取了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特别要看到,清末的法制带有了明显的半殖民半封建色彩,一些刑法的正文形式上反映了较多的资本主义色彩,附录则反映了浓厚的封建性,在民律草案中,明确承认了领权制度,所谓的“宪法”实际上是“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揽于君上”。这种状况并不奇怪,因为这种法制的变化,是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的,清朝统治者的立法

9、原则就是“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既要维系自己的统治,又要保护侵略者利益。所以清末的法制变化既反应出了形式上的近代化,更反应出了实质上的殖民化。 总之,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丧失了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设立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并适用外国法律,其结果出现了在中国领土上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而中国人反受外国法律裁判的怪现象,其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深刻写照。 6.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

10、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父死亡后,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既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父死亡后,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合同D是附期限的合同BD甲父死亡是一个将来肯定会发生的事实,因此,甲与乙间的租赁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甲与乙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但由于生效期限未到,合同不生效。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内不得重新起诉。 A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11、,原告在()内不得重新起诉。A6个月B1年C2年D3年A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8.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消费税是价内税 B消费税是流转税 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消费税是价内税B消费税是流转税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D消费税均按比例税率课征D对消费税的理解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价内税、中央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既可从价定率征收

12、,又可从量定额征收,如汽油、柴油、黄酒、啤酒等,还可重合征税;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9. 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 )。 A预备航次条款 B装卸期间条款 C停租条款 D运送合法货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A预备航次条款B装卸期间条款C停租条款D运送合法货物条款AB预备航次条款和装卸期间条款是航次租船合同所特有的条款。(1) 预备航次条款。预备航次,是指船舶在上一个卸货港时达成一项租船合同,则船舶驶往下一个租船合同的空放航次。船方在预备航次中应尽责速遣,否则,须对因延迟而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 装卸期间条款。装卸期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13、的货物装船或卸船而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期间。航次租船合同规定有装卸期间的原因在于航次租船下的时间损失在船东;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未能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滞期费;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了装卸作业,出租人应支付一定数额的速遣费。10. 二战后日本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体的监督控制的方式为( )。A.立法控制B.军事控制C.财政控制D.行政指导和监督参考答案:ACD11. 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 )。 A联合国范本侧重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故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 B国际逃税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有()。A联合国范本侧重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故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B国际逃

14、税从性质上讲是非法行为C国际税收协定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为协调税收分配关系而签订的书面文件D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时,都要求发达国家实行税收饶让ABCDA对,联合国范本,全称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该范本于1979年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制定并通过,更侧重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多为发展中国家所用。B对,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采取各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以减少本应承担的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C对,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之间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在缔约国之间的国际税收方面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双边或多

15、边书面文件,是国际法上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关系和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D对,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已经向来源国实际缴纳的税额,以及对来源国为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而减免的那部分税额予以抵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签定税收协定时,都要求发达国家实行税收饶让。12. 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港、澳、台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执法机构。()正确13. 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是中国法人 B是按出资比例分成的企业 C不一定是法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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