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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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用工方式,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国家根据需要统一分配劳动用工。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用工方式随之改革,由国家统一分配,改革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有平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也有平等选择用人单位

2、的权利,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是绝对权,为此国家先后颁布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法律手段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用工方式。一、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用工方式的历史沿革(一)7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04号)第十条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可以安排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顶替”,这就是在国家统一分配的原则下,子女可以顶班的法律规定。(引用0顶工知青返城)(二)96年月2日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张榜公布经考核合格者名单,公开录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不再实行退休工人子

3、女顶替的办法。”1986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不在实行退休工人“子女顶替的办法。190年1月日,劳动部发布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05号)规定:要继续坚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在招工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废除“内招、“顶替”的做法,是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保证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和促进企业加强劳动管理都产生了积极作用。要制止和纠正以各种形式搞“内招”和“顶替的做法。要向企业领导和职工说明,搞“内招”、“顶替”

4、,不仅违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采用“内招、“顶替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对违反招工原则搞“内招“顶替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国家以法律手段废除了“企业内招”和“子女顶班”的规定.但仍保持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分配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用工方式。(三) 98年7月12日国务院公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确立在国营企业首先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1993年2月20日我局制定玉田县电力局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施细则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5、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把“应当”二字解释为“必须”的含义,也就是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定劳动合同,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制度.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已经进入市场化转型时期,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劳动合同制.2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在整个劳动法律体系中,严格推行劳动合同制,是作为人力资源契约化配置与管理的核心内容。劳动合同法在坚持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框架基础上,做出了新的法律规定,既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也增加了维护用

6、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电力局两种劳动关系的历史沿革。电力法生效前,电力局是事业单位,政企不分,既是供电企业又有行政管理职能。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按公司法分类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职工工资标准执行劳人企薪(劳动部)或冀劳人企薪(河北省劳动厅)文件规定和企业奖励工资。(级工资制)劳动法生效前,劳动用工制度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1996年玉田县电力局由唐山市供电公司代管后,招收固定工(主业职工)的权力(也就是人事编制权)归属唐山市供电公司管理。96年初为解决电力职工子女和玉田县热电厂项目下马后培训人员就业和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及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等社会劳动力。经请示玉田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劳动行政管理

7、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电力局出资股本10万元,企业职工出资股本90万元,合计00万元,组建独立核算、自收自之、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玉田县鑫迪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我局制定出台了新分配到电力系统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到鑫迪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的政策)按照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其经济性质属于国有企业内设的集体经济组织。自此,电力局形成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一套领导班子,领导两个企业的组织形式.两种用工制度并存;两种劳动关系并存;两种分配制度并存。符合我国宪法第六条第二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8、、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规定.(由于前一段时间大家知道有部分退役军人提出身份待遇的质疑,所以我在此给大家简单的讲解一下,有关退役士兵的安排有关法规政策)根据河北省按比例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退役士兵,是指需由政府安排就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志愿兵”和第五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全社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都必须承担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规定。玉田县电力局按照劳动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分配,接收退役士兵,并安排到鑫迪电力公司工作,完

9、全符合河北省按比例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的规定。196年以前在电力局工作的员工是全民所有制职工,劳动部文件称之为“原固定工”我局称为“主业,鑫迪公司录用的员工属于集体所有制员工,我局称之“三产或“多经企业员工”。 1999年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以前,电网实行城、乡两元制,县、乡两级供电企业是两个独立核算的单位,县级供电企业是国有企业,人员是全民所有制职工.而乡(镇)供电企业属集体所有制,职工是集体所有制职工或临时工。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后,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号文件)的规定,在农电体制上,改革了县、乡(镇)两级供电企

10、业的管理摸式,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或营业站,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原属乡(镇)电管站人员实行定岗定编,考试考核上岗,考核通过后由县级供电企业聘用,成为县级供电企业职工。但是,由于用工制度不同,这部分人员与县级供电企业原有职工有所区别,县级供电企业原有职工称之为全民合同制电力职工;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的乡(镇)村集体所有制的电力职工仍属于集体所有制职工。鑫迪公司经营到002年,由于原有经营项目没有市场竞争能力,尤其是职工过多企业亏损,资金周转困难,靠借钱贷款给职工发工资,企业陷入重重困境(当时摆在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也可以说局领导面临着很艰难的抉择一个是继续维持

11、等待气血耗尽最后油干灯枯,一个是按照当时的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企业清产核资后象其他倒闭企业一样,将企业从业人员买断工龄也就是所谓的下岗)时逢2002年6月,按照上级有关农电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玉田县电力局(实质上是局领导看到了我们鑫迪从业人员摆脱将要下岗的厄运的一线生机也可以说是抓住了一个机遇)制定玉田县电力局关于非主业员工充实农电队伍的实施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原鑫迪公司部分职工由个人申请,统一考试,转为农电工.对农电工的称谓我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比较公认的观点认为,农电工是指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前,在电管站工作的电力职工,经县级供电企业考核聘用后在乡(镇)、村从事农村电网维护管理、

12、营业收费和供电服务等工作的农村电工。简称为农电工。(而改革后,实质上所谓农电工就是在电力系统从事农电工作的系统职工,其中也包括我们现在的所谓主业的干部职工,统称为农电系统职工。)现在我再讲一下我们的工资结构,和福利待遇(在工资的问题上,我们很多同志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模糊的概念,这一点我们做领导的有一定的责任,主要是以前我们的宣传讲解不到位。今天我就此机会给大家讲解一下)我们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也叫效益工资,两大部分,我们目前所谓主业的人员的基本工资仍然沿用了冀劳人企薪的基本 工资模式(等级工资制)作为基本工资再加上奖励工资也叫效益工资。而我们所谓农电工的基本工资包括:管户工资也可以称为

13、基本工资、还有工龄工资(退役士兵军龄视同工龄)和职称工资;奖金也称效益工资包括:综合奖、安全奖、线损奖,上述统称为工资收入。农电工的工资报酬来源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而在司法解释中不是工资收入的,只有劳动保护费用和一些特殊奖金如重大科技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励等等。如袁隆平。唐山市确定玉田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620元,电力局所发农电工的工资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如果按照我们一些存有疑义的同志所反映的说法工资只有三百元那么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工资标准全部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譬如说我们的陈

14、冬云所长每月基本工资354元,王秀弘所长 每月2元,就连0年就参加工作的吕立新所长每月基本工资也就是54元。如此都没用达到唐山市各区县每月6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下面我再说一下我们的各种保险待遇.通过前一阶段的调查了解我发现我们很多同志对我们自己享受着几种保险不太清楚,今天在这里我向大家讲解一下.目前我局的所有在册职工均参加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是社会保障所要求的.另外我们还给大家上了生育保险再有根据我们的行业有高危作业的特征,我们还给大家购买了商业性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们的女同志还有安康保险所以说我们每个从业人员都享受6到种保险待遇。三、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用工的法

15、律制度劳动合同制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劳动用工制度的法制化,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劳动力是商品,劳动力是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包括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是指自然人,人不是商品。法律准许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商品,可以在人才市场合理流动.契约自由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适用契约自由原则。劳动合同特别强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这两项权利是绝对权。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一种非对称性的矛盾共同体。劳动者处于弱势一方,如果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难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也就难以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

16、同法突出了对于劳动关系弱势方的保护力度,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前提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虽属于强势一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会出现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如遇以下情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四、贯彻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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