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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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2021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2021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组长、总农艺师任副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县能源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办公室、信息股、财务股、执法大队(

3、种子管理站)、经管股、产业办、烟办等股室及各乡镇农业站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农业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救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组织农业有关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分赴联系的乡镇、基地等灾情一线抗灾救灾。 2.2.2根据旌阳城区2021年防洪预案各部门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协同县广播电视台、电信公司,并积极配合好新桥居委会,共同做好旌阳镇城区阮家坝桥至洋滩电站城防工作,并负责提供灾后农业生产物资。 2.2.3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

4、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4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5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6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7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8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9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安排好汛期值班、落实好抢险人员队伍等。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5、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洪涝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防汛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防汛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2.4.1县农技推广中心

6、。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种植业)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2县蔬菜办公室。核查、收集和反映蔬菜灾情。督导各乡镇农业站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蔬菜余缺调剂,组织检查蔬菜大棚等设施的受损情况,帮助菜农做好病虫防治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2.4.3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

7、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4.4县农机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5县名茶办、烟办。及时提出茶叶、烟叶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本产业灾情。 2.4.6委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灾后补改种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确保救灾种子质量;负责做好灾后农药、化肥、饲料、消毒药品、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的市场质量检查,确保

8、灾后农资市场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4.7产业办、经管股。负责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收集和反映各类经营主体灾情;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8委农业信息股。协助办公室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全县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9委财务室。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 2.4.10委纪检组。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使用,查处贪污、挪用农业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委属单位捐赠救灾钱款、物资管理和重点帮扶对象的

9、联系工作;负责做好农业三场防汛救灾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2.4.11各乡镇农业站。负责做好本乡镇农业防汛救灾、灾情统计上报、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站站房及办公用品、仪器设备、文件资料等安全防护检查,确保办公和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三溪镇农业站特别要积极配合委纪检组,做好农业三场老职工住房等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来源 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各乡镇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县农委与县气象局、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

10、和不定期的会商;县农委通过农业信息网络和协同办公系统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站采集农业洪涝灾害信息。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农业站应立即向本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委报告,再由县农委汇总报市农委和县政府,并通报到县民政、财政、水务等部门。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农委可直接报省农委,并同时报

11、市人民政府和市农委。 3.3.2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于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发布 县农委应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民政局做好洪涝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各乡镇农业站要及时汇同本乡镇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农业洪涝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5预警报告 获悉县气象、水务部门的洪涝灾害预测预报。应立即发出农业洪涝灾害预警。 3.6灾害预防 3.6.1组织思想

12、准备。县农委成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和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名单附后),委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农业站依据职能成立相应的组织或确定专人抓生产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农业防汛抢险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洪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作准备。县农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汛抗灾救

13、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洪涝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避灾抗灾能力。 3.6.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督促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7适时防控 3.7.1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 3.7.2洪涝灾害前,各乡镇农业站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的转移工作。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

1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的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各乡镇农业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

15、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主任主持召开洪涝灾情通报和生产救灾动员会,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3小时内到岗。 (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县农委灾害信息网络系统紧急启动,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紧急发布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县农委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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