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3篇(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3篇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第1篇4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与安排,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强化广告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以净化网络广告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完善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对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蔓延势头,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二、整治工作重点专项行动期间要
2、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对其他领域发现的严重非法网络广告及信息一并予以整治。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含有下列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及信息进行重点整治:(一)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二)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率,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三)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四)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者
3、核准,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广告的;(五)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六)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销售假劣药品的;(七)未取得电信管理部门备案、许可的网站发布广告的;(八)其他领域广告及信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三、整治领导和工作专班成立市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整治领导小组以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并增加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络电信管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各职能部门按照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职责分工,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整治工作安排(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网站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落实整治任务;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整治行动工作,曝光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及信息,运用各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日-5月15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向网站开办者、网络广告经营者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各类网站自查清理发布的广告及信息,认真审查链接网站的主体资格及网页上的广告和信息内容,不得为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网站以及不具有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
5、提供链接服务,不得为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含有虚假信息的网站(网页)提供链接服务;网络广告经营者不得为非法网站投放广告、提供广告代理服务。(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8月15日)实施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四)督查评估阶段(8月15日-8月31日)。领导小组将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五、整治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实施。市工商
6、局商广科要发挥牵头职责,市场科(网监)、经检大队、各工商所经检中队要积极参与,联合开展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大整治合力。市工商局应积极与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与经济化委员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联合治理的威慑作用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交、立案等工作机制,严惩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三)注重协同推进。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网络广告日常监测和网上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发布,严厉查处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投诉
7、、有关部门移送的严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惩涉案违法主体。(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网站有关人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监督检查网站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情况,对未按规定履行广告发布前自律审查责任的,监督有关网站开办者进行整改;对发布医药广告问题严重的网站及广告主,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提请采取关闭网站、行政处理网站开办者等措施;公告曝光一批网络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第2篇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要求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监发201948号),保持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
8、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紧紧围绕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二、整治重点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着力祛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一)强化广告导向监管。严肃
9、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低俗庸俗媚俗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聚焦重点媒介、重点广告问题。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处以下互联网违法广告:1.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2.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0、3.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4.对未来效果、受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5.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6.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7.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三、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2019年4月10日4月25日)。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本区域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
11、义务与责任。(二)整治阶段(2019年4月26日10月31日)。依法查处各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市局将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四、整治措施(一)强化属地职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对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发现的、上级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的、群众投诉举报的涉嫌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要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12、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大案要案,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三)强化监测效能。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平台和省局监测平台下派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及时查看,认真办理,按时限要求上报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四)强化协同共治。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执法联动,充分发挥联合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企业门户网站、第三方交易平台自觉履行广告发布前审查义务与责任,
13、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完善广告承接登记审核管理制度。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做到部署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治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督办检查。对社会影响大、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加强督导和检查,不得以行政约谈代替行政处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整治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
14、,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四)加强内部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开展广告监管执法。广告股要与网监股相互配合,依托黑龙江互联网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对辖区内的企业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布的广告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梳理排查发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第3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15、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履职,稳妥推进。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明确的原则和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依法整治、合规处理。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二、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一)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