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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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导读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一、借贷的含义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那么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借贷是资本的一种渠道是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二、借贷的相关法律

2、规定(一)根本法律规定1、利息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假设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支付利息的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假设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限的根据?

3、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限?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假设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诉讼时效?民法通那么?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起计算。?民法通那么?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

4、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详细情况而定。(二)?借贷合同的?各、自治区、直辖():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开展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借贷对于缓解借贷资金缺乏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开展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高利贷、纠纷多等问题。为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制止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对的需求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借贷合同。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参照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现就借贷合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一、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的可根据?民法通那么?和的有关政策规定以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给予。

5、二、借贷合同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那么做到合同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三、处借贷合同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详细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四、借贷合同经后借款人到不归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迫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辖权的人民申请强迫执行。五、过去部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按本?执行。部(三)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1991年7月2日人民审讯会第502次会议讨通过人民以法(民)发199121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那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讯理经历现提出以下供审理

6、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一、公民之间的借货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催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传唤债务人应诉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

7、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六、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的利息不予保护。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第6条规定计息。九、公民之间的定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利息或者不定无息借贷经催告

8、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以下简称?()63条、1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归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归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

9、合人民币归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归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那么处理。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络、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成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十五、合伙经营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归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归还。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后债务人有清偿才能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才能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届满债务人未归还欠款借、贷双

10、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归还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不应准许。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那么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消费资料的应责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

11、消费、生活的影响防止造成财产损失。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可以判决或调解分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才能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二十、执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犯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别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被执行人的债务人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

12、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四)1、?人民超过诉讼时效间借款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 1999/02/11法释(1999)7)?人民超过诉讼时效间借款人在催款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人民审讯会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河北高级人民: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贷款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民法通那么?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对于超过诉讼时效间信誉社向借款

13、人发出催收到贷款单债务人在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此复2、?人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法释(99)第3)?人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人民审讯会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黑龙江高级人民:?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

14、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人民法(民)发199121?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相关阅读“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汇总一、借贷的含义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那么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借贷是资本的一种渠道是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

15、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二、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本法律规定1、利息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犯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的有关规定:“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假设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支付利息的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假设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限?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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