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公共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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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一、卫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1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政府1998年45号令(二次供水要办证)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新国标)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年9月1日起施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二次供水是否办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长沙市人民政府1998年45号令:第二条:二次

2、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基本卫生知识生活饮用水: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其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包括集中式供水(市政自来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二次供水、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其中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按生活饮用水进行管理,桶装和瓶装饮用水按食品进行管理。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符合卫生要求的源水作进一步的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分质供水是集中式供水的

3、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源:使用井水或河水为水源,经简单净化消毒处理并通过输水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自备水源也是集中式供水的一种方式,如学校将井水(河水)抽到蓄水池,再经管道输送至食堂、宿舍等处;农村家庭使用的井水为分散式供水,不需卫生行政许可。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储存或 再处理(消毒等),再送至用户的供水设施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涉水

4、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卫监督发2007261号 须取得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的有三类:进口涉水产品;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水质处理器包括:吸附型净水器、过滤型净水器、饮用水pH调节器、饮用水软化、除盐处理器、饮用水消毒设备等。防护材料包括环氧树脂涂料、聚酯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的:国产输配水设备(管材、

5、管件、蓄水容器等)、水处理材料(吸附、过滤材料等)、化学处理剂(絮凝剂、助凝剂 、pH调节剂、灭藻剂 、阻垢剂、消毒剂)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净水型饮水机属于水质处理器,应取得卫生部批件,加温型饮水机属于输配水设备,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件。卫生部批件省级批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活性炭净水器:属于水质处理器,应取得卫生部批件;活性炭(粉末、颗粒、烧结、载银活性炭、活性炭纤维等):属于水处理材料,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不需获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涉水产品:矿化水器或矿化水剂;陶瓷、水泥类输配水设备;氯(液氯、氯气);石英砂;水泵、阀门、水表、

6、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上述产品应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注意:水杯、水壶、咖啡壶等食品容器不作为涉水产品监管。蓄水容器不锈钢、玻璃钢类: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陶瓷、水泥类:不需获得卫生行政许可,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其产品进行市场监督 。水遇净不能用于常规消毒卫生部2009293号函卫生部监督局关于禁止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等消毒剂的通知:专家评估认为,二氯异氰尿酸钠或三氯异氰尿酸(水遇净)长期用于饮水消毒存在一定卫生安全隐患,这两类消毒剂用于饮水消毒时“仅限于紧急情况下少量使用”,不宜作为供水单位常规消毒剂使用。三、卫生管理要点A、自备水源B、

7、二次供水C、分质供水D、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共同要求1、供水单位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后方可供水;卫生许可证正本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泵房、水电班办公室、物业办公室等) ;2、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在相应岗位上墙(制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上墙);共同要求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采购涉水产品应按要求索证:水质处理器、防护材料、管材、管件、活性炭、滤膜、滤芯、聚合氯化铝 、硫酸铝(明矾)、硫酸铜 、漂白粉 、二氧化氯等卫生许可批件石英砂、液氯等检验合格证

8、明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共同要求5、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许可证副本(查看核证记录,每年应核证一次)、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证明、卫生监督文书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和卫生学评价报告、余氯检测记录和消毒药物投加记录 、所使用的涉水产品的索证资料。 A、自备水源1、水源必须远离污染源。水井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地势较高不易积水处;周围30m范围内不得有厕所、畜圈、菜地等污染源;井壁上部距地面23m范围内应以不透水材料构筑,井周以粘土或水泥填实(硬化);井口应用不透水材料做成高出地面0.2m左右的井台,井

9、口加盖上锁,防止投毒及污水、雨水等流入或病媒动物、昆虫等掉入水中污染水质。 2、每年应有卫生部门的水源水质全分析检测报告(常规39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格按照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制水流程,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注意:枯水季节,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应加大消毒药物的投加量(重氯消毒),并加大余量检测频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二氧化氯发生器:属于水质处理器,应取得卫生部批件;二氧化氯:属于化学处理剂,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件。4、定期(每抽一池水消毒检测)检测水中消毒剂余量,确保消毒剂余量达到GB5749-2006的标准。作好消毒剂余量检测

10、和消毒药物投加记录;5、每年对贮水塔(水池或水箱)清洗、消毒1-2次并作好记录。消毒剂余量检测漂白粉、漂晶片等含氯消毒剂:与水接触30分钟后,游离余氯出厂水0.3mg/L且4mg/L,末梢水0.05mg/L消毒剂余量检测二氧化氯:与水接触30分钟后,余量出厂水0.1mg/L且0.8mg/L ,末梢水0.02mg/LB、二次供水基本流程:自来水地下水池(箱)加压泵用户自来水地下水池(箱)加压泵楼顶水箱用户B、二次供水1、泵房卫生要求:泵房为独立设置的封闭间并有上锁装置,保持卫生整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放置与供水无关的物品。B、二次供水1、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运转

11、正常。蓄水池周围 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 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B、二次供水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 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口应有盖(或门)并有上锁装置),且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为了防止投毒、防止病媒动物和昆虫、雨水等进入水箱污染水质)。B、二次供水3、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透气管及溢水管口有防护网罩(为了防止病媒动物和昆虫进入水箱污染水质 )。4、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二次供水设施B、二次供

12、水5、配备消毒剂余量检测设施,如余氯比色计,定期(每周至少2次 )开展水质余氯检测,当余氯低于0.05/L时,应投加水质消毒药物,并作好余量检测和消毒药物投加记录 。二氧化氯 浓度比色计余氯比色计B、二次供水水箱内外应设爬梯,便于清洗消毒。每年对水池(箱)进行1-2次全面的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池(箱)的清洗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水池(箱)清洗消毒后,应作好记录。内容包括:清洗消毒时间、清洗程序、消毒方法、消毒药物名称、剂量、清洗人员名单等内容,并附上清洗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C、分质供水 分质供水除了不需灌装外,其

13、制水流程与桶(瓶)装饮用水基本一致。分质供水处理流程分质供水处理设施C、分质供水监督重点:1、制水设施设备取得相关卫生许可批件;2、制水现场符合卫生要求;3、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保养;4、饮用水循环消毒或有终端消毒设施。C、分质供水资料部分:重点检查水质处理设备、输配水设备 ( 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活性炭、滤芯、滤膜)等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效;是否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是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查供水单位和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公示;是否定期对水处理器、管道和终端水机进行清洗、消毒等维护并做好记录;卫生许可证、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等。 C、分质供水现场部分:制水间

14、必须为独立设置的封闭间并有上锁装置,须配备机械通风设备和空气消毒装置;地面、墙壁、天花板应使用防水、防腐、防霉,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应有一定坡度,有废水排放系统;具有防蚊蝇、防尘、防鼠等设施;门窗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成;应有更换材料的清洗消毒设施和场所。3、水质必须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规定的要求。D、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资料审查:申办卫生许可证的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申请单位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资料,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卫生审查认可书或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对水质的自检能力说明,卫生部门认定的检验报告,供水单位所用的管材、涂料

15、、净水剂、消毒剂、净化消毒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二次供水水池清洗消毒记录 。D、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卫生审核 :供水设施的审查,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供水水质检验的审查,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审查,供水单位饮用水生产过程卫生审查,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D、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在同一小区或单位,拥有多套二次供水系统,且其二次供水范围相互独立的,应分别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无负压变频供水系统,不需要水池(箱),而是将无负压变频供水系统直接与市政供水设施连接,向高层供水,不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无负压变频供水系统四、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处理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认定原则1、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发生改变;2、饮用者有共同的症状反映;3、污染原因确定;4、水质检验证实;5、流行病学调查证实。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原则1、停水;2、救治病人;3、保护易感者;4、病因调查;5、水质污染调查;6、停止排放污水;7、冲洗消毒管网;8、调查污染源。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程序1、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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