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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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创造性 引言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本章仅对发明的创造性审查作了规定。 发明创造性的概念 法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述的现有技术,是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和本部分第三章第节所定义的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所述的,在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因此,在评价发

2、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显著的进步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

3、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发明创造性的审查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审查原则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

4、款的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参见本部分第三章第节)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审查基准 评价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基准。为有助于正确掌握该基准,下面分别

5、给出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一般性判断方法和显著的进步的判断标准。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反之,如果对比的结果表明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判断方法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

6、的现有技术,例如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审查中应当客观分析并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此,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为获得

7、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 审查过程中,由于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不同于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现有技术,因此,基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的该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同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可能要依据每项发明的具体情况而定。作为一个原则,发明的任何技术效果都可以作为重新确定技术问题的基础,只要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从该申请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内容能够得知该技术效果即可。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该步骤中,要从最

8、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下述情况,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

9、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用铝制造的建筑构件,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减轻建筑构件的重量。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同的建筑构件,同时说明建筑构件是轻质材料,但未提及使用铝材。而在建筑标准中,已明确指出铝作为一种轻质材料,可作为建筑构件。该要求保护的发明明显应用了铝材轻质的公知性质。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氦气检漏装

10、置,其包括:检测真空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对泄漏氦气进行回收的回收装置;和用于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所述氦质谱检漏仪包括有一个真空吸枪。 对比文件的某一部分公开了一种全自动氦气检漏系统,该系统包括:检测真空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和对泄漏的氦气进行回收的回收装置。该对比文件的另一部分公开了一种具有真空吸枪的氦气漏点检测装置,其中指明该漏点检测装置可以是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此处记载的氦质谱检漏仪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中的氦质谱检漏仪的作用相同。根据对比文件中另一部分的教导,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容易地将对比文件中的两种技术方案结合成发明的技术方案。 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

11、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设置有排水凹槽的石墨盘式制动器,所述凹槽用以排除为清洗制动器表面而使用的水。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清除制动器表面上因摩擦产生的妨碍制动的石墨屑。对比文件记载了一种石墨盘式制动器。对比文件公开了在金属盘式制动器上设有用于冲洗其表面上附着的灰尘而使用的排水凹槽。 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在于发明在石墨盘式制动器表面上设置了凹槽,而该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所披露。由于对比文件所述的石墨

12、盘式制动器会因为摩擦而在制动器表面产生磨屑,从而妨碍制动。对比文件所述的金属盘式制动器会因表面上附着灰尘而妨碍制动,为了解决妨碍制动的技术问题,前者必须清除磨屑,后者必须清除灰尘,这是性质相同的技术问题。为了解决石墨盘式制动器的制动问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对比文件的启示,容易想到用水冲洗,从而在石墨盘式制动器上设置凹槽,把冲洗磨屑的水从凹槽中排出。由于对比文件中凹槽的作用与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凹槽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和对比文件相结合,从而得到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判断示例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涉及一种改进的内燃机排气阀,该排

13、气阀包括一个由耐热镍基合金制成的主体,还包括一个阀头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阀头部分涂敷了由镍基合金制成的覆层,发明所要解决的是阀头部分耐腐蚀、耐高温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内燃机排气阀,所述的排气阀包括主体和阀头部分,主体由耐热镍基合金制成,而阀头部分的覆层使用的是与主体所用合金不同的另一种合金,对比文件进一步指出,为了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环境,所述的覆层可以选用具有耐高温和耐腐蚀特性的合金。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有关镍基合金材料的技术内容。其中指出,镍基合金对极其恶劣的腐蚀性环境和高温影响具有优异的耐受性,这种镍基合金可用于发动机的排气阀。 在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

14、,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将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对比之后可知,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在于发明将阀头覆层的具体材料限定为镍基合金,以便更好地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环境。由此可以得出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发动机的排气阀更好地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的工作环境。 根据对比文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知道镍基合金适用于发动机的排气阀,并且可以起到提高耐腐蚀性和耐高温的作用,这与该合金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由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给出了可将镍基合金用作有耐腐蚀和耐高温要求的阀头覆层的技术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的技

15、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和对比文件结合起来构成该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故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显著的进步的判断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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