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发文 - 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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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路 北 区 财 政 局 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财预(2009)1号 关于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货币化发放机制,参照市直单位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暖费补贴发放方式取暖费补贴由原来一次性发放,改为按法定取暖期逐月随工资发放。从当年11月起,平均四个月逐月划入工资卡发放。二、取暖费补贴执行标准(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本人当年10月份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技术工人:本人当年10月份的岗位工

2、资、技术(职务)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普通工人:本人当年10月份的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尚未进行工资套改的人员,暂按本人当年10月份的基本工资和现任职务对应同职级人员执行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确定,待今后明确新的工资标准后再补发差额。(二)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当年10月份的基本离退休(退职)费、同职级在职人员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本人当年10月份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所聘岗位对应机关同职级人员执行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确定。尚未进行工资套改的人员,暂按本人当年10月份的基本工资和本人所聘岗位对应的机关同职级人员执行的

3、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确定,待今后明确新的工资标准后再补发差额。(四)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当年10月份的基本离退休(退职)费及享受的离退休(退职)费职务(等级)对应机关同职级在职人员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五)其他人员1、市区城镇低保家庭和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取暖补贴,每户补助由原600元提高到800元。2、区属企业离休人员参照机关同职级离休人员标准确定。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为本人当年10月份基本退休费和对应的机关在职技师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暖费补贴标准的确定问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聘用岗位对应的机关同职务等级人员的生活补贴、工作

4、津贴标准,暂按以下比照关系确定:聘用到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副厅级;聘用到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副处级;聘用到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正科级;聘用到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科员;聘用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照办事员。按离退休(退职)前所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参照上述办法执行。此标准和比照办法仅适用于取暖费补贴发放基数的核定,不涉及其他待遇问题。四、资金渠道所需资金由原资金渠道解决。五、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09年至2010年取暖期起执行。本办法出台后,路北区财政局关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热力费补贴的通知(北财预20021号)即行废止。附件:路北区在职职工津贴补贴职级标准表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附件:路北区机关在职职工津贴补贴职级标准表职务调整后标准(元/月)合 计工 作 补 贴生 活 补 贴(一)公务员副厅级343013722058正处级303012121818副处级270010801620正科级24909961494副科级22909161374股级22008801320科员21508601290办事员20208081212(二)工人高级技师255010201530技师23509401410高级工22108841326中级工20908361254初级工、普工1880752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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