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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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2021年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2021年福建地税收入形势分析 阅读数:12858发布时间:2021-01-20 字号:t|t 2021年全省地税系统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优化纳税服务,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力推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征管质效和收入质量迈上新台阶。全省地税税收总量和增幅在全国分居第10位和第9位,总量位次巩固,增幅比上年提升13位。 一、收入基本情况 (一)1-12月累计收入情况 1-12月,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2460

2、.83亿元,减收56.56亿元,同比下降2.2%,(扣除营改增转国税收入影响,下同)可比口径增长15%,其中: 1.税收收入1603.4亿元,减收131.46亿元,下降7.6%,可比口径增长16.5%。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377.15亿元,增收77.26亿元,增长25.8%;地方级收入1226.26亿元,减收208.72亿元,下降14.5%,可比口径增长14.6%。 2.非税收入857.43亿元,增收74.9亿元,增长9.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741.45亿元,增收82.25亿元,增长12.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440.62亿元,不含厦门入库281.11亿元,增收29.63亿元,增长1

3、1.8%。 (二)12月份收入情况 12月份,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191.37亿元,减收38.68亿元,同比下降16.8%。其中: 1.税收收入114.17亿元,减收45.3亿元,下降28.4%,可比口径增长11.5%。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25.26亿元,增收4.9亿元,增长24%;地方级收入69.97亿元,减收69.13亿元,下降49.7%,可比口径下降4%。 2.非税收入77.2亿元,增收6.62亿元,增长9.4%。社会保险费收入67.41亿元,增收7.99亿元,增长13.5%。社会保险费收入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入库41.94亿元,不含厦门入库25.29亿元,增长18%。 二、收入主要特点 (

4、一)经济税收协调增长。营改增后地税收入与经济运行关联度有所下降,但经济因素仍决定当前地税收入的发展趋势。根据统计部门数据,1-11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海关进出口总额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1.2%,地税税收可比增幅达16.5%,略高于上述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协调。充分体现了我省在新常态下精准施策、稳定增长的成效。 (二)收入规模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在营改增影响全年收入超过400亿元的情况下,地税总税收仍超过1600亿元,地方级税收超过1200亿元。我省在全国地税中的排位稳中有进。可比口径增幅每个季度均有提升。2021年各季度税收可比增幅分别为

5、14.6%、22.5%、11.9%和15.3%,比2021年同期各提高了19.3、 23、0.5和8.9个百分点,逐季均呈现良好运行态势。 (三)全省多数地市实现税收增长。三大自贸区受经济税源增多,税收增速(可比口径)领先,平潭(42.7%)、厦门(23.6%)、福州(22.4%)。全省增收地区比2021年多4个,九市一区中有9个实现可比口径税收增长,依次为:漳州(15.3%)、莆田(12.8%)、泉州(8.4%)、三明(6.5%)、南平(0.5%)、龙岩(0.2%);仅宁德小幅减收1.6%。 (四)新兴产业成为税源增长新动能。第三产业税收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增幅(可比口径)达18.6%,高于总

6、体税收增幅6.6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67.3%)、其他服务业(19.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9%)。第二产业税收下降5.6%,结构调整阵痛期影响显现,采矿业(-31.5%)全年下滑;制造业(-4.5%)前三季下降,第四季度恢复正增长,其中通用设备制造(16.8%)、铁路等运输设备制造(15.1%)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源成长较快。 (五)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3.5%,相应的,2021年房地产业税收达到605亿元,可比口径增幅为14.3%,近三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从增量贡献看,房地产营业税(营改增前)增收29.06亿元,土地增值税增

7、收19.44亿元,企业所得税增收43.17亿元,合计增收91.67亿元,占税收可比增量31.8%。 (六)非税收入减负效应显现。2021年全省非税收入合计增长9.6%,增量主要来自基本养老保险费(18.9%)的一次性因素(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进一步落实为企业减负政策,多项费金费率下调,工伤保险费(-6.5%)、失业保险费(-14.6%)、生育保险费(-10.8%)税收均因之而减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收也在营改增减负影响下合计减收0.8%。 三、分税种收入情况 (一)营业税顺利收官,增量贡献突出。作为地税的主体税种,营业税从国地税分设之初的25亿元成长为6

8、08亿元的年规模,在收官的2021年贡献仍然十分突出。全年营业税入库328.07亿元,同比增长29.5%,增收73.28亿元,占全年可比税收增量25.4%。 (二)企业所得税首次突破300亿元。全年入库300.34亿元,同比增收38.65亿元,增长14.8%。税源方面,股份公司缴纳税款占73.7%,成为企业所得税的主力军;征管方面,全年组织汇算清缴入库税款69.68亿元,同比增收22.06亿元,增长46.3%,地税机关采取措施加强各类企业汇算清缴辅导是推动企业所得税全年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个人所得税规模首超企业所得税。全年入库313.82亿元,同比增收76.67亿元,增长32.3%。其中,

9、个人限售股转让税收成为2021年组织收入的亮点,全年入库63.1亿元,增长6.8倍,增收55亿元,拉动可比口径税收增幅3.2个百分点。其他税目中,二手房转让税收(36.3%)在房地产市场推动下较快增长;工资薪金税收(13.2%)保持略快于同期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态势,体现居民收入和自然人税收征管效率双提升。 (四)财产行为税总体增幅平缓。目前财产行为税中多数税种税基较固定,税种特点决定了其总体收入增长也比较平稳。十个税种全年合计入库647.88亿元,同比增收20.11亿元,增长3.2%。其中,土地增值税(9.9%)和契税(10%)合计增收31.86亿元,占财产行为税增量95.4%。资源税(-1

10、9.2%)从8月份起改革计税方式,降低税负,全年减收2.2亿元。 四、组织收入主要措施 (一)落实优惠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加强宣传辅导、完善申报软件、加强申报表审核和强化动态监控,全年减免税收257亿元,比上年增加80亿元。其中改善民生类优惠达153亿元,占优惠总额59.5%;支持供给侧改革方面,高新技术类优惠达6.7亿元,转制升级类优惠4.3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4.6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覆盖2.1万户、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前)覆盖17.5万户纳税人;此外,还有支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教育、金融资本市场、三农等各项事业减免税收88亿

11、元。 (二)精准分析科学规划。一是提升税收分析服务组织收入工作的作用。按照“说清楚、做到位”的要求,在每月5日前对本期收入运行形势进行翔实客观的分析,反映趋势和亮点,发现瓶颈和困难,并提出下一阶段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为全系统加强组织收入管理提供了方向和依据。二是提升税收分析服务税源建设的作用。开展了从税收看供给侧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系列分析21期,为税源长效发展、为政策落实和调整积极建言,部分专题分析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推进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工作的开展。 (三)帮扶企业壮大税源。进一步完善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全省地税系统挂钩1213户企业和89个重点项目。通过采取上门走访调查、税企高层对话、

12、现场办公、召开座谈会、开通企业诉求受理直通车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贴近式、零距离的服务,全面掌握挂钩企业和项目经营和涉税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完善诉求响应机制,牵头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逐项协调落实。2021年,全系统共收集挂钩联系企业诉求和问题1315个,其中1240个问题己解决或已向企业解读相关政策,20个问题正积极协调处理中,其余55个问题己告知企业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管理挖潜增收。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增加地方财力。在营改增后主体税种缺失,作为组织收入的重要抓手“以票控税”手段缺失的情况下,地税系统克服困难,努力挖潜增收150亿元

13、。一是密切高收入群体税收监控。积极从银行、证券公司等获取信息,综合运用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累计挖潜增收33亿元。二是强化重点企业风险管征。建立事前监控、事后比对和全面分析机制,全面梳理管理风险点,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累计挖潜增收24亿元。三是加强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管理。以房地产业管理为重点,加强涉税环节准备、开发、销售和清算四阶段“链条式”动态监控,挖潜增收8亿元。四是促进企业税收回流。配合各地落实支持总部经济回流的相关举措,建设服务企业绿色通道,跟踪辅导限售股转让争取流动税源,全年回流税收约85亿元。 五、2021年地税收入形势展望 2021年,全省凝心聚力围绕“再

14、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工作目标,有效投资扩大,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活力增强,将为地税税收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外部环境依然复杂,财税体制和税收政策调整进一步深化,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压力仍较大。一是基数影响。2021年的一次性税款基数需要消化,其中个人减持限售股所得税的增收额约55亿元。二是主要税源行业上,非中心城市房地产去库存仍有较大压力;在当前宏观政策引导下,预计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也将进入盘整期。三是税收政策上,受营改增影响,2021年营业税将在2021年基数上,总量减少358亿(占22.3%),增量减少73亿(占25.4%);新设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归属国税管征,地税增量税源减少;流转税减负的同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将随之下降。2021年8月开始的资源税改革在2021年将继续显现减收影响。 2021年地税系统将继续牢记“聚财为国,为民收税”的使命,按照尤权书记和于伟国省长对地税多次指示批示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优化征管服务,大力培植税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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