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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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工作方案3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工作方案第1篇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巩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成果。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以源头监控为基础,以规范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为重点,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手段,建立源头监控、动态管理、检打联动和应

2、急处置农药监管工作机制。二、重点工作(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农药科普知识;组织开展新条例培训,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二)加强源头监控。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严格产品登记评审,完善部省联动评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蔬菜等小作物用药联合试验。加强生产企业库存产品质量监测。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开展对大宗产品农药企

3、业库存产品抽检,重点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的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抽检。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检查。开展对辖区内高毒禁限用农药生产企业检查,检查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检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三)规范经营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主体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在农药销售旺季,各地要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农药经营门店的抽查。推进诚信经营。培育引导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践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积极探索农药经营单位的诚信评价工作,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建立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加强农药经营管理。核查农药经营门店的资质,加

4、强对经营人员的培训,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重点县市大力推进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可追溯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模式。开展经营情况摸底。各地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合理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布局。(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强化市场整顿。重点整顿规范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物流企业和乡村流动商贩。强化市场检查。要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检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5、”,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案件查处。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特别是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对我省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五)安全使用农药。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规范对主推农药品种的使用操作要求。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情况,推广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农民把握防治适期,用准药、用对药、用好药。继续

6、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加强货源组织,保证放心农药的有效供给。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和标准园检查,核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生产档案,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推行蔬菜、水果、茶叶产地准出制度。严禁农药超范围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六)完善监测应急。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农药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对部分用药量较大的潜在风险品种开展田间抗药性、环境生态影响、残留等监测工作,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做好

7、风险防范。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成专家鉴定和评估工作组的组建,开展农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农药突发事件,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快速处理问题,主动妥善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及时上报重大案件或突发事件。一旦出现重大案件或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及时应对,采取科学果断处置措施。三、工作要求(一)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活动有效开展。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

8、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二)工作措施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监管年活动各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报送信息。各省辖市农业部门从5月份开始,每月底前,通过“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汇总辖区内各市县的监管情况向我委农药检定所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措施、检查、查处、工作经验等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要做好半年和全年书面工作总结于6月底和11月底前上报我委农药检定所。各省辖

9、市农业部门要在方案中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信息,同时要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三)检查考核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检查考核,对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省辖市农业部门要通过自查、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市(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省农委将对各地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工作方案第2篇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推进我省农药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10、印发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工作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深入普法和严格执法,逐步建立健全法制体系。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用药调查和专项整治,强化农药

11、经营和使用培训,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达100%,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86%以上,农药标签检查合格率达82%以上,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药经营者购药指导能力、农药使用者安全用药能力和农药管理者业务工作能力大幅增强。各级农药监管体系职责明确,权责相当,工作落实到位。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群体事件。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农药监管工作规范。一是做好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举行新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条例解读、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活动。二是开展调查研究,着手湖南省农药管理条例起草和立法调研。三是制定配套规章制度

12、,重点是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施办法与农药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省级配套规章。(二)严格登记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农药登记初审,实施农药登记资料现场核查制度,提高登记申请资料真实性。二是开展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调查,为推动蔬菜和我省特色作物用药登记,解决部分作物用药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农药登记产品证后监管,针对大宗作物重点农药产品开展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再评价。四是建立完善农药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和诚信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三)强化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农药经营秩序。一是开展农药经营现状调查。彻底摸清门店数量、人员素质、经营资质等家底,建立农药经营动态管

13、理档案,全面实施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探索建立农药经营人员资格考核、产品追溯、台帐管理信息化等制度。二是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省厅组织1次专项巡查,对经营门店和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巡查和标签检查。坚持“检打联动”,开展监督抽查与执法打假,在全省农药市场分2次抽检400批农药产品,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执法打假力度。三是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加大高毒禁限用农药宣传力度,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公示牌。组织禁限用农药清理,全面检查农业部1586号公告落实情况。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进销货台帐、实名制购买、专柜销售等制度。四是加强农药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信息档案,

14、开展诚信评价。落实农药“黑名单”管理、企业约谈制度,探索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提高失信成本。(四)开展农残监控,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一是开展大宗农产品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农药安全事故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二是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经营使用现状调查和宣传推介,积极争取支持,落实国家关于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政策。三是做好农业部在我省赫山区实施的蔬菜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项目,大力推广低毒生物农药物化补贴成功经验。四是加强对农药经销商、农民安全用药培训,积极推行技物结合,强化生产过程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能力和用药水平。省厅负

15、责组织对农药监管人员和生产企业培训,县农业局负责对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培训。(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一是完善五级监管体系。到2013年底,市、县机构应全部到位,每个乡镇和行政村分别明确1名农药监管员和农药监督员。二是建立农药监管责任人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监管部门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自律责任,签订监管责任状或自律承诺书。三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采取分级培训与分期轮训方式,对全省农药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省厅举办1-2期市县级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市县级加强对乡镇监管员、村级监督员业务培训,确保受培率达90%以上。四是加强对五级农药监管体系绩效考核与管理,建立健全激

16、励机制。省厅对市州和省级试点县、市州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进行分级考评。(六)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农药监管创新模式。一是结合省级农药安全监管财政专项,在湘阴等6个县开展农药监管综合试点县建设。围绕监管体系和监管信息网络建设、监管责任制落实、市场监管、蔬菜用药调查和示范门店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农药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措施。二是制定和印发试点县建设方案,加强试点县建设工作督查推进,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药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四、重点活动安排(一)新条例宣传贯彻。新条例出台后,在全省开展“宣传月”活动。(二)蔬菜用药调查。710月份,开展蔬菜和小宗特色作物用药情况调查。(三)农药经营现状调查。67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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