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11089652 上传时间:2023-12-20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39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6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S-G-17-07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7-38 招标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代理单位: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二月 /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8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2、4(1)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62(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1)62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S-G-17-07 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7-3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项目已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西起迎宾路,东至中原路,道路规划红线为96米,全长约4000米,安装LED路灯约230

3、盏;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2.3 工期:60日历天。2.4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

4、4公司财务及业绩等要求: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含)万元以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

5、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3.7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近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4.2网上报名:投标企业可进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本公告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上午8:00时至晚上23:00时整。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6、套,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特别提醒:报名者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一厅)。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一厅)。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7、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联系人:曹先生电 话:地址:焦作市神州路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女士电 话:联系地址:焦作市塔南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华融国际大厦806室。9、监督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017年12月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

8、.2招标人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地址:焦作市神州路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塔南路华融国际大厦806室联系人:魏女士电 话:1.1.4项目名称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照明工程1.1.5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路(迎宾路中原路)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1.3.2工 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公司财务及业绩等要求: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含)万元以上道路照明工程业

10、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7、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近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重要提示:以上所有

11、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特提醒投标人注意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扬尘污染防治费未按规定计取的按废标处理;2、未能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资格审查的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1.4.3项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

12、不按本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3.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须知正文中第4.2.5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8、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的按废标处理;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

13、接受的条件的按废标处理;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按废标处理;13、关键字迹模糊、无法判别的按废标处理;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废标处理;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按废标处理;16、未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按废标处理。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通知(若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2月27日上午9 时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

14、招标文件澄清1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1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中除有“投标人须知”正文3.1.1款中包括的内容外,还应有以下内容:1.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中标后能够按照焦建建【2009】47号要求,及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 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作出承诺 。 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3.4.1投标保证金一、 投标保证金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小写: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基本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