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2021-2022年收藏)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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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预案编制目的31.2预案编制依据31.3突发事件类级31.4预案工作原则41.5预案适用规则52 组织机构体系2.1领导指挥机构52.2办事协调机构63.3协作保障机构63 运行规程机制3.1预测预警报告73.2响应先期处置93.3指挥协调应对103.4结束善后处理113.5评估重建信息124 保障组织措施4.1应急队伍保障134.2治安交通保障134.3物料资金保障144.4防护生活保障145 监督管理5.1宣传教育培训145.2责任奖惩追究156 附则6.1预案解释修订156.2预案实施时间157附件7.1西门街道总体应急预案

2、框架图167.2西门街道已制订的专项预案 177.3西门街道应急主管科室和应急协管科室一览表 181 总则 1.1预案编制目的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定,目的在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平安西门”,构建和谐社会。1.2预案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浙江省、宁波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和宁波

3、市海曙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西门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1.3突发事件类级1.3.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严重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冰雹、雷电、浓雾、冰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以及重大生物灾害等。(二)事故灾难。主要是指各类重大生产、交通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公共设施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重大

4、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指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3.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按海曙区预案规定执行。 1.

5、4预案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原则。切实履行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4.2预防为主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积极预防,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物资等各项准备。1.4.3依法处置原则。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

6、.4分级协同原则。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专项领导机构的作用。加强职能科室和专项指挥机构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协调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5预案适用规则1.5.1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是全街道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政府备案。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

7、修订,适时调整和完善。1.5.2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1.5.3重大集会、节庆、庆典、会展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在活动前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则,报街道办事处审定。2 组织机构体系 2.1领导指挥机构 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为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街道主任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街道各类相关

8、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协助主任、分管领导处理有关工作。2.2办事协调机构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其是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草拟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行政应急机制和临时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和督促行政应急机制建设;负责应急预案管理,指导督促各应急事件工作规则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工作规则执行情况;指导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应急信息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

9、平台建设;负责利用市、区应急事件处置专家库资源,必要时听取专家意见;负责与市、区应急专项领导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承办街道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2.3协作保障机构协作保障机构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队伍、医疗卫生、交通疏导、治安、物资、工程抢险装备、技术、资金、人员防护、基本生活等保障的有关部门。街道有关科室、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作保障机构。协作保障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应

10、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做好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街道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为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建立与区级应急保障职责相应单位的联系,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预演、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服从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的任务分配,按照要求指令,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协助和配合做好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要求其完成的其他工作。本预案未规定各机构具体职责和其他有关部门职责的,在预案修订完善或必要时规定,领导机

11、构临时指定职责的效力等同。 3 运行规程机制3.1预测预警报告3.1.1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应急协作保障部门、科室、各社区,须认真执行街道各项值班制度,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街道办公内外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收集在本部门本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和本社区区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的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电话等形式向街道、有关科室或领导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3

12、.1.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科室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如实报告街道党政办或有关街道领导,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按其规定)。属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3.1.3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接受上级领导或专家及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判断,并在充分了解本区域情况的优势上提出对策措施,完善计划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向上级的信息报送工作。3.1.4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通过

13、监测、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及上级的支持帮助,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建议。预警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发布以新闻发布会、媒体刊播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紧急撤离信息。3.1.5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为便于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以及与区、市应急预案保持一致,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红色预警(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

14、调,调度区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橙色预警(II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区跨街道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由区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多个部门、街道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黄色预警(III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街道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街道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蓝色预警(IV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街道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可由单个职能部门或在街道内部就可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3.1.6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或应急办事机构、应急协作保障机构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相关规定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3.2响应先期处置3.2.1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工作,并组织街道各方面力量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应急领导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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