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11072577 上传时间:2023-11-2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品保护措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成品保护措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成品保护措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成品保护措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成品保护措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品保护措施方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成品保护措施方案一、 仓库材料成品保护措施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要严把质量关,入库材料必须是合格品,严禁不合格品进入仓库。所有材料均应分格分档摆放,不能混合在一起,以免拿材料时拿错或损坏。对易破碎的材料要轻拿轻放,并要放在人不经常出入的地方妥善保管。仓库里经常保持干燥通风,定时检查所有入库材料,如发现有材料变质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仓库内严禁烟火,要设有足够防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管理,杜绝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保质保量地保证材料及时供应。二、 现场材料成品保护措施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退出场,严禁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水泥要放入水泥棚内,放

2、置水泥的棚内要干燥通风要有防雨防潮措施,一次进料不要太多,以防水泥变质硬化。钢材等堆放要分类并堆放整齐,准备好防雨的篷布,下雨天及时将篷布覆盖在钢材上,以防生锈。加工成型的钢材,(如箍筋)要放入钢筋棚内,不要受雨水冲淋,并做好防潮、防雨、防腐蚀工作。一次加工钢材不要太多,按需要及时加工,以免库存太多,使钢材受腐蚀。砂、石等材料要指定专门堆放的地方,不要受其他杂物混合入内。木材进场后要及时加工成型,并做好防腐处理。饰面砖、大理石、花岗岩等材料进入现场,除花岗岩可以露天存放外,其余块材料要放入室内。移动装卸时要拿稳,摆放要平整牢固,不要受其他物品的撞击。砖块要堆放平整、牢固,不要堆放太高,避免倒塌

3、损坏材料。三、 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基坑边坡的保护措施基坑挖掘好后,要及时验收并及时组织施工,做好垫层基础工程,以防基坑搁置过久受雨水等影响而使基坑土方变软松动。根据地质条件,在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护坡方法,在松软土质的地方可用砼护坡桩护坡或砖护墙护坡,土质比较好的地方,可以采用放坡的方法护坡。钢筋的成品保护措施钢筋加工好后要堆放平整,并在下面垫好一定数量的垫木,防止受压、弯曲。钢筋在吊装时,钢丝绳捆绑两头要均匀,一次吊装不要太多,放下来时要有人扶持好,慢慢放下。钢筋绑扎成型后,要及时组织验收 ,并及时浇筑砼。焊接好的钢筋要堆放平整,以免接头处产生弯曲,焊接好后严禁立即碰到雨水。砼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4、浇筑好的砼在强度未达到规范要求前,不能拆模及上人施工。拆模后的砼墙在大角、门窗洞口的阳角,木板做好护角不低于2米高,在下道工序施工中要注意保护砼面,不要碰撞,以防掉棱掉角。拆模后的楼梯踏步阳角要用木板或其他材料做好阳角保护。平板砼浇好后要及时覆盖麻袋养护,在强度未达到要求时,不能上人施工和堆放材料。所有梁、板等物件,悬挑的构件在强度未达到100%时不能拆模。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已经粉刷好的墙面上严禁钉钉子的物件,在阳角部位要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受撞击面掉棱掉角。柱面、门窗套施工完毕后,应对全部装饰板材面层的阳角用木板封闭。装饰板材的墙角应贴牛皮纸或塑料薄膜,以防止污染。拆架或使用利器时,切忌撞击

5、块料面层。在饰面石材附近进行电焊或使用热源时,应事先用难燃材料对成品进行遮挡维护。涂料、油漆等饰面工程等其他项目都施工完成后,最后施工,做好后要清理干净将门窗锁好,在验收交工之前不要受到污染。楼地面、屋面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楼地面做好以后要将洞口封闭,在强度未达到要求以前,不能让人进去及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要将楼地面用锯末或麻袋等材料遮挡保护,以免地面受到污染。在做好的地面上施工,要注意不要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切忌坚硬物件碰撞或敲击地面面层。屋面做好后要妥善保护,严禁在屋面上推小车及坚硬物件撞击或在屋面凿洞。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门框安装好后,在门框上要做保护措施,如钉木板或橡皮条等保护门框不受损坏。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好后,在门窗框底面上不要放置重物或搭架,在抹灰工程未施工前,不要将保护门窗框的保护层剥掉,以免污染铝合金。门窗扇安装好后要及时上锁,防止因大风吹来,使门窗撞击受损。木门加工好后,要及时安装,若来不及安装的门框门扇要堆放平整牢固,并要有防污染受潮弯曲的措施。江苏省建东光光电项目部二零一零年一月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