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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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决策管控能力,推动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工作原则第一条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督查督办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第二条 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方法,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第三条 坚持分工合作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能。第四条 坚持适时督办的原则。根据公司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准

2、确督查督办,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计划适时完成。第二章 职责分工和组织体系第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是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各项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向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所分管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第六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根据具体督办事项指定专项督办工作承办人,并指定专人担任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第七条 公司综合部的督查督办职责:(一)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二)根据公司重点工作、计划、关键指标和会议重要决议以及上

3、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分解制定督查督办事项;(三)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前期确立、后续跟踪、中期催办、事中检查以及事后考核等工作。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是:(一)提出督查督办建议,拟定承办事项完成时限。(二)指定本部门督查督办事项具体承办人。(三)组织领导本部门承办事项的正常开展,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第九条 督办工作联络人负责本部门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针对督查督办事项确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二)协调并督促本部门项目承办人按照督办要求开展工作,并且按时反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

4、。第三章 工作方法第十条 督查督办采取以下工作方法:(一)专项督办。重大决策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二)跟踪督办。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办理效果。(三)现场督办。经领导授权直接到承办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四)联合督办。协同、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督促检查。(五)催办催报。对已交办事项,及时跟踪提醒,督促按期上报。(六)定时反馈。对周期性较长的督查督办事项,按节点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七)组织协调。对在运行中遇到梗阻的督查督办事项,通过沟通协调或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推进。(八)结果核查。对已办结的重要督查督办事项以及结果进行回访

5、复核,防止弄虚作假。第四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一)年度重点工作各部门根据在线公司总部、省公司考核指标以及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出本部门全年的重点工作,由综合部汇总形成重点工作大纲,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各部门根据工作大纲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并将各自承担的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规定分阶段任务的完成时限以及完成效果和目标,报于综合部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二)上级单位的批示、交办、转办事项集团公司、在线总部、属地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办、转办的重要事项,由公司综合部整理成督办通知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下发至相关部门,及时做好跟进与反馈。(三)重要会议决定

6、的事项综合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生产经营分析会、周例会等公司重要会议的重要事项整理成督办通知单,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进与反馈。(四)公司领导批(交)办事项公司领导在各类公文中批示的有关事项,或在各种会议及其他场合交待布置的任务,由公司综合部根据重要及紧急程度,通过口头、电话督办或发出督办通知单的形式,做好及时跟进与反馈。(五) 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有关事项。第十二条 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程序与要求:(一)督查督办事项确立由综合部根据公司各部门关键指标、阶段性目标计划或重大会议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拟定工作内容及要求,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确立为督查督办事项;督查督办事项确立后,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

7、,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见附件一),以备存查。并由综合部向承办部门发出工作督办通知单(见附件二)。通知单应确定督办任务内容,明确督办事项的办理要求、办结期限,由领导审签后发送至相关部门。(二)承办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办理。综合部应及时掌握承办部门的落实情况,通过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反映和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三)反馈承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办任务,并将办理结果形成督办事项反馈单(见附件三),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并报与公司综合部。督办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须由涉及部门相关事项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评定。(四)办结综合部对承办部门提交的反馈单进行严格审查评

8、定,对符合要求的办结事项,登记办结时间和最终办理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办意见和办理时限,有必要时再次发出工作督办通知单,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综合部要及时将查办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立卷归档。(六)撤销确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外界因素造成督查督办事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承办部门可提出撤销督查督办事项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的,可免予督办。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事项:(一)领导批办接到工作督办通知单后,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通知单的要求,提出办理意见,指定具体承办人,并由承办部门督

9、办工作联络人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承办事项的具体承办人报于综合部。(二)落实办理承办部门要加强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办理措施,确保办理工作及时到位。(三)上报结果反馈单经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办结期限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综合部,反馈工作完成效果,反馈单必须:1、明确工作是否办结;2、有督办事项具体承办人;3、有工作落实时间;4、有工作进展情况;5、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6、督办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由涉及部门对接人及部门负责人评定。7、未能按时完成的务必写清理由,并承诺完成时限。第十四条 多部门承办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部门的事项,由责任部门牵头办理,参与部门要

10、积极配合,主动与责任部门协商,共同做好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的报告由责任部门负责。第十五条 分歧处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责任部门将意见分歧、协调经过、解决建议等,书面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协调处理。第五章 考核管理第十六条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严把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第十七条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对每项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评分,评分要素由“时效分”和“质量分”构成,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督查督办考核实施细则(附件四)。第十八条 督查督办结果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以一

11、事一项为原则,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进行扣分。(扣分原则上不低于0.5不高于3分)第十九条督查督办工作通报将定期对各部门督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督查督办登记表督查督办登记表序号督办时间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工作内容达成目标/效果完成时限主要负责人协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督查督办结果未完成原因延期完成时限完成效果备注123456附件二:工作督办通知单工作督办通知单编号:【20*】0*号承办部门主办部门:负责人:协办部门:负责人:交办时间20*年*月*日 是否为首次督办: 首次督办单号:交办事项及达成效果/目标重点督办事项办结期限反馈要求 1、 主办部门须按时限完成督办事项。2、

12、主办部门须认真填写督办事项反馈单,并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批。3、主办部门须在办结时限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督办事项反馈单提交至综合部。4、督办事项反馈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督办事项是否完成;(2)督办事项具体承办人;(3)工作完成时间;(4)工作完成情况;(5)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5、未按时限完成事项,必须注明理由并承诺最终完成时限。此督办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主办单位留存,一份综合部存档附件三:督办事项反馈单督办事项反馈单督办单号督办事项承办部门主办部门:责任人:协办部门:责任人:交办时间是否首次交办:首次督办单编号:具体承办人联系电话办结情况反馈督办事项是否按要求全部完成: 是 否(如内

13、容较长可另附纸页) 年 月 日反馈要求:(1)工作完成时间;(2)工作完成效果;(3)内容详实、数据准确;(4)未按时限完成事项,必须注明理由并承诺最终完成时限。部门经理审核 年 月 日业务部门意见反馈督办事项是否按需求全部完成: 是 否分数评定:(请对督办事项完成效果予以评分(1-100分),并对未达满分原因予以说明。)意见反馈: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总经理审批意见 年 月 日是否办结 是 否 附件四:督查督办考核实施细则督查督办考核实施细则要素权重评分标准考核细则时效分40%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得100分1、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办工作的扣3分;2、最终评分在99-60分的,按照综合评分进行0.5分-2分的相应扣分;3、最终评分在60分以下,扣3分。2、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得分, 并且不再进行质量打分。质量分60%1、优秀100分2、达标(99-80分)3、基本达标(79-60分)4、不达标(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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