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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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新规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新规定今年7 月1日起,深圳市实施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新,下 面是详细内容,欢送大家阅读。近期,深圳市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假设干问题 的(深地税告XX2号)自XX年7月1日起,深圳市对个人所 得税局部工程实施新的核定征收管理。此政策的出台是在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对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一次集中梳理, 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临时代开税务发票,以及 建筑安装施工单位工薪发放等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容。为帮助广 阔纳税人详细了解相关内容,本报特邀深圳地税专业人士进行介 绍。问 1:哪些纳税人属于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

2、所得税的范 围?所有在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工程应纳个人 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 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 人。问 2:核定征收方式与征收率有何变化?新公告继续沿用了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 XX8 号)的内容,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级距及征收率等内容根本 保持不变,并经过梳理后,统一分类表述为定期定额、定率和核定 应税所得率三种征

3、税方式,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征 收方式适用范围进行认定和调整。同时,因营改增后,所有纳税人 已在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也相应调整为不 含增值税的收入总额,不再使用营业额的概念。问 3:涉税违法的业户如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按照核定征收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业户,假设存在偷税手段 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等 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率表直接核定应纳税 额,也可从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等因素考量,核定其应 纳税所得额,并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问 1:个人临时代开税务发票如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XX年我局与深圳市

4、国家税务局达成合作内容,零散税收纳 税人(个人)在国税局代开普通发票征收增值税时,将由国税部门按 纳税人开票金额的 1.5%,代地税局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此举 将进一步简化零散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提升国地税部门合作的征管 效率和效劳质量。问 2: 时的核定征收率如何确定?公告之所以对全部代开票环节的个税核定采取1.5%的征收 率,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前期试点的营改增范围内的交通运输 业和局部现代效劳业,我局委托国税部门代征的核定征收率为 1.5%,考虑统一公平和便于征管的特点,宜统一核定征收的标准。 二是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采取定率方式征收的纳税人一般适 用 1.5%和 1.2%的征收

5、率,对零散纳税人按 1.5%核定,将有利于促 进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实施建账管理。三是营改增改革涉及 原营业税近 80%的纳税人,并且个人到国税 范围主要是建筑业、生 活效劳业的纳税人,该类纳税人普遍利润率相对较低,将征收率下 调,使得试点纳税人的税负、进一步减轻,更能鼓励中小纳税人开 展,释放经济活力。问 3: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是否属于代征范围?代征个税将不适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员。因为此 类人员应当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对所得防止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的协定(安排)、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的.有关规定判定纳税义务和 计算应纳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 向主管地

6、税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问 4:已代征增值税开票环节个税的非生产经营所得如何处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内容,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 质的所得,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已在国税代 开增值税发票环节核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支付单位在依法 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义务时,可凭相应完税证明,将已核 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问 1: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的规定,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 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单位或个人在向 个人支付收入时,应依法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 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然

7、而,对于未设立账册、账册不健全,且未按 规定办理扣缴申报的我市施工企业,也可按照工程工程收入的1%核 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2: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个体户及个人如何管理?建安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对从事建筑业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 个体工商户,以及零散个人从建筑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已纳入地 税委托国税代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对实行查账、定率或应税所得率 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其从事建筑业收入作为 经营收入的一局部,应依法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 所得税申报。此次政策出台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 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XX 8号)及相关

8、修订公告将一并废止,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 装业纳税人所得税征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深地税告XX8号)中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调整为新公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中华人民个 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假设干问题公告如下:(一)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 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工程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 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 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 经营

9、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业户)。(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方式的核定征收率标准1. 实行定期定额、定率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业户,或业 户从事按照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特定经营业务,其应纳税 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二收入总额X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税收入额。2. 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适用于定期 定额和定率征收方式)(见附表 1)执行。各区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 业户实际经营状况,核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但不得低于附 表 1 所确定的最低核定征收率标准。业户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经营工程的,按其主营业务(以实 际收入额占总收入额最大比例为标准,

10、下同)确定适用的核定征收 率。(三)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核定应税所得率标准1.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业户,应纳税所 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二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二本 钱费用支出额/(I-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自然人 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 表 2)执行。业户经营多业的,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 率。(四)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业户采取偷税 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 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

11、务机关可以依照附表 1 规定的核定征收 率核定其应纳税额,也可以依据附表2 的规定,根据其行业特点、 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等因素,核定应税所得率并据以计算其应纳税 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机关在对未办理 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增 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的1.5%,代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征 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员申请 不适用前述第一项 规定,应当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对所得防止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的协定(安排)、中华人民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 定判定纳税义务和计算应

12、纳税款,并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或纳 税人依法自行申报,向各区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 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税 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深圳市国家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 1.5%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 款予以抵减。(一)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 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 向个人支付收入时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二)施工企业承揽本市工程工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工程作业 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按工

13、程经营收入的 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 税:1.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的;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本钱资料、收入凭证、费 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3.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扣缴纳税申报,经地方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纳税人所得税征管有 关事项的公告(深地税告xx8号)中“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 理”的相关规定,以本公告为准。四、本公告自 xx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深圳市地 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 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xx8号)、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 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的公告的公告(深地税告xx15号)、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 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率的公告的公告(深地税告xx5号)、关于修改深圳市地 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 收率的公告的公告(深地税告xx6号)、关于修改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工程个人所得税核定 征收率的公告的公告(深地税告xx5号)同时废止。深圳市地方税务局xx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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