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制度(完整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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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制度(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XXXXXXXXXXX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使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足够的技术保障,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质量目标,按时完成本工程,根据国家、行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标准,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各级参建人员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第四条 项目部为“具体管理”,劳务班组为“具体实施”,并接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监督。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应以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以不接受监督管理为耻,并尊重别人的岗位工作和劳动成果。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处罚。第二章:技术管理为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速度,确保各项施工严格按图纸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凡在本项目部施工的各外包工队,协作单位

3、及本项目部施工组织人员均应执行本措施。第一节:技术质量工作程序第一条 开工前,项目部以及各施工队技术人员要对工程所使用的图纸进行自审,并形成图纸自审记录,然后在自审的基础上,同相关专业技术员对专业图纸进行交叉会审。审核时应及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并把会审记录报送给甲方或监理以及设计部门,落实答复意见,属于设计问题的由设计单位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如提出变更要求,填写设计变更联络单,甲方和设计对施工单位交底内容,应由施工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技术交底记录,同时请参加人签字。建立图纸、技术文件、通知单收发台帐。第二条 本项目部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有关施工部位的图纸和设计变更,施工方案

4、和主要施工项目向各分包单位、区域负责人、生产技术人员进行交底(专业分包单位或大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施工前提供专业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查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否则按附则进行处理)。有关规范、工艺标准等技术书籍由各班组自备,需用标准图集可到技术质量部查阅。第三条 施工用定位桩、轴线、楼高标高均由项目部专业测量人员进行放线或内江测量大队提供定位点位,其它各种细部线条由各栋号施工队专职测量人员放线。放完线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测量、技术、质量人员进行验线,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用定位桩保护由各自承包人负责保护。第四条 技术质量人员平时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核对预埋件、预留孔、管墩(管架)、基础

5、大小、位置、标高与工艺图是否一致,核对各专业图之间的设备、管线、电缆、排水井的位置等有无矛盾,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图纸、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向栋号负责人反映,确保施工严格按规范和方案进行。第五条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之后在通知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检查,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检查合格之后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六条 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各班组、各分包单位或各专业分包单位首先要组织进行自检,并填写好三检表自检内容交至项目部区域负责人,由区域负责人组织施工队、技术、质检员、水电安装等单位进行交接检查,合

6、格后将三检表交至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处。项目部三检制中项目施工经理负责组织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互检及专检。第七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接到三检表后,要会同区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在三检表上签字确认,再通知监理(甲方、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当场办理签字确认手续)方可进行下道施工。任何一项分项工程在验收时,连续检查三个点,其中有两个点不合格者,将不再继续验收,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限期加紧整改,重新自检合格后,进行第二次检查验收。若仍存在第一次检查时出现的问题,将按本章第二节有关内容进行处罚,直至整改合格后才能通过该分项工程验收。第八条 施工过程中严格

7、执行工序质量责任划分制度,技术人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如隐蔽工程记录),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请甲方及监理到现场检查签字认可。同时做好工序交接,各分包分包单位应完善工序交接内容并按项目部要求填写工序交接单。第九条 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时,质检员和材料员应做好材料进场纪录台账,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材料抽样送试,分包单位应及时配合项目部提供所进购材料设备的质量技术证明文件,送检合格之后方能进行使用,否则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第十条 各分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自行购置计量器具,包括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工程检测尺、水平尺、台秤、回弹仪等,并应按相关规范对计量器具进行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测量仪器

8、动态台账。同时向项目技术质量部提交仪器检测报告,项目技术人员应做好计量器具汇总台账。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施工队应按时领取技术资料、工程文件,同时必须按时提供基础数据或技术资料。第二节:罚款项目和范围第一条:对不按图纸、施工规范、工艺标准、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技术质量人员有权制止、停工,对提出问题不及时改正者,对其责任单位处以200800元罚款并出具处罚通知单。 第二条:专业分包或大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时报审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对未经同意的施工方案不得进行该项施工。未编制方案即展开施工的,处罚5000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需专家论证,未按要求进行方案编制、报

9、审的或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处罚10000元,并承担无方案作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按照审批方案执行,处罚5000元;第三条 专业分包工程其承包人或大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相应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对无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款1500元,并负责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技术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指导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吻合的,处罚300元/次。第四条 分包工程其承包人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取样送试,所有材料必须先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不按此项程序进行而进行隐蔽的,责任单位按本制度处罚500元/次(由项目部甲供的材料,分包单位须配合进行取样

10、送检,未尽配合义务的,对责任单位处以300元罚款)。不按规范制作、堆放试块,造成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罚款800元。第五条 对土方基槽、各种防水层施工,钢筋等需做隐检的项目必须进行隐检,经隐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500元罚款。第六条 对模板、测量、放线等需做预检项目,必须进行预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600元罚款。第七条 未办隐检手续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造成事故的单位,其事故的直接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外,对事故的罚款由项目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损失情况确定罚款金额。第八条 对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得力,经检查发现并留影

11、像资料的每处处以50元罚款;土建水电安装等相互作业时,损坏其它专业的施工成品者,每次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对相关单位处罚款200元,对结构主筋或主要部位造成破坏者,每处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加罚事故处理直接费用。第九条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不主动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私自处理的单位,发现后根据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罚款金额。第十条1、应该办理技术核定或变更通知单而未办理的,给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并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2、涉及到其它专业、部门或分包单位的洽商,在办理之前未进行协调,造成较大损失的或影响施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

12、。第十一条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罚款1001000元,并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建议暂扣该分包单位当月工程款1%3%。1)施工无资料或资料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工程资料未同步完善的;2)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检验批验收记录、日期互相矛盾的;3)缺少某一个部位资料的;4)资料任意涂改或随意编造的;5)对前次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改正的;6)钢筋、水泥、砂、石、砖检验数量严重不足的;质量验收记录填写不合要求的。7)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需三个月内将该分部工程资料按国家现行归档要求整理完整并交项目部存档。8)对于不能在竣工验收前将资料按国家现行归档要求整理完善并移交项目部等单位。上述各条如有违反,所发生的罚款项目部将在

13、当月工程款中扣除,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第一条 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定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超出规范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降低设计标准,影响结构安全及装饰效果的现象均列为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偏离设计或规范标准,降低设计标准,以及影响结构安全及装饰效果的现象为严重质量事故。第二条 实行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建立以岗位为中心的各类人员工程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直接责任人。第三条 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班组各配备不少于一人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项目部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

14、质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质量及技术管理检查人员对项目部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进行落实整改。第四条 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的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上级质量监督单位或技术部等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第五条 本项目将实行质量示范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及装饰装修的分项工程,如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批量工程、镶贴墙地面砖等)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作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本事项

15、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由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实施和参加的创优示范活动,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必须听从管理及配合。样板施工完毕后,报请业主、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当场签认样板确认单)方可大面积开展施工。第六条 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和国家规范规定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应与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办理见证取样试验手续。第七条 严格执行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劳务班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项目经理要追究施工员的责任。第八条 各分包单位

16、需配合项目部进行质量资料收集以及公司质量报表上报,每月18日前将各分包单位质量报表(包含当月检试验台账等内容)上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各分包单位应根据现场进度进行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实测实量,并进行相关数据记录以及上墙,根据公司要求,各分项实测合格率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每月20日前将当月施工部位的实测实量数据表报至项目技术质量部(项目部各区域负责人对分包单位上报的实测实量数据表进行审核签字),质量员在接到实测实量表以后,及时对现场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数据作假行为,按照本章第二节有关内容进行处罚,并且技术质量部将对该分包单位当月上报工程量中实测实量数据不达标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工程实体分项工程实测实量合格率标准表分项工程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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