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11023218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 则1.1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2.1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2.1.1 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2.1.2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

2、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三、高处作业审批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1 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

3、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4.2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4.3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4 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4.5 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4.6 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

4、的措施。4.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4.8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4.9 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4.10 高处作业地点应与

5、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4.11 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4.12 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4.13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4.14 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五、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5.1 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5.2 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

6、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5.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5.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六、附 则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6.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6.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