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10973767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711.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2_T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高清现行)(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ICS 13.060.30CCS Z 23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 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net of things management of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2021 - 05 - 14 发布2021 - 06 - 14 实施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B 32/T 40242021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体要求25 设施分类及配置2 一般规定2 设施分类2 配置36 物联网

2、平台建设3 平台用户4 角色与权限4 监控平台4 安全要求47 数据要求5 基础信息数据5 统计报表5 数据管理58 平台管理6 管理要求6 运行维护7 考核评估8附录A(规范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体系框架10附录B(资料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用户界面内容及功能11附录C(资料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巡维信息表12附录D(资料性)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绩效考核表1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

3、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建设工 程分公司、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盈高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洪强、耿金菊、张徐祥、郭玉祥、黄青蓝、黄立君、程刘柯、朱燕、张建国、 黄红娟、马健。IIDB 32/T 402420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的总体要求、设施分类与配置、物联网平台建设、 数据要求及平台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物联网技术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远程监控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4、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0269.901信息技术 传感器网络 第901部分:网关:通用技术要求GB/T 36478.2物联网信息交换和共享第2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37025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GB/T 37044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安全参考模型及通用要求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134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CJ/T 252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

5、范HJ 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461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 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要求HJ 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928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DB32/T 2774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 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范DB32/T 2776生态环境监控

6、系统建设规范 安全体系DB32/T 2778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网络系统工程DB32/ 346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农村居民生活活动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产生的污水。11注: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生活洗涤及沐浴污水和厕所污水。来源:DB32/ 34622020, 3.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或设备,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设备)、人工湿地、配套管网和 辅助设施。来源:DB32/ 346220

7、20, 3.2新建设施 new facility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来源:DB32/ 34622020, 3.3现有设施 existing facility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来源:DB32/ 34622020, 3.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 internet of things management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利用信息技术建设并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信息获取与远程监控的物联网。来源:HJ 929-2017, 3.2, 有修改4 总体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

8、处理设施的物联网管理系统设计和开发应符合 HJ 928 的规定。 新建设施的物联网管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现有设施应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评估诊断决定是否实施物联网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的联网管理体系框架见附录 A。5 设施分类及配置 一般规定5.1.1 应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远程监控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数据采集、传输、处理与应用等功能。5.1.2 设施分类应考虑污水处理规模(设计水量)及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可根据管理区域的需求进一步细化。 设施分类5.2.1 类设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为类设施:a) 200 m3/d设计水量500 m3/d 的农村

9、生活污水处理设施;b) 处于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2.2 类设施20 m3/d设计水量2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理设施。5.2.3 类设施设计水量2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配置5.3.1 各类设施的监测指标及设备配置见表 1。表 1 监测指标及设备配置监测指标设备类设施类设施类设施水流量a流量计/智能水表/水位计水质b水质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采集传输仪物联网网关设施/设备运行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器设备保护器高清摄像头设备箱安防门磁/红外传感器考勤智能电子工牌/终端定位考勤信息展示c电

10、子显示屏/二维码/展板注:“”表示应配置,“”表示可选。a 类设施应在线监测进出水流量,类设施和类设施应在线监测出水流量。b 类设施应自动采样,在线监测进出水水质;类设施可自动采样,在线监测出水水质;类设施可手动采样,定期测定出水水质并及时输入数据库。水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应符合 DB32/ 3462 的规定。水质人工采样应符合 HJ 494 的规定,自动采样应符合HJ/T 372 的规定。c 类设施应通过电子显示屏/二维码展示信息;类设施和类设施宜通过宣传栏/展板/二维码展示信息。5.3.2 各类设备技术要求见表 2。表 2 设备技术要求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流量计/智能水表/水位计污水监测(采样点位

11、设置、样品保存、数据处理等)应符合HJ 91.1的规定。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应符合CJ/T 252的规定。在线监测仪的安装、验收、运行与考核等应符合HJ 353、HJ 354、HJ 355的规定。水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选型使用应符合HJ 477的规定。在线监控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应符合HJ 212的规定。物联网网关应在配电箱内安装;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30269.901的规定。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器应在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安装电能表。应在各动力设备(提升泵、风机等)供电线路上安装。应监测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异常,动力设备的开启/关闭、运行状态、

12、电路状况及其他状态。表 2 设备技术要求(续)设备名称技术要求设备保护器应在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稳压电源和保护开关设备;应有规范的接地装置、避雷设施、防盗和防破坏设施。高清摄像头摄像头应在设施高点部署,具备红外夜视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性能设计和安全性应符合GB 50395的规定。视频存储时间应不少于7天,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门磁/红外传感器宜在设备箱安装并与物联网网关相连接;门磁有效监测距离应小于10 mm,可红外监测设备箱开合状态,抓拍并上传设备箱开合瞬间的图像。信息展示屏显示内容应包含设施名称及编码、污水处理工艺、进水水质、出水水质、运行状况、执行标准、管理部门、运维负责

13、人等信息。6 物联网平台建设 平台用户6.1.1 用户类型如下:政府用户:省、市、县(区,县级市)、乡(镇,街道)各级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及事业单 位;企业用户:运营方或管理运行维护单位;公众用户: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及人民群众。6.1.2 应根据用户类型和资质设置数据隔离和数据访问授权,并可根据权限远程访问其他区域的数据。6.1.3 用户的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所属部门(单位)、工号、登录账号、登录密码、登录方式、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6.1.4 用户管理功能包含但不限于查询、添加、修改、删除用户信息,应实现对用户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用户界面内容及功能参见附录 B。 角色与权限6.2.1 角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角色编号、角色名称、角色描述、角色状态、角色权限。6.2.2 角色管理的功能应包含但不限于添加、修改、删除角色及分配权限,一个用户可以具有多个角色,一个角色可包含多个用户。6.2.3 应根据业务需要分别对政府用户、企业用户、公众用户等不同角色分配不同的操作权限和数据访问权限。 监控平台6.3.1 监控平台应具有:地图总览功能,使用并嵌入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