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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防范和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卫 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 制订本制度。一、对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药剂科、医械科、 后勤保障部、项目办、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实行 定期轮岗。二、对药品采购员、仓管员,医疗器械械采购员、仓管 员,务物资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会计、出纳,药品信息 维护员等敏感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三、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敏感岗位 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如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规章制 度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重点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五年一轮岗。如经组织考 察、群众测评工作表现好,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岗 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 轮转期。五、药品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医械设备采购员、 物资采购员、仓库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两年一轮 岗。岗位周期满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岗位调整,不服从轮岗 安排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待岗处理。六、院领导的分工也要定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