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10889448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126.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完整版)文档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居民自治公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目标,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根据有关_,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本公约适用于社区居民。第二条凡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及户口在本社区而人已离开本社区的居民,户口不在本社区而在本社区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已婚育龄人员,均应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公约。第三条开展计划生育,应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的工作为主,同时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_市场经济、建设_精神文明、建立文明幸福

2、家庭相结合。第四条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按要求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并协助政府落实工作人员报酬。(二)按要求落实计划生育服务场所和人口学校,健全服务功能。(三)_制定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四)_实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五)落实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第五条社区下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处理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包括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委员会成员、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等。其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_本社区居民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二)掌握本

3、社区育龄夫妇(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做好帐、卡、册、表的登记、变更、填报和生育申请初审、报批工作。(三)宣传避孕药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四)协助办事处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及术后随访工作。(五)协调和_计生协会、居民小组长等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六)落实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第六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一)_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管好自己一家人,帮好联系户,带好左邻右舍,疏导居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二)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传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生产科技等知识,协助党支部、居委会做好居民及流动人口的思想政治工作。(三)_本社区育龄妇女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女病检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做好本社区流出、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四)参与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的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的落实、计生经费管理。(五)协助居委会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参与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创办社区服务网点,做好计划生育贫困户帮扶工作。(六)监督居委会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的实施,了解、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七)开展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第七条社区

5、计划生育信息员的主要职责:(一)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_开展本社区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_开展文娱活动。(二)_(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对育龄妇女进行访视、访谈,及时发放并指导育龄妇女正确使用避孕药具。(三)做好统计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工作。(四)收集、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第八条居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参加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的制定与修改,有权对居委会计生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二)依法结婚的夫妻权按照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主生育子女。(三)育龄夫妇有权免费享受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有权

6、选择个体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五)符合规定条件的育龄夫妇享有计生政策规定的各种奖励与优待。第九条社区党员干部、居委会干部、共建单位、共青团员、协会会员应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听取会员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第十条本居民自治公约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公布之日起实行。村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于年月日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条居委会居民及流入人口,要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范本)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履行计划生育

7、义务。第二条每个居民都要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_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申请生育的育龄夫妇,要积极参加乡、村举办的婚育培训班,做到优生优育、依法生育,严禁非婚生育、违法生育、和未经法定程序抱、捡、收养子女。第四条居民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申请,小孩入户,独生子女领证,领取生育服务证,奖励扶助的申报等手续时,居委会应认真审核,实事求是签署意见,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第五条每个已婚育龄夫妇要及时向居委会报告婚、孕、产、育及节育手术等各种信息,积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第六条全体居民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8、应给予限制或进行违约处理:1、流出人口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人口不验证者,收违约金50元。2、流出育龄妇女不按时寄回孕检证明者,自居委会书面通知之日起,每逾期_月收违约金50元,直至寄回孕检证明为止。3、生育子女满三个月的夫妇,未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特殊原因除外),自居委会通知之日起,每延误一天,收违约金10元,直至落实为止。4、收留外来政策外怀孕或违法生育人员,收留户户主三日内不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居委会报告,一经查实收该户主违约金300元。5、溺、弃女婴,经查证属实,除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外,收违约金500元。6、持有生育证怀孕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人流、引

9、产者,收违约金300元。7、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经调查属实,除批评教育外,收违约金50元。8、实行人口出生、死亡信息报告制度,婴儿出生五日内,人口死亡三日内应主动向居委会申报,不申报者,收违约金50元。9、出现政策外怀孕,又拒绝落实补救措施,收违约金600元,造成违法生育的,按政策规定进行处理。10、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和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经法定程序抱养、捡养、收养他人子女和违法生育的,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收违约金500元。11、侮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肆意谩骂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或利用其它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的,除批评教育外,视

10、其情节收取违约金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或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收违约金50200元。13、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必须自觉参加乡、居委会_的孕情、环情、病情检查,凡接到通知不参加检查者,每次收违约金510元。14、对初婚、怀孕的实行自觉申报制度,初婚者在五日内,怀孕者在两个月内,其本人或家属自觉向居委会及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不申报者,收违约金3050元。15、凡违法生育者,必须一次性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交清应收社会抚养费的80%,否则居委会拒绝办

11、理小孩入户证明及其它手续。第七条_员及居委会干部违反本居民自治公约规定,除按本公约处理外,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应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协议,充_受权利,积极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第九条居委会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媳妇”、“好公婆”、“十大孝星”活动,使之形成人人关心计划生育,个个执行计划生育的良好风尚。第十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除享受国家有关奖励政策外,在建房、子女升学、家庭困难补助等方面,居委会给予优先照顾。第十一条全体居民应共同监督公约的执行,社与社,院户与院户之间相互监督,并及时向居委会或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反馈有关信息。第十二条为确保公约有

12、效实施,实行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居民委员会接受“区指导、乡监测、全体居民监督。”每月向居民代表报告一次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居委会_员,村民代表,计生协会会员共同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居民代表签字: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_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第二条本公约是全体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

13、行为规范,对本社区所有_和个人均有约束力,全体居民必须严格遵守。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社区居民自治。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居民委员会_实施,妇联、工会、青年团和计生协等群众_共同参与。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范本)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2、坚持_亲自抓、负总责。每月专题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3、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配齐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与其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待遇。4、根据社区工作需要落实计划生育“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5、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6、_好社区已婚育

14、龄妇女中的无业、个体、下岗等人员的健康检查服务活动。7、_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8、教育党员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9、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定期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奖惩。10、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公开栏、_箱,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第五条社区计生管理员职责1、当好社区的参谋助手,协助社区居委会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2、搞好宣传教育,普及育龄人群“五期教育”,搞好宣传发动,搞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3、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生殖保健情况,建好管好各类计生台帐。4、准确、及时地申报、审批、发放

1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做好各项计划生育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5、做好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发放工作。6、_好本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康检对象的健康检查及“三生”服务工作。帮助群众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随访服务工作。7、做好流入、流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按规定及时为流出育龄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8、支持、协助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_开展好各类活动。第六条楼院长职责31、负责对本楼院育龄妇女进行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2、_本楼院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健康检查服务活动。3、掌握本楼院的出生、新婚、死亡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_。4、掌握本楼院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反映本楼院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门栋长职责1、掌握本门栋的人员分布情况,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并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确保本楼栋内各项计划生育目标的落实。2、及时向楼院长反映本楼栋的流入、流出、死亡、出生人员的情况变动信息。3、为本门栋育龄人员做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