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2008年小学招生地段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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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教200915号江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小学:为做好2009年我区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小学的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段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江东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疾病等特殊原因而丧失学习能力、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二、凡在江东区有正式户口(户主为父亲或母亲)、房

2、卡或房产证(户主为父亲或母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地段范围,到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见附件1)。有关各种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办法,按江东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见附件2)中的规定办理。三、4月30日为全区各小学张贴2009年江东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见附件3)和江东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见附件2)的统一日期。四、5月14日16日为各小学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注册手续的统一日期。各小学同时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中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五、6月11日13日为

3、江东区各小学向家长寄发江东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的统一日期。六、各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原则上每班学额上限为45人,特殊情况班额超过45人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开展小班化教学,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拼音、计算等测试。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提高班、实验班等。七、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山东路小学即将面临拆迁,故今年秋季停招适龄儿童新生。由于日月星城、香格里拉小区的配套学校尚未建成,今年该地段适龄儿童入学仍暂安排到黄鹂小学就读。周宿渡、宁丰两地

4、段适龄儿童可在黄鹂小学黄鹂校区或周宿渡校区中选择其中一校区入学。民办新阳小学和朱桑小学因城市改造拆迁2009年秋季停止招生。八、对户口不在城区,要求到江东区学校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08108号)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东已取得暂住证且暂住一年以上;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江东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招生学额有余的公办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本地段生源不足上限的

5、学校,应积极主动地接纳在江东区有暂住户口、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动性大等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将在招生过程中根据江东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若干意见(东教200364号)进行宏观调拨,有学额的学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接纳统一安排的学生。同时各校要把借读生名单统计表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九、各民办小学招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父母暂住在本区以外的学生,如确需招收区外学生,须事先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在规定的规模和学额内招生。根据上述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

6、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的规定,各民办小学应当建立新生学籍并报区教育局备案。附件:1.2009年江东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2.江东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3.2009年江东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4.2009年江东区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二九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教育 小学 招生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区信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印发 责任校对:仇建辉 共印130份附件1:2009年江东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学 校新招班级(班)本地生招生地段(社区等)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4中山(朱雀河以西)华光校区4华光、中山

7、华庭、江南春晓、盛世东方曙光小学4曙光、史家、大河、庆安戎徐小学3徐戎、王家、惊驾、徐家通途小学4明北、林家、明东、明南、朝晖、东海、余隘、江南、南余、明一、常青藤江东实验小学6华严、演武栎木小学3潜龙、七塔、后塘荷花庄小学3划船、舟孟镇安小学4贺丞、镇安、孔雀、王隘(彩虹南路以西、兴宁路以北)、北电小区(电厂职工)白鹤小学3白鹤、丹顶鹤、王隘(彩虹南路以东、兴宁路以北)黄鹂小学黄鹂校区3黄鹂、王隘(兴宁路以南)、日月星城、香格里拉、周宿渡、宁丰周宿渡校区1周宿渡、宁丰李惠利小学3丹凤、紫鹃朱雀小学3朱雀、仇毕、宁舟、中山(朱雀河以东)学 校新招班级(班)本地生招生地段(社区等)东柳小学2东柳

8、坊、园丁太古小学3太古城、华侨城江东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东海花园)4中兴、锦苑、东海花园东校区(福明家园)4福明家园、新源、陆嘉、桑家、戚隘桥、波波城、碧城、史魏家、七里垫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4月季幸福苑实验学校3幸福苑、安居幸福苑东郊中心小学2戎家、张斌、泰和、樱花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4张隘、邵家、王家园、柳隘、松下 、新城仇毕小学3江东区内中山东路以南爱心小学3江东区内中山东路以北新阳小学(停止招生)朱桑小学(停止招生)附件2:江东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为了规范我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江东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东区公办小学招收各种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规定。一、

9、有城区户口,但与房产证户主不相统一学童施教学校的确定:1、父母双方均一直无房而全家居住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的适龄儿童,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将视其作为本服务区儿童。2、父母双方曾有房,现因房产置换未定而居住在祖父辈处的适龄儿童,经学校调查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3、父母双方均一直无房而有共有房产的,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将视其作为本服务区儿童。有私有房产和共有房产的,按私有房产所在社区的服务区学生接纳。二、有城区户口、拆房后学童施教学校的确定:1、拆迁户的适龄儿童新居住地一次性到位的,凭房产证(房卡)和户口到服务区施教学校就读。2、拆迁后未购置房屋而寄居在亲戚家中的适龄儿童,

10、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三、有城区户口,但情况特殊学童施教学校的确定: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在六区(指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外工作,孩子的户口在本区且跟其法定监护人生活在一起,学校可将其视作为本服务区儿童。 2、本区内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的适龄儿童,孩子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照顾视作为本服务区儿童。3、父母双方离婚的适龄儿童,应根据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小孩子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小孩判给另一方而寄居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的,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给予照顾进入相应的小学。4、烈士、现役军人的家

11、庭对子女监护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5、父母属于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甬党办发200442号),其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入学。6、环卫处职工的农婚子女视具体情况,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7、超过学龄而又未办理暂缓入学手续的学童,应向原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未及时入学的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8、对其他有正式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各种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其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四、外地户籍学童施教学校的确定:1、在我区的台商、港商、澳商和外商子女入学,凭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享受我区市民待遇,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2、华侨适龄子女,要在江东区监护人所在地学校

12、入学,凭有关证明,并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将其照顾视作服务区儿童。3、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其子女要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学校入学,凭有关证明,并经学校确认后,可将其照顾视作服务区儿童。4、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调查核实后确定学校入学。五、城区户口而非本服务区学童的入学规定:1、对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就读,而就读于其他公办学校的,将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加以调控。2、一年级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城区其它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城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学籍管理的几点意见(试行)(

13、甬教基2004214号)文件精神,对有城区户口,未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区域对口小学就读而选择其他小学就学的适龄儿童,只适用于本区小学阶段,小学毕业后,由区教育局重新安排在其户籍、房产相一致的所在区域小学对应的中学就读。若户籍和房产所在地不一致,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江东区教育局。附件3:2009年江东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凡在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户口、房产证在江东区(户口、房产户主均系入学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划定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1、本校服务区:街道 社区2、登记办法凡户口、房卡或房产证在上

14、述社区居委会地段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本和房卡(房产证)或拆迁安排协议、预防接种证到本校办理登记手续。3、登记日期:2009年5月14日-16日。4、在本校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在6月11日至13日内发给新生入学通知,届时请家长陪同入学儿童前来学校领取入学通知及办理注册等手续。特此通告 江东区 小学(盖章)附件4:2009年江东区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学 校 (盖章)地段学生数其中挂靠学生数( ),合计数( )。借读学生数其中大市内借读数( ),大市外借读数( ),合计数( )。择校学生数其中区内择校数( ),市内择校数( ),其它择校数( ),合计数( )。合计招生数招 生意 见反 馈注:各校须在6月15日前将该表报区教育局教育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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